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美兰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1-10-24 12:30:04 作者:美兰区纪委监委 编辑:蒋健 来源:美兰区纪委监委 点击:
中共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美兰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区委巡察二组对区生态环境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3月11日,区委巡察二组向区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逐条梳理、深挖问题根源,细化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落实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3月11日,区委巡察二组召开巡察工作情况反馈会议之后,党组书记曾柱立即主持召开落实区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整改部署会,第一时间专题传达学习反馈会精神,初步分解交办整改工作任务,明确了方法步骤、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及整改措施。区委巡察二组本次巡察指出区生态环境局党组在落实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方面存在的问题,客观深刻、切中要害,体现了区委和巡察组对区生态环境局的关心爱护,为全局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对这些问题,必须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深刻剖析、坚决整改。我们将严格按照区委巡察组的要求,切实把落实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大的政治任务,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要求、务实的举措,不折不扣抓紧抓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向区委交出满意的答卷。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迅速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3月23日,我局印发《关于落实区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逐项进行细化分解,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任务,做到问题、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时限“六个明确”,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压紧压实,全力推动整改工作纵深开展、落到实处。
三是举一反三形成机制,有效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和推动当前美兰生态环保工作结合起来,在夯实党建基础、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化纪律意识、推进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规范项目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等方面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有效推动了全局各项工作的开展。拟定《海口市美兰区关于贯彻落实<海口市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相关实施方案>的细化措施》,为科学合理保护我区生态环境指明方向;细化分解《海口市2021年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细化目标工作方案》,制定海口市美兰区2021年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细化目标工作分解实施表》、《海口市美兰区2021年不达标、不稳定达标、水质下降水体整改措施清单》,制定《车辆管理制度》等6条制度(方案),完善网格员、车辆管理,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等。
二、整改措施及整改成效
(一)关于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够充分问题
1.关于学习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成效低,效果不佳问题。
(1)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抓学习乏力。党组会内容均为讨论工程项目等三重一大问题,对学习十九大精神相关内容较零乱,缺少系统学习计划、方案;理论中心组没有安排计划开展学习,集中学习次数少,且没有开展自学和撰写心得体会”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
一是规范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年度学习计划,并严格遵照计划每月开展至少1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督促班子成员及时做好学习笔记。
二是丰富学习内容,结合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三、四、五中全会等精神进行系统全面的学习,要求局班子成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基于“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出发点,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合理布局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在干好本职工作的过程中,努力通过深化认识,思考归纳,概括升华,并在每次集中学习或自学完成后撰写心得体会。
三是做好理论学习资料的安排,督促加强日常理论知识学习,组织人员定期抽查学习记录。
整改成效:制定长期整改措施。我局已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年度学习计划,并严格遵照计划每月开展至少1次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督促班子成员在学懂弄通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上下功夫,及时做好学习笔记。
(2)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部分党员干部学习成效不佳,“4·13”重要讲话精神掌握不牢。在巡察期间的党建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中,个别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对概念模糊不清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
一是针对“三区一中心”、“四个意识”、“三会一课”等党建知识和党内管理条例,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将党的十九大精神、“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精神文件、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中央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有关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丰富理论学习形式,夯实理论基础,重视学习效果。
