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纪委监委:坚决斩断伸向教育领域的“黑手”
2021-05-27 15:35:03 作者: 编辑:蒋健 来源:海南廉政网 点击:
“本人总以为只要家长心甘情愿,是做好事,没想到自己因贪小恩小惠,触犯了违纪违法的底线,我深感后悔。”海口市遵谭镇政府四级主任科员吴某胜在忏悔书中写道。
据悉,2017年7月至2020年9月,吴某胜先后8次接受他人办理入学请托,其中成功违规办理1次,收取人民币现金1.8万元;办理不成功7次,所收取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9万元,事后均予以退回。此外,他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5月,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对吴某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2021年4月,经海口市龙华区纪委常委会(区监委委务会)研究,决定给予吴某胜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已报区委批准。
“从市、区查办的教育系统案件来看,违规办理入学问题群众反映比较强烈,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要对此开展专项监督,督促教育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严肃招生入学纪律,确保招生公开、公平、公正。”
按照市纪委书记专题会的部署,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督促市教育局党组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义务教育违规招生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买卖违规办理入学等10种行为,确保“阳光招生”。
“局机关、各学校在专项整治中的责任是如何划分的?方案是否量身定做?具体是如何抓的?成效如何?是否发现党员、领导、干部、教职工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为确保专项整治不走过场,取得真成效,海口市纪委监委全过程跟踪,一方面,抓住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监督检查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专项整治责任是否明确、到位;一方面,围绕监督执纪主业主责,监督检查违规招生中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2021年3月26日,海口市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在海口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七届五次全会、市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总结2020年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
“2020年以来,市、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办了一批违规办理入学指标的案件,涉案人员当中,既有教育局的干部,也有学校的领导、教师、职工,教训深刻、影响恶劣。希望各位党员、领导、干部、校长、教师引以为戒,切实增强纪法意识,时刻保持高度警觉,坚决抵制参与违规办理入学指标等行为,守住教育公平底线。”海口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沈名勇在会上提醒。
据统计,2020年以来,海口市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监督执纪,依规依纪依法查处买卖违规办理入学违纪违法案件共7起,拟予以党纪政务处分8人,其他处理4人。其中:教育局职工1人,学校领导5人、中层干部1人、教职工4人,其他人员1人。
2021年5月,海口市纪委监委制定《关于在全市开展2021年秋季招生入学纪律专项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决定对违规招生、违规择校、违规择班、办理入学指标等四类违反招生入学纪律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教育是百年大计,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纪检监察机关要将监督贯穿教育领域各项工作全过程,坚决斩断伸向教育领域的‘黑手’,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公平公正的教育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海口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海口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