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亮基层监督的探照灯
2019-12-31 09:56:40  作者:  编辑:蒋健 来源:   点击:

乡镇纪委、监察办是党的基层组织和纪检监察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协助乡镇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农村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重要组织保障。江西省委、省纪委监委积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乡镇纪委、监察办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坚持目标引领,突出问题导向。江西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有关要求,切实解决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基层基础。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制定和明确“两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和目标任务。在实际操作中,及时对标对表,提出了乡镇纪委、监察办“六有”建设目标。其中,“有队伍”“有制度”是基础,“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是硬件保障,“有作为”是根本目的。

强化党委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江西始终把坚持和加强地方党委领导作为推进“两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层层压实主体责任。乡镇纪委、监察办紧紧围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惠农惠民政策落实、加强乡村干部作风建设和修复净化农村基层政治生态等中心工作积极作为,以实际成效凝聚推动乡村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力量,确保“两化”建设得到各级党委的重视、关注与支持。

注重顶层设计,鼓励基层创新。江西从省级层面制定指导意见,建立了“省指导、市统筹、县主抓、乡落实”推进机制,既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又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从而激励基层发挥首创精神,全省各地在实践中积累了不少好的经验做法。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聚焦“有作为”这个根本,完善农村监督体系,拓展“两化”建设成果,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 孙新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