二是加强政治学习的督查,对全局党员干部进行不定期抽查。每次召开支部会的时候随机提问,了解党员干部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对理论学习不掌握的党员干部,采取适当形式予以通报。
三是安排一次局党组成员、班子成员以及全体党员党建应知应会知识闭卷测试。
整改成效:制定长期整改措施。3月26日,我局制定2021年度“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和上级党委有关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1)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进缓慢。区环保局未严格执行《海南省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三江镇茄芮村治理工程仍在预开工阶段”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协调各镇政府、村委会、代建单位加大支持和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项目建设力度,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顺利推动项目建设完成。
二是督促项目代建方,务必落实作为代建方的工作职责,强化监督管理,严把工程质量关,增强施工力量,集中力量完成农污治理建设并及时恢复开挖的道路交通,加快农污项目建设进程,确保美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2021年全部完成建设。
三是今年上半年前力争完成2019年未开工的16个自然村项目和2020年未完成的18个自然村项目(包括三江镇茄苪村项目)。
整改成效:正在整改。 截至5月17日, ①大致坡镇列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170个自然村,已完成157个自然村的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剩余13个自然村正在建设中;②三江镇2020年列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58个自然村,已完成47个自然村的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剩余11个自然村正在建设中。其中,三江镇茄苪村委会共有14个自然村,列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有3个自然村(已完成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在江东新区范围有11个自然村(根据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在江东新区范围内的自然村暂不纳入现在农污治理目标范畴)。
(2)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区生态环境局未开展意识形态工作。部分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一问三不知,仅有1人能了解意识形态的基本概念”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
一是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制度,利用集中学习的机会,加强对党员干部开展意识形态方面的教育,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进一步强化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认知。
二是加强理论武装,召开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专题会议(4月13日起找一天召开会议部署),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我局中心组及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意识形态知识学习,每年至少开展1次意识形态自检自查,年终形成工作总结。
三是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宣传环保工作所取得的重要成绩,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积极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工作和禁塑活动工作。
四是要求机关人员要以更加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群众来访,密切观察社情民意中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整改成效:制定长期整改措施。我局已制定《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和意识形态学习计划。接下来将加强意识形态方面的学习,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的认知。5月7日,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我局获得环保大练兵、二污普等荣誉,逐步公开我局开展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和禁塑宣传活动,营造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提高环保意识,自觉节俭消费,崇尚绿色生活,低碳减排贡献力量的良好氛围。5月14日,党组书记主持召开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专题会议。
3.关于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明显问题。
(1)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党组的阵地意识不强。党组长期来未按规定将8名党员环保网格员纳入局(镇)机关支部管理,游离在各地村居党支部,不正常参加组织生活”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
一是核实环保网格员党员的身份和党组织关系所在地。
二是着手办理党员环保网格员的党组织关系,对镇环保网格员根据就近参加党组织原则发函相关镇党组织,申请接纳办理组织关系。对城区环保网格员接纳入我局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确保党员环保网格员正常参加组织活动。
三是积极在环保网格员中发展入党积极分子,积极培养预备党员。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成。经核实,我局共有6名党员环保网格员,其中2名城区网格员,4名乡镇网格员。目前,局党支部已接纳2名城区党员网格员,同时督促4名乡镇党员网格员正常参加相关镇党组织支部工作。同时,我局积极在环保网格员中发展入党积极分子,现有3名环保网格员已列为发展对象。
(2)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党组政治站位不高,政治敏锐性不强。如在办理海南之心0501两个地块环评审批中,不认真审查核实环评手续,出现未批先建”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
一是对0501地块环评项目审批过程出现的未批先建问题要严肃处理,约谈教育建设单位和环评编制单位,切实整改落实。
二是严肃对待项目单位未批先建的问题。区生态环境局党组对未批先建审批核查不到位的行为作出深刻检查,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作出深刻的书面检讨。区生态环境局党组要迅速召开会议通报未批先建单位的违规行为,对类似问题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加强监管。
三是加强审批部门人员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能力水平,把好环评审批关。
四是加强与住建部门施工审批工作相互沟通,确保环评审批工作依法依规。
