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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2-04-22 15:27:51  作者: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  编辑:蒋健 来源:清廉海南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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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8日至6月4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海南大学党委进行巡视。8月12日,省委巡视组向海南大学党委反馈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鲜明导向,坚决扛起巡视整改的重大政治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党委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统筹部署和推动整改工作实施,督促指导校内各部门、各单位整改任务的落实,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公开整改情况并接受监督。校党委书记多次召开巡视整改专题会议,深刻反思学校在公共工程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深挖思想根源,凝聚整改共识,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牢固树立打好巡视整改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用对党忠诚的标准坚决做好巡视整改。

(二)压紧压实责任,深入推进整改。学校党委以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和问题台账为依据,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治标,逐条逐项压实责任,真刀真枪解决问题。校内相关部门、单位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作风整顿建设年等活动,研究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并在建立台账的基础上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巡视整改任务一项不漏、整改责任全面落实。

(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学校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问题按照“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个个见成效”的要求,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检查,并建立10天报告制度和半月汇报制度,定期听取汇报,定期督促推进。切实做到紧盯不放、一着不让,确保巡视整改工作按时按进度有序推进。

二、坚持真抓真改真严,确保把巡视反馈意见改彻底改到位

(一)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方面

1.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不到位,重点项目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公共工程项目跟踪监督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印发实施《海南大学公共工程项目跟踪监督工作实施办法》。二是建立公共工程跟踪监督常态化监督机制,调整充实2个专项监督检查组,对公共工程每月进行跟踪监督,坚持督责问廉问效。三是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公共工程项目跟踪监督工作的通知》,从制度上规范“两清单三台账”。四是梳理和剖析17个“十三五”规划计划新建项目但未完成的原因,一项一档明确进一步推进项目建设的牵头领导、责任人、完成时限、措施等,全力加快在建项目建设。五是建立基建项目协同推进机制和项目负责人、阶段负责人的双责任人制度,加强工作联动,提高项目完成率。六是将综合体育馆项目和海洋学院楼维修改造项目纳入学校党委督查督办重点事项,定期开展督促检查。

(2)针对学科建设及科技创新服务于国家战略能力较弱的问题。

针对一流学科建设问题:加快规划博士点建设,尽快提升学科水平。2021年获批4个博士学位授权点。根据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授权点立项建设》的通知(琼教高2〔2019〕185号),立项建设海南大学18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1个专业学位授权点。

针对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数量较少,承担重大科研创新项目的能力较弱的问题:一是成立自贸港发展和制度创新、文化旅游协同创新中心、热带高效农业、全健康、海洋科技、信息技术等七大协同创新中心,并开始运行。二是修订《海南大学自然科学领域科研团队管理办法》《海南大学人文社科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办法》,支持高水平科研团队建设,为申报国家级科研基地提供基础。三是按照七大协同创新中心,每个方向凝练了一批重大科学问题,并围绕“十四五”重大科学问题,培育了3项国家重大项目。

(3)针对解放思想、创新发展的干劲不足的问题。

针对部分班子成员重视人才、尊重人才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通过召开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传达学习国家、省级重要人才会议和文件精神,专题研究人事人才工作,强化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人才强校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营造领导班子合力共谋人才工作氛围。二是拟启动“海南大学卓越学者计划”,通过该计划培养一批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卓越学者,造就一支师德高尚、潜心育人、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一流师资队伍。

针对“产学研”深度融合不足,在“放宽办学主体、创新办学模式”,吸引消费回流方面推进缓慢的问题:一是实地调研天津大学等高校学习产学研方面的成功经验,并与东南大学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二是对具有推广价值的科技成果,开展了多场成果路演,校企供需对接效果较好。三是建立高校-企业-科研机构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产学研深度融合机制。五是推进协同创新中心、完全学分制和书院制等三大改革,进一步放宽办学主体,创新办学模式。六是加快观澜湖国际校区建设、设立海南大学梅西学习中心、开展海南大学亚利桑那州立大学联合国际旅游学院单学位项目,吸引消费回流。

