切莫“文过饰非”
2026-10-16 16:09:57  作者:陈军  编辑:李洁琬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点击:

知过改过,不文过饰非,是律己修身、崇德向善的重要内容。《庄子·德充符》有云:“自状其过以不当亡者众,不状其过以不当存者寡。”这句话直指人性通病——很多人会对自己的过错百般辩解,总觉得自己不该承受责罚;而能够坦陈过错,不找借口开脱的人,又太少了。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即便孔子也犯过错误,但“丘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与之相反的是“小人之过也必文”。有过错并不可怕,怕的是讳疾忌医、文过饰非。现实中,有的工作出了纰漏,习惯向外归因,归咎于别人和客观条件;有的面对批评,第一反应是辩解反驳,把过失稀释淡化,想方设法证明“错不全在我”;有的面对过错和问题矢口否认,“捂盖子”“纸包火”,结果错上加错。这些对待过错的态度和行为,看似一时保全了颜面,实则遮蔽了病灶,失去纠正过错的机会。饰错、辩错、捂错,于错无补,错就在那里。

《道德经》云:“不自是,故彰”。为人处世,当有反躬自省的精神,正所谓“君子检身,常若有过”。自以为“无过”的心态会阻碍一个人前进的道路,执着于自己的主观成见,认为自己是对的,就无法正视客观的东西,也就失去改进和提升的机会。“常若有过”的心态,则是担当的表现,也是成长的阶梯,可以让大家帮忙发现自己的缺点和过错,把别人的智慧集中为自己的智慧,“盈科而后进”。只能装下自己的“正确”和“面子”,只会让一个人格局越来越小,而更大的格局在于“吾日三省吾身”,让过错和挫折都变成实现自我超越的机会。

为人处世,切莫“文过饰非”。要敢于把自己的过错摆上台面,不掩饰、不推诿、不美化。孔子感叹“吾未见能见其过而内自讼者也”,内自讼,便是自己和自己打官司,自我审判、自我检视,也就是敢于革自己的命。我们总能看到别人身上的过失,却对自己的偏差视而不见。正因如此,“见其过而内自讼”才需要格外的清醒与勇毅。它要求我们跳出“自我辩护”的本能,把对他人的审视转向自身,把向外的食指收回指向内心。

“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敢于直面问题、勇于修正错误,是我们党的一大显著优势。对于党员干部而言,要有闻过则改的勇气。工作中的疏漏、思想上的松懈、作风上的瑕疵,主动摆出来,才能够对症下药。遮掩过失,只会让小问题慢慢发酵;坦然面对,方能防微杜渐。回顾党的历史,我们党总是在开拓进取的同时,始终坚持真理,勇于自我革命,敢于正视问题、修正错误,勇于刮骨疗毒、去腐生肌,始终保持先进性纯洁性。

过而能改,善莫大焉。正视过错,及时改过,如此,才会让经历的每一次过错都成为推动人生又向前进一步的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