五是加强生态环境局内部管理及廉政制度保障。责成环保部门规范工作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能,切实做到依法审批、高效审批、责任审批、廉洁审批。推行岗位廉政风险预警管理制度,对各岗位针对性制定防控措施,明确领导责任,全面防控廉政风险,确保干事不出事,为全区生态环保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提供了坚强队伍保障。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成。审批部门人员为确保环评审批工作依法依规,把好环评审批关,在环评审批之前与住建部门施工审批工作相互沟通,切实做到依法审批、高效审批、责任审批、廉洁审批。
(3)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重大事项讨论没有实行“末位表态”制度。如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环节没有落实“末位表态”制度”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领导干部要做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的表率。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通过学习,要充分认识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党组班子内部的监督,从制度上保证最大限度的发挥班子成员的集体智慧和力量,使每一项决策达到正确合法、合理、合实情、合民意,真正体现民主决策、权责统一的制约机制,从而带头实施和执行制度的全面落实。
整改成效:制定长期整改措施。班子集体研究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时,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最后由“一把手”综合集体意见并作最后陈述表态。当意见不一、出现明显分歧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实行班子成员集体表决,但仍由“一把手”按照集体表决意见作最终表态。局主要领导在民主生活会上明确表态坚决贯彻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并要求大家共同监督。
4.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彻底和履职不到问题。
(1)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防控重点履职环节机制缺失,措施不力,存在职权运作缺乏监督、行政执法不规范。如长期来,区环保部门部分行政处罚案件执法主体不适格,办案过程没有依规指派最少两名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开展执法工作,而由无执法资格的网格员参与代办,个别案件“承办人”签名都是代签。没有设置案件质量审查环节对案件质量进行把关,办案不规范的问题长期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
一是通报反馈意见,教育全体人员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不越权办案,依规处理举报投诉案件移交手续。
二是全面梳理执法案宗,完善案宗建档,及时归档,已全部整改完成案宗归档。
三是指派专人负责跟踪落实1宗未完成执行的案件催缴,并完成尚未作出处罚的案件及时移交市综合行政局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支队。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针对目前我局行政处罚权已移交的状况,教育全体巡查人员不得越权办案,接到举报违法线索,开展线索巡查,涉嫌违法行为的制作“涉嫌违法案件”移交函,及时移交职能部门处理,3月共移交涉嫌违法线索6宗。二是已办结执法案宗全部归卷建档。2宗未缴纳罚款案宗,已完成催缴,1宗案宗到5月9日期满移交法院执行;3月10日依法移交“江东污水处理站案件”材料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支队接手。
(2)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职能履行不到位问题突出。区环保局长期对入海排污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推动不力;巡察组实地核查灵桂大道两侧的5家水泥制品加工厂、大致坡镇崇德村石矿开采点时发现普遍存在扬尘污染问题,区环保局执法工作存在“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缺乏后续跟踪监管问题,区环监局的网格化巡查及问题报告机制执行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
一是制定完善网格员管理制度,强化监管职责。
二是强化后督查力度,对已立案处理违法行为开展督查落实整治到位。
三是开展入海排污口专项整治工作。
四是总结经验,举一反三,认真分析监管上存在的“短板”,全面开展各项排污许可证检查、污染源在线监控监管、“双随机”抽查、大气污染防治、危险废弃物监管等专项整治工作,做到履职尽责,勇于担当。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完善网格员管理制度,强化巡查一日一报制。二是强化后督查灵桂大道5家水泥制品加工厂在巡察组指出存在问题后,立即开展每周一次巡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将该5家水泥制品加工厂列为“散乱污”整治范围,要求做好整改。崇德村委会亮智石场每周至少巡查两次,并督促落实防尘降尘措施,该矿石场目前已停工半年,石料已清理,现场加装护柱和警示标志。三是去年下半年共查21宗入海排污口,18宗达标,3宗超标。今年3月30日,配合市局海洋科开展调研,进一步明确整治方向,加大监测次数,提供治理数据。四是认真履职尽责,勇于担当,开展各项工作整治。(1)开展排污许可证检查。2020年应发证登记522家,登记管理475家,关闭165家,管理41家,重点管理6家,已全部完成。(2)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监管,出动36人次,检查18家(次)重点排污单位。(3)有效落实“双随机”专项工作。出动人次48人(次)完成率100%,按时完成抽查工作,及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4)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共出动466人(次),重点检查28家4S店、4家包装印刷厂、2个家具厂、2家民营加油站及油罐车。(5)加强对危险废弃物监管。共出动245人(次),共抽查23家重点危废生产经营单位,71家医疗机构废弃物处理情况,以及加强监管自建自营生活污水处理,完成“散乱污”整治,落实环境辐射安全监管,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等专项工作。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问题