针对与学校有实质性合作的高水平国内外大学和大型企业较少的问题:一是校长办公会就对外合作协议签订的流程、归口管理及规范化管理进行了研究,对合同制式进行了规范。二是在国家级项目、平台等申报方面加强和国内知名高校和知名企业的合作。近5年来,学校累计与129所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研究机构和大中型企业签署了合作协议。二是2016年-2020年,海南大学与79个国(境)外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

2.对校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项目管理仍较薄弱问题的整改。

(5)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未彻底消除的问题。

针对学校党委没有专题研究部署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政治生态的问题:一是印发实施《海南大学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每半年召开一次校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1年以来,已召开相关会议专题研究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二是召开全委会并认真审议学校纪委工作报告,每年召开学校全面从严治党会议,研究部署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针对校党委在推动重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办法不多、措施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一是多次召开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和未结算项目集中推动会议,研究项目结算、多功能体育馆建设问题,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二是认真分析未结算项目的原因,按照难易程度,分类分步完成结算工作。

(6)针对压力传导逐层递减的问题:一是完善校领导谈话机制,制订《海南大学干部谈心谈话记录表》,及时进行日常谈话和提醒谈话,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二是结合相关案件,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了3次廉政主题集体谈心谈话活动,达到教育帮助、挽救转化目的。三是进一步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对不适宜担任现任岗位的违规违纪人员及时做好组织调整工作。四是印发实施《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海南大学二级单位党组织纪律检查委员履行职责暂行规定》等,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抓早抓小。五是组织召开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开展二级单位党组织纪检干部培训,指导二级单位党组织纪检干部科学高效开展监督检查,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监督检查合力,层层传导压力。

(7)针对关键部门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不严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中层干部职务任期和交流制度,持续推进干部能上能下。二是对学校中层领导干部任职情况进行系统梳理,重点梳理了人财物关键岗位干部任职情况台帐,及时做好动态更新,出现达到或者接近轮岗年限的情况,及时调整工作方案并提交校党委会研究审议。三是在干部选任中,狠抓考察队伍,严格考察程序,严肃考察纪律,对考察提名人选政治能力和廉洁自律情况严格审查,严防“带病提拔”,把好政治关和廉洁关。

(8)针对“靠山吃山”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一是对学校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情况再次梳理,对拟提任、挂职、调整中层领导干部,严格核查其(家)亲属在校内工作或从事承包经营活动情况。二是紧抓“关键少数”,要求领导干部自主申报家(亲)属在学校相关部门任职、经商办企业或从事承包、经营学校业务等盈利活动的情况,并加大对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家)亲属在校内从事经营活动规范管理的监督力度。三是印发实施《中共海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从严落实回避情形的通知》,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明令禁止领导违规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研究生招录、人事招聘等工作。四是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将清廉家风建设作为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分析会的重要内容,督促所属党员干部汇报清廉家风建设的相关情况,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教育、早处理。

(二)学校职能部门监管缺位,公共工程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突出方面 

3.对前期论证不充分、决策不科学问题的整改。

(9)针对前期论证不充分,决策不科学的问题:一是印发实施《海南大学基建项目专家库管理办法》,通过专家评审,加强工程项目前期论证;重大工程项目决策实行基建领导小组会议、校长办公会和校党委常委会三级决策机制,基建处、科技处、科研团队、可研编制单位等列席会议,提供决策参考,进一步提高项目决策科学性。二是已完成附属学校建设项目方案和项目建议书,上报省发改委并与省发改委积极沟通,待省发改委批复后,及时推进项目后续审批工作。三是优化多功能体育馆原室外工程设计方案。四是已经督促多功能体育馆的施工单位进场施工,防止出现更大的损失。

(10)针对学校对设备采购的需求论证不充分,采购设备使用率低的问题:修订大型仪器设备论证流程,加强前期设备采购论证工作,对于大型设备涉及到配套设施、场地等问题,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论证。对具备共享条件的设备纳入学校大型仪器共享管理平台,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

