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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英纪检监察新闻宣传和纪检监察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2023-12-29 15:36:53  作者:  编辑:蒋健 来源:秀英区纪委监委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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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英纪检监察新闻宣传和纪检监察信息报送工作制度

 

为切实加强秀英纪检监察新闻宣传和纪检监察信息报送工作,进一步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宣传报道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信息及宣传报道在服务领导决策、工作指导和舆论导向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区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报送内容

按照“短实新”的要求,紧扣纪检监察工作,注重问题导向,从小切口进入,挖掘深层次信息,做到简洁明了、实事求是、突出特色、数据准确、案例典型,切忌贪大贪全、内容空洞。要调动各方面力量,积极倾听干部群众真实声音,多角度、全方位反映情况,确保信息内容鲜活、原汁原味。

(一)聚焦主责主业

围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和区委决策部署,聚焦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主要包括:

1.工作动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和区委重大决策部署采取的主要措施、工作进展和取得成效,以及结合实际部署开展的重要工作情况等。

2.经验做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形成比较成熟或对其他地区和部门有借鉴意义的重要举措和经验做法。

3.典型案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典型案件的案情及分析等。

4.突出问题。在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过程中发现的,涉及纪检监察工作及其他各相关行业领域的突出问题、热点难点问题、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等。

5.自身建设。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情况,包括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意见建议,以及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事迹等。

(二)聚焦重点信息

善于从强化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巡视巡察、追责问责等工作中,发现和捕捉新思想、新观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提炼亮点,形成有决策参考价值的信息。要重点加强三类信息的报送:

1.综合类信息。及时将高质量的调研成果、综合材料转化为综合类信息报送。要避免出现综合类信息选题矮化、研判弱化、内容学术化等问题,不断提高科学化程度。

2.问题类信息。坚持问题导向,善于察实情,注重在一线走访调研中敏锐发现问题类信息点。

3.经验做法类、点题约稿类信息。报送“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探索、先行先试经验做法以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和市纪委监委约(征)稿信息。

二、报送类型

(一)文字信息稿件
日常新闻宣传报送的文稿字数为800~1000字,纪检监察信息稿件字数为500~2500字,其余按照上级约(征)稿通知字数要求为准。文末请注明作者姓名、现工作单位及职务、手机号码。

(二)照片素材
主要报送反映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日常工作、生活的新闻图片。工作照片要聚焦纪检监察机关主责主业,生活照片要体现纪检监察干部良好精神风貌。

1.照片须为彩色单幅照片,构图清晰美观,主题突出,事实客观准确,现场感强,不得摆拍。

2.照片为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M。不得改变照片原貌,不得使用PS等软件和技术手段影响照片真实性,必须按照片原图报送。用手机拍摄时,建议采用横向拍摄方式。

3.照片需配简要文字说明(如图为20××年××月××日,某某镇纪委干部在该镇某某村实地走访群众,核实工程项目和资金落实情况),并注明摄影者姓名、联系电话。

三、目标任务

1.各镇(街道)纪(工)委,委机关干部室、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每月至少报送新闻宣传稿件1篇。

2.委机关办公室、党风室,区委巡察机构每月至少报送新闻宣传稿件2篇,宣教室每月至少报送新闻宣传稿件3篇。

3.各镇(街道)纪(工)委、委机关综合部门、区委巡察办每季度至少报送纪检监察信息稿件1篇。委机关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下半年至少报送纪检监察信息稿件1篇。

4.委机关宣教室牵头,各镇(街道)纪(工)委,委机关各科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委巡察办配合,按照每月网评主题,积极撰写网评文章,确保每年至少上报1篇网评文章。

5.各镇(街道)纪(工)委,委机关各科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委巡察办要积极配合中央纪委、省、市纪委监委宣传部的约稿活动,务必认真撰写并上报。

四、投稿范围

投稿范围包括: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党风廉政建设》、海南纪检监察信息、海口纪检监察信息、“清廉海南”微信公众号、“清廉海口”微信公众号、清廉海南网、清廉海口网、海南日报、海口日报、“山海相约 秀美英姿”微信公众号等。

重点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海南纪检监察信息、海口纪检监察信息、清廉海南网、“清廉海南”微信公众号等为投稿主攻方向,其余结合稿件内容实际进行投稿。

新闻宣传稿件、照片素材等报送区纪委监委调研宣教室,纪检监察信息报送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其中:办公室负责推送海南纪检监察信息、海口纪检监察信息,其余由调研宣教室负责推送。

五、报送要求

各镇(街道)纪(工)委,委机关各科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区委巡察办要积极组织实施,并按以下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1.严格审核程序。所报送的信息稿件须经单位(委、组、办)有关领导审核,严把质量关。

2.及时报送信息。信息稿件,特别是阶段性工作的宣传报道稿件,有较强的时效性。要善于总结归纳,提炼亮点,及时报送,提高稿件的采用率。同时,通过撰写信息稿件,帮助厘清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

3.信息稿件统计。要认真按照《秀英区纪检监察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任务分配表》(详见附件)抓好落实。任务分配指导数指的是文字信息稿件数,照片素材一般仅作为文字信息稿件的配图,不列入完成任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