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铁扫帚”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0-02-20 10:07:34 作者: 编辑:蒋健 来源: 点击:
“一室之不治,何以天下家国为?”这句话出自清代文学家刘蓉的《习惯说》,意思是连一间屋子都不打扫,怎么能够治理天下。相对比,纪检监察工作也是如此。纪检监察工作做不好,就会影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推进,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实现造成阻碍。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十九届四中全会的重要精神,也是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纪检监察机关踏上新时代、新征程所必须要坚持的一项新使命。国家治理的关键是治权,而纪检监察机关则是治权的实际执行者。治权就好比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铁扫帚”,用好这把“铁扫帚”,扫好纪检监察机关的“屋室”,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及调查处置职责,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要抓紧、抓牢“铁扫帚”。纪检监察机关行使治权就在于监督,监督是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的核心,如何做好监督,就是要求我们必须抓紧、抓牢这把“铁扫帚”。纪检监察机关始终要把监督放在首位,做到强化监督,管住权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成功,正是党中央对依规依纪依法治国的重视,也是对监督体系完善的一种有效措施。纪检监察机关不单要实现监督全覆盖,也要严防“灯下黑”情况的发生。对外,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责任压实到监督,做细做实日常监督,扩宽监督范围、种类以及渠道,真正做到监督全方位、多层次,才能确保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没有死角。对内,则要把监督职责做深做透,一方面配齐配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办案力量,扎实推进派驻、巡察等监督工作开展;另一方面,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健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具备“监督者首先要接受监督”的思想,严格要求自己,带头主动接受监督。
要用好、管好“铁扫帚”。监督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核心,而执纪问责、调查处置则是这个核心的“利剑”,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利剑”作用,就必须用好、管好这个“铁扫帚”。一要精准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充分用好执纪问责、调查处置权。把“两个清单”、“四种形态”、“六大纪律”等有效运用到实践中去,用纪律管好干部,用警示案例教育好干部,把“治理”效能与纪检监察工作融合,敢于向违纪违法者亮剑,敢于用“铁扫帚”清理党内害虫。二要提高干部队伍业务水平能力。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严格执纪执法,就必须率先知纪。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已是每位纪检监察干部首要任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人员范围较广,有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巡察干部,也有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转隶干部。有些党员干部自身并不是法律专业科班出身,在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的过程中,难免存在业务知识水平较弱的情况。而加强干部队伍业务知识学习,重视队伍教育培养则是打破这一瓶颈的有效措施。
东汉史学家刘珍在《东观汉记·光武帝纪》中曾说道:家有敝帚,享之千金。扫帚虽破,使用的好,却比金子还贵重。纪检监察机关要用好这把“铁扫帚”,严格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发挥“利剑”作用,努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贡献一份力量!(琼中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