4.对招投标环节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11)针对设定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中标人的问题:一是印发实施《海南大学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建立长效机制,禁止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二是推进招标文件格式化和标准化制度体系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在招标文件中禁止设立限制性条款,保证公平公正。三是加强对招标文件的审核,严格执行分类精细化审核机制。四是在全校范围内发布通知,加强政策文件宣传,同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文件,防止出现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情况。

(12)针对断崖式评分问题:一是印发实施《招标文件编制和审核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部门审核、双组长审核、领导小组会议审核三级审核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招标文件的审核工作,保证采购招标文件的科学、公正、合理。二是通过严格把好招标文件制作质量关,对招标文件中的资格、打分表等条件设置方面,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防止断崖式评分现象发生。三是分门别类制定标准化招标文件、格式化合同,消除其中的不合理个性化因素。四是加强对评标结果的审查,及时发现异常问题并调查原因,对不合理结果进行纠正,对评标专家的违规行为按规定程序上报业务主管部门。

(13)针对投标人IP相近或相同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政府采购“黑名单”制度和《海南大学采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供应商“黑名单”的规定,印发实施《海南大学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供应商的诚信管理,加大对涉嫌围标、串标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是发现投标人IP相同的,立即取消投标商投标资格。三是对涉嫌围标、串标行为的企业列入学校供应商“黑名单”,并按程序上报业务主管部门。

(14)针对涉嫌违法转包的问题:一是按照国家采购与招标制度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禁止项目违法转包行为,有效防范风险。二是印发实施《海南大学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对违法转包行为做出惩罚性规定,严厉打击违法转包行为。三是对违法转包的企业追责,将涉及企业列入学校供应商“黑名单”,并按程序上报业务主管部门。

(15)针对学校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单位过于集中的问题:一是印发实施《海南大学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防范设备采购项目中标人不合理集中现象。二是加强采购招标文件的审核力度,实行编写人、审核人及单位负责人三级审核责任制,确保招标文件内容和要求合理合规。

5.对项目变更和现场签证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6)针对设计变更后未及时修改竣工图的问题:一是印发实施《海南大学基建项目年度考核办法》,加强对供应商的考核力度,避免再次出现以“设计图”代替“竣工图”的问题。二是召开海南大学项目验收和结算工作集中推进会议,讲解竣工图编制原则,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三是桥西周转房施工单位已将竣工图提交学校存档。

(17)针对现场签证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海南大学基本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加强过程签证管理,先审批,后实施。二是热带农业与生命科学群楼(二期)项目因海甸岛地质原因取消了人防工程,学校已按实际工程量完成结算审核,待学校审计完成后提交教育厅进行财务决算。三是召开海南大学基建项目竣工验收、结算管理集中推进会议,对学校变更签证管理制度、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实施细则进行讲解,加强过程管理。

6.对违规拨付资金,经费管理存在风险问题的整改。

(18)针对超进度拨付工程预付款的问题:一是对施工合同预付款合同条款进行调整,增强预付款条款的合理性。二是印发实施《海南大学基建项目资料管理细则》,增设资料完整性检查环节,由项目负责人严格审核资料的完整性,资料不齐的不予支付相关费用。三是项目基本合同由学校法律事务办公室负责审核,防止出现超进度拨付工程预付款的问题。

(19)针对超进度拨付工程进度款的问题:一是对施工合同进度款合同条款进行调整,提高进度款条款的合理性。二是由专人对合同付款信息进行检查,并严格执行《海南大学基本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按合同条款进行支付进度款。

(20)针对虚假验收的问题:印发实施《海南大学实验室设备验收管理规定》《关于严格履行货物验收付款规定的通知》,做好大型仪器设备验收工作,严格按照验收流程,实地实物一一查验,防止再次出现虚假验收问题。

