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纪委监委:用好“活教材” 高质量推进以案促改
2021-05-11 15:11:47 作者: 编辑:蒋健 来源:海口市纪委监委 点击:
“海口公交集团公交二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赵某某被立案审查调查,你们公交集团党委为什么没有及时发现他存在违规选人用人、违规提拔干部、违规调级调薪等问题?具体原因是什么?”近日,海口市纪委监委驻市公交集团纪检监察组以赵某某案为契机,以点带面,逐步破解对所驻企业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难题。
“赵某某案不仅暴露出赵某某个人在党性原则、纪法观念上存在问题,也反映出海口公交集团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在人事任免的监管机制上存在漏洞和不足。”该组向海口公交集团党委发出“以案促改”监察建议,要求海口公交集团党委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以案促改主体责任。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在集团范围内开展人事任免专项整治工作,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同时,建立健全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机制,堵塞管理漏洞,推动长效治理。
据了解,该组持续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积极推进以案促改工作。在督促公交二分公司立行立改的同时,督促海口公交集团党委落实“以案促改”的主体责任,对人事任免存在的问题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截止3月29日,海口公交集团已完成对集团直管干部人事任免的自查自纠工作,共查处违规转岗1人,违规调薪3人,违规提拔1人,追回多发薪酬共计24170元。
“抓住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这个关键环节,就抓住了监督工作的‘牛鼻子’。”该组负责人表示,他们不仅会继续跟进海口公交集团各下属企业在选人用人方面的整改工作,还将督促海口公交集团党委领导班子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对同级和二级企业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重点监督事项清单,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从思想上、制度上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不断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