1.关于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力度不强党组2020年、2019年均没有会议讨论布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工作领导小组未及时更新,对创新性党风廉政建设缺少主动思考”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强化党组主体责任意识,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环保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贯穿于环保队伍和业务建设全过程。落实“一把手”责任,党组会专题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组书记、局长对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作出部署和要求,及时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工作领导小组,把建好班子、带好队伍作为头等大事来对待,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方针、政策和重大部署上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带头解决实际问题,时时、处处、事事率先垂范、作出表率。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成。3月26日,我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由局党组成员传达学习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局党组书记、局长部署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巩固和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成果。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领导,3月29日,我局专门成立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美兰分局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
(2)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廉政工作文风不实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
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并责成相关责任人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从本质上认清文风不实形式主义的严重危害。
二是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支部委员会等多种方式,进行深刻自我查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端正文风,明确整改方向,把改进文风会风作为新形势下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举措,健全制度,以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推动廉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是重新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制度规定》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成。3月29日,我局召开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进一步改进作风,切实转变会风文风。3月30日,我局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实施方案》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4月8日,我局召开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落实巡察整改反馈问题,切实巩固和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成果。4月9日,党组书记曾柱约谈相关负责人颜礼强,要求其端正文风,作书面检讨,狠抓文风改进,大力转变工作作风。通过自查自纠,我局共清理18条文件制度,其中修订12条,废止6条。
(3)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畅。部分党组成员对自身“一岗双责”责任不明、概念不清,廉政工作开展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
一是局党组制定《2021年度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计划分工表》,分管领导根据《2021年度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计划分工表》抓好各自领域的工作,党组书记要定期开展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检查的谈心谈话,督促分管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二是切实开展好廉政谈话,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一一进行廉政谈话,党组成员也及时对分管科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并做好记录。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成。3月26日,局党组书记在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作出部署,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检查督促党组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3月22日,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一一进行廉政谈话。3月30日,党组书记曾柱与党组成员符乾盛再次进行廉政谈话;党组成员符乾盛分别对项目代建单位负责人符策武和局工作人员周创新进行廉政谈话。
(4)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党员干部日常管理教育松软,上班纪律问题突出。区环监局城区网格员长期执行中队长负责制的分散管理,缺乏督察机制,有成为‘12345’热线问题处理‘游击队’趋势”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
一是区环监局人员已划转,网格员由我局统一管理。建立完善网格员管理制度,明确网格员工作职责。
二是强化考核机制,建立网格员考核工作群,以中队、镇站为单位集中点名,做到工作任务早班集中部署,晚班集中点评。
三是加强网格员监管职责,各镇外借网格员要发出“商借函”到我局,明确外借原由、外借时间、外借工作任务,并经局同意才予以借用。
四是每月中队、各镇环保站要做工作小结,半年做一次总结,年终做总结和考核。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成。一是已完善网格员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二是强化考核,引入“早点名,晚点评”工作制度。三是各乡镇外借人员已回归镇环保站岗位的,统一进行考勤。
2.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电动车配备管理不到位。2017年11月区环保局集中配置50辆电动自行车,人车配比约达1:1,未张贴公车标识、区外使用等问题。”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
一是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进行详细阐述和再强调,进一步理解和掌握了它的内涵与具体要求,明确工作的底线与纪律的红线,在今后车辆管理、报销审核中能更好的发挥监督监管作用。
二是对我局2017年11月集中配置的50辆电动自行车和2016年11月集中配置的12辆电动自行车,合计62辆电动自行车(其中有一辆2017年11月集中配置的电动自行车于2018年11月被盗已报案,凭受案回执,系统已完成资产报废。目前我局电动自行车实有总数为61辆),已实行登记造册管理。
三是落实车辆责任人,并张贴美兰区生态环境局电动车公车标识。