(三)在建立健全项目管理体制机制,防范管理风险方面

7.对代管项目监管制约机制尚需完善问题的整改

(21)针对学校与代管企业缺乏有效的协调监督机制的问题:根据省政府新版代管制管理办法,印发实施《海南大学代管项目管理细则(暂行)》,进一步明确代管范围、双方职责和义务,同时制定择优选择代管单位的方案,对代管单位的约束机制进一步明确,为下步执行提供有力抓手。

8.对政府采购监管制度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

(22)针对项目招投标代理机构遴选机制未健全的问题:一是印发实施《海南大学委托代理机构采购管理办法》等,全面规范代理机构的遴选、委托和管理工作。二是招投标代理机构遴选公告已在海南大学官网发布,待2021年底相关合同到期后,立即按新产生的代理机构清单进行委托和采购业务代理。

(23)针对大型仪器采购论证要求不尽合理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大型仪器设备论证流程,强化与职能部门联合论证的环节,加强对100万元以下设备论证的监管。二是强化大型仪器设备价格论证管理。把价格论证纳入论证范畴,并充分利用中国政府采购网、仪器信息网、国家网络管理平台、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等进行询价,避免论证设备价格过高风险。

(24)针对小额设备采购管理制度缺失的问题:一是印发实施《海南大学自行采购管理办法》,明确小额设备采购的实施程序,完善小额设备采购管理制度。二是启用“海南大学自行采购申报备案”平台,通过系统互动方式,对自行采购必要信息和相关流程进行规范,保证网上自行采购申批和备案程序明确、严谨、简洁,实现了自行采购网上办理。

 9.对科研项目管理机制不够优化问题的整改。

(25)针对科研项目立项、报账等程序繁琐,不符合“放管服”政策要求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提高授权额度,简化审批流程。二是积极调研省内外高校的做法,进一步优化科研项目建账流程。三是建立财务部门和科研管理部门联合办公机制,财务处入驻服务大厅,实现科研建账一站式服务。

(26)针对归口及协同管理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一是召开科研部门、人事处、财务处专题会,明确归口及协同管理不顺的堵点和难点,保障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和考核任务相统一,激发教师科研的积极性。二是根据中央相关文件规定,科研项目验收后不再回收,学校将结合实际情况统筹使用。同时,建立科研经费执行进度提醒和告知制度,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率。

(27)针对管理系统建设滞后的问题:根据《信息化建设2019-2022规划》升级改造科研管理系统,完善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建设,优化科研建账流程,派驻财务人员入住学校“一站式”服务大厅,实现科研资金、预算、调整、报销、核算、绩效发放等全过程“一站式”服务。

(四)在以整改促进学校完善发展方面

10.对学校党委在整改过程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整改工作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

(28)针对整改工作进展缓慢的问题:一是适时组织“回头看”,针对整改不到位或不彻底的问题,逐个分析原因,及时研判推进整改落实中的难点、关键点和薄弱环节,继续跟踪整改、对帐销号,并靶向性开展督查。二是严格规范材料上报,认真核查整改台账,防止“不加核实、层层转报”,杜绝“纸上”整改、敷衍整改甚至虚假整改。三是把此次巡视整改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跟踪监督,确保校党委有效完成整改任务。对在整改工作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导致整改不按时间节点完成、完成质量不高的部门责任人、经办人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29)针对审计指出的海大科研项目耗材采购中存在“虚假验收、1人验收、验收结果不实等问题”:一是正在制定实验室耗材管理办法,加强耗材采购和验收管理。二是强化内部控制,部门之间、岗位之间制约和监督,减少或避免虚假验收情况发生。三是已启用实验室化学品耗材管理平台,有效避免虚假验收情况。

(30)针对校园违章建筑拆除问题:一是成立海南大学校园违建处理工作专班,制订《海南大学全面推进违建拆除工作实施方案》,梳理完成校园违建(私搭乱建)清单并分步实施拆除。二是加强与儋州市、美兰区等属地政府部门的沟通,研究相关对策,依法依规、分期分批处理违章建筑。

