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个维护”持续推进政治监督提质增效
2025-07-30 17:41:23  作者:孙怀新  编辑:李洁琬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点击: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强化政治监督作出系列重要论述、提出明确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健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机制进一步作出部署。今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政治监督工作办法(试行)》,为做深做实政治监督提供了科学指引。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下,驻国家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把政治监督作为派驻监督首要职责,以强有力政治监督推动驻在单位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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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政治站位,把握内涵要义

政治监督是实现党的政治路线的重要保障,是督促全党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有力举措。新时代强化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就是“两个维护”。派驻机构必须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治监督的系列重要论述,准确把握政治监督的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不断探索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有效方式和实现路径。

领悟政治监督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抓党的政治建设、强化政治监督,根本是要防范化解思想涣散、纪律松弛风险,使全党自觉而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时时刻刻向党中央看齐,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驻委纪检监察组把政治监督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按照中央纪委全会部署要求,夯实政治监督的思想认识根基,完善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着力推动驻在单位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结合职能职责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具体化,在本单位、本系统、本领域贯彻落实。

锚定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中央和国家机关离党中央最近、服务党中央最直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先一公里”,履行职能职责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派驻机构身处监督前沿,发挥着重要的“探头”作用,必须牢牢把握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推动驻在单位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具体行动上。驻委纪检监察组把监督推动驻在单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和首要任务,建立完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件监督台账和“国之大者”重点监督项目台账,动态更新、定期调度,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责任。

突出政治监督的政治属性。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最高政治原则,开展政治监督要聚焦坚定政治方向、坚守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净化政治生态,避免虚化泛化。驻委纪检监察组将提高政治能力作为开展政治监督的基本要求,坚持“第一议题”、集体学习、业务辅导等制度,常态化、系统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相关政策文件,跟进安排领学导读,准确领会核心要义、战略意图,着力在增强政治敏锐性、炼就政治慧眼上下功夫。工作中,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开展近距离监督,从驻在单位司局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等“关键少数”责任落实情况看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担当,用政治眼光、从政治视角审视具体业务问题,准确研判背后的政治风险、政治隐患,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防范“七个有之”问题。

紧盯职责任务,找准突出问题

驻委纪检监察组综合监督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等5家单位,都是重要的宏观管理和经济综合协调部门,承担的“国之大者”任务多、职责使命重、工作链条长,需要准确把握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精神实质,科学确定开展政治监督的切入口、侧重点,有的放矢开展政治监督。

紧盯驻在单位职能职责。政治监督是具体的、实践的,工作中,驻委纪检监察组注意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决策部署对驻在单位履职尽责的要求开展监督。5家单位每年办理重要批示件、重要交办事项300余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369项重大改革举措任务分工牵头130余项、占比超过1/3。我们探索运用“项目+单位”监督机制,首先是“以项目看单位”,梳理监督项目涉及的部门、司局,明确每个项目的具体承担单位和人员,做到职能、责任相匹配、可追溯;其次是“以单位看项目”,对每个司局承担的任务列出事项清单,综合评价进展情况和效果,重点研判领导干部是否依规依法履职,逐项研判监督项目存在问题,及时推动解决。

聚焦重大专项任务。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明确,围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重大部署强化政治监督。开展政治监督既要着眼全局,又要结合驻在单位行业、系统实际和特点,分清主次和轻重缓急、牵住“牛鼻子”,找准监督的关键点,合理分配力量,增强监督工作系统性和主动性。我们全面梳理驻在单位承担的改革任务,着眼一个时期内带有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长远性工作,分门别类整合监督事项,梳理出9类12个项目,台账式管理、清单式监督、项目化推进,以点带面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整体工作落实。今年,重点对“两重”项目和“两新”政策实施、落实区域发展战略、防治统计造假、健全国家储备体系、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等7项工作开展专项监督,分别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监督具体任务,综合运用列席会议、约谈提醒、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工作取得切实成效。

发现堵点淤点难点问题。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人、事、权”三要素强化全周期监督检查,通过督促提醒、专题会商、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着力破除“中梗阻”。比如,聚焦国家粮食、能源和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等重大问题,跨部门召集有关司局开展系统化监督,深入分析涉相关部门、司局职能职责的关联性,推动找准业务链条上的“薄弱点”,共同会商对策。紧盯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突出问题,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下,牵头对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协同监督,推动深化改革、纠治顽疾、强化治理。实践中,注重“以下看上”“以外看内”,深入基层一线调研座谈,有针对性地听取第三方评估机构、专家智库、干部群众、驻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监督联络员意见建议,确保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

抓好贯通融合,释放监督效能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要切实担起政治责任,将政治监督融入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各项职责,推动各类监督资源深度融合、监督力量协同联动,确保监督态势常在,不断提升治理效能。

用足用好日常监督的措施手段。把政治监督寓于日常监督之中,找准落实落细的有效载体和具体抓手。一方面,贯通运用《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明确的9类监督方式,加强对驻在单位践行正确政绩观、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推动立行立改。另一方面,注意把握好监督的“时度效”,探索嵌入式监督、驻点监督等方式,深入剖析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推动驻在单位扛起主体责任,努力做到监督职责边界清晰,到位不越位。

把查办案件作为最有力的监督。查办案件是最有力、最深入的监督,能够见人、见事、见问题,全面、深入、具体地了解一个地方和单位的政治生态、制度机制和党员干部情况,为持续发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提供有力支撑。办案时,坚持从政治上查起,严肃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以及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问题。党的二十大以来,驻委纪检监察组共立案76件,留置26人,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329人次。今年上半年共查办留置案件7起、涉及10人,在驻在单位系统形成有力震慑。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作用,以重要案件为抓手,深入查找体制机制性问题、制度短板和监管漏洞,分行业、分领域推进清理排查和专项整治。近年来,推动驻在单位在规范管理下属单位、储备系统招标投标监管、重构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机制、行业协会脱钩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成效,有力促进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升。

推动各级各类监督贯通协调。驻在单位既参与党和国家重大政策制度的顶层设计,又承担贯彻落实的组织推动工作,管党治党责任既要落实在机关本级,又要传导至直属单位和垂管单位。驻委纪检监察组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协助引导推动各类监督各司其职、贯通协调,着力提升监督整体效能。围绕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防治统计造假、保障国家粮食和能源安全等全局性重大事项,深入推进“室组内地”联动,加强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请示报告,严格对标对表,确保标准不降、监督到位;建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推动驻关联部门纪检监察组、地方纪委监委同向发力、整体推进,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见效。充分运用司法、审计、财会、统计、舆论等监督成果和监督信息资源,推动驻在单位内部各类监督常态化会商,提高监督针对性、实效性。一体推进本组和驻在单位内设纪检机构“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聚焦重点监督事项推动系统上下贯通监督、同步落实,最大程度凝聚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