四是制定公车管理制度,规范使用电动车,除工作需要外,原则上车辆不跨区使用,因为目前我局暂时没有停车的地方,车辆管理责任到人。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成。局党组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紧盯关键点,坚持问题导向,财务办公室对我局集中配置的50辆电动自行车使用情况,实行登记造册管理。截至目前,我局集中配置的61辆电动自行车已全部张贴公车标识,对我局集中配置的61辆电动自行车,实行登记造册管理,除工作需要外,原则上车辆不跨区使用。我局已制定《公车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管理车辆。4月26日,局分管领导叶海京副局长主持召开落实区委巡察整改学习会议,叶海京副局长带领财务及办公室主要负责人重新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并要求大家要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要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确保区委巡察组反馈问题落实整改到位。
(三)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方面不够扎实问题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情况问题。
(1)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党内政治生活应付了事。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没有认真准备,主题不明确,只求履行程序完毕,不求实际成效”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生活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断规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真正使党的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严起来、实起来,切实增强党支部组织生活实效。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各项任务,在贯彻落实党中央一系列重大决策、重大部署中发挥政治领导作用,切实把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团结凝聚在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下统一行动,汇聚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成。3月29日,我局召开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不断规范组织生活会程序,切实增强党支部组织生活实效。4月8日,局党组召开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查摆原因,深刻剖析根源,强化整改落实。
(2)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党课形式不符合要求。2020年7月、2019年8月以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学习文件代替授课,没有明确授课主体、没有课后讨论和总结”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制定全年讲党课计划,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真正发挥出“关键少数”的积极作用。一方面从思想上入手,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利用自身积累的丰富工作经验,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受众负责的态度,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选好党课内容,准确把握现实需要,真正把党课讲好。另一方面从行动上入手,积极遵循组织原则讲党课,授课过程中,既要保守党的秘密、遵守党的章程,也不能对应该公布的遮遮掩掩、欲说还休,既要对党组织、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客观现象展开批评讨论,也不能忽视了对自我问题的查摆、批评。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成。局党支部已制定全年党课计划,全年计划开展4次上党课活动,其中,党支部书记要在本单位本支部带头讲,其他班子成员也要轮流讲。
2.关于加强基层党建情况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扎实。机关党支部委员缺位时间过长、补选程序不完整。2018年1月到2019年1月间,宣传委员组织关系转出长达一年未及时补选,2019年补选中,没有书面请示机关党委”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选举程序,选举前组织召开党员大会,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依法依规抓好每一个细节的选举事项,及时书面请示上级党组织,认真做好资料归档工作,并将选举结果向上级党组织报备。
整改成效:已整改完成。支委会今后将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依法依规抓好每一个细节的选举事项,进一步规范选举流程。
3.关于人员管理情况问题。
(1)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局党组对招聘的环保网格员“一配了之”,缺乏科学有效管理。区环保局极少对招聘分配到岗的环保网格员进行业务培训,依托乡镇对网格员进行管理,对网格员工作状态缺乏了解,缺乏科学有效的考核制度来监督保障基层环保网格员的工作质量”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环保网格员的业务培训。
二是制定科学有效的网格员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加强对我局网格员的有效管理,以提高环境巡查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整改成效:制定长期整改措施。一是已完成网格员管理制度的修订,建立“考核工作微信群”,建立“日汇报”工作机制。二是为提高网格员业务水平,拟向区政府申请培训经费,每年争取开展2次业务培训。
(2)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执法力量较为薄弱。长期来党组对执法队伍建设不够重视,执法队伍人员不足,环保网格员单独参与执法、案件质量不高等问题较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措施:
一是通报巡察组反馈意见,教育全局网格员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杜绝越权执法行为。重视环保网格员的业务培训。
二是建立完善网格员管理制度,明确网格员管理职责。
三是针对目前我局环监执法队伍改革后移交市综合执法局的现状,重点加强环保网格员巡查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问题的能力培训,有效配合市综合执法部门执法监管工作。
整改成效:制定长期整改措施。一是完善修订网格员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严明工作纪律。二是积极、及时向执法监管部门移交违法线索。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以全面整改的坚决行动和实际成效向区委交上合格答卷。同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加大我局党建工作力度,逐步建立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努力解决当前环保领域存在的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5326829;邮政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晋江横街30号,邮政编码:570203;电子邮箱:mlqhbj@163.com。
中共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美兰分局党组
海口市美兰区生态环境局(代)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