(五)校纪委履行项目监督职责方面

11.对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思路不清问题的整改。

(31)针对校纪委对如何紧盯“关键少数”,聚焦“再监督”职责把握不准,被动监督多、主动监督少;事后监督多、事前监督少的问题:一是每半年对受理的信访举报情况进行系统全面分析,形成信访举报分析报告,查找问题不足,研判信访工作反映出的违纪违法问题趋势,为校党委作出相关决策提供参考。二是在已开展的廉政档案建设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需要建档人员范围,规范归档内容,对已建的廉政档案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充分发挥廉政档案的政治画像作用。三是印发实施《海南大学二级单位党组织纪律检查委员履行职责暂行规定》,强化对二级单位“关键少数”的监督。

(32)针对一体推进“三不”机制不平衡、不协调、不充分的问题:一是印发实施《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将“三不”一体推进列入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二是设置信访处理流程及线索处置流程,细化了问题线索处置请示报告、沟通会商制度,不断提高查处力度和办案效率。三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工作细则(试行)》,建立定期会商、信息沟通、工作衔接制度。四是学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扩大)会议,明确在反腐败信息资源共享、风险防控、监督与考评、专项整治等方面加强联动。五是制定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相关制度,加强与其他部门在发现、处置问题线索方面的沟通联系和协作联动,形成监管合力。

(33)针对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未做实做细的问题:一是对自查案件要求案发单位按照规定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警示教育大会,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二是对拟给予“第三、四形态”处理的案件,在审查调查中同步准备“一书两会三报告”相关材料,根据案件办理进度,适时向案发单位发送建议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政治意识,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牢记总书记关于“要支持海南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学科”的殷切嘱托,心怀“国之大者”,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加强相关政策的学习研究,准确把握高校公共工程领域工作规律,结合高校公共工程领域权力运行特点,有针对性提出改进措施、办法。二是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主动适应创建世界一流学科等中央和省委对学校建设发展的新期待新任务需要,主动谋划和推动观澜湖校区、法学科研楼扩建项目等公共工程项目建设,为创建世界一流学科和建设国内一流大学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贯彻好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等议事规则,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升党委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能力。紧盯“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学校党委新出台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张清单”,推动领导班子成员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把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到底,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党性修养。

(二)强化政治担当,以抓铁有痕的劲头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一是坚持系统观念、系统施治,把推动巡视整改落实与深化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开展作风整顿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靶向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解决好公共工程领域的堵点、难点。二是针对本轮巡视反馈的问题中,还没有整改到位的措施和意见建议,持续跟踪问效,一项一项推进,对账销号。对未办结的信访件,加快处置效率,提升处置质量,真正做到政治效果、法纪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三是持续抓好上轮巡视、2020年“4·13”专项检查等反馈问题的整改,进一步细化措施,彻底整改,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建立长效机制,以制度保障公共工程项目顺利推进。一是以开展“工作流程再造”为契机,全面查找基建工程、后勤修缮、设备采购、财务管理以及科研经费管理等重大领域廉洁风险点,坚持标本兼治、多管齐下,把解决共性问题、具体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紧紧抓住规划、决策、招标、资金拨付和使用、工程建设实施、设备采购、代管项目监管等关键环节,持续抓好公共工程领域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补齐监管短板,堵塞制度漏洞,不断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二是强化制度执行力,开展制度落实情况检查专项行动,加强监督和问责,提升制度治理效能。

(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一是加强对公共工程项目的监管。校党委对公共工程项目严格审核把关,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完善工程项目库,加强项目储备和动态更新及项目实施。规范权力运行,围绕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部门和岗位及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环节,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二是校纪委要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对违纪违法行为从严处理。围绕公共工程项目5个方面、11个廉洁风险点,加强全过程跟踪监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和重点项目重点监督。三是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环境。巩固和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作风整顿建设年活动成果,建立巡视整改督查机制,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甚至拒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校纪委要抓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建立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制度,推动以案促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98-66279039;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办公楼610室;邮政编码:570228;电子邮箱:dangban@hainanu.edu.cn。     

 

                            中共海南大学委员会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