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至2019年春节、中秋节前,时任凤翔城管中队负责人、城管局特勤中队队员、先锋一队队长蔡汝建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人民币12000元,香烟、月饼、水果等礼品折合人民币共计7100元。2022年12月,蔡汝建受到政务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