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纪委监委

秀英区纪委监委

龙华区纪委监委

琼山区纪委监委

美兰区纪委监委

秀英区第十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公布
2021-08-21 18:04:00  作者:秀英区纪委监委  编辑:蒋健 来源:秀英区纪委监委   点击:

分享按钮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七届秀英区委第十轮巡察对区民政局党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区生态环境局党组、区人大机关党支部、区政府办党组开展常规巡察,同时依托区民政局开展公共工程项目专项巡察、依托区生态环境局对全区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近日,各被巡察党组织陆续向社会公开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区民政局党组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区民政局党组深刻认识到,这次巡察工作,既是政治体检,又是工作透视,指出的问题和不足,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对于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自觉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一)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的具体行动
区民政局党组坚持更高的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政治觉悟,强化政治担当,提升政治能力,从政治上看问题、找根源、定举措,从政治上谋划、部署和推动各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政治任务,把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基本政治要求,坚决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任务,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地生根。
(二)切实把督查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举措
区民政局党组认真贯彻巡察提出的问题,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从政治上突出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严肃责任不含糊,严守信念不动摇,严抓纪律不留情,严管队伍不懈怠,严格制度不放松,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各项工作。
(三)切实把整改作为推动各方面工作的重要契机
区民政局党组切实把抓整改与抓发展、抓改革、促工作结合起来,把巡察指出的各方面问题牢牢抓在手上,把巡察整改的高标准严要求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去,切实发挥好总揽全局作用,迎难而上、敢于担当、主动作为。
二、强化政治担当,确保巡察整改工作“三个到位”
(一)坚持以上率下,强化主体责任,做到责任到位
2020年11月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后,区民政局党组迅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制定了《关于海口市秀英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51条具体整改措施,逐项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成立党组书记、局长谢吉红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两个中心和局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
(二)聚焦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整改,做到整改到位
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在全面整改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对重点问题强化整改,形成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整改工作格局。一是对问题清单进行梳理,剖析问题原因,明确整改措施;二是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通过巡察问题整改整顿全局干部工作作风;三是加强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立行立改。
(三)严格监督问效,强化结果运用,做到问责到位
区民政局党组坚持整改全过程督导,既督任务、督过程、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确保整改“不悬空”“全见底”。严把整改落实质量关、检查关,建立限时整改跟踪机制,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强化巡察整改结果的运用,严肃整改纪律要求,明确提出对整改不主动、不积极、不担当、不负责的,特别是对边改边犯的,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三、突出问题导向,坚决把巡察反馈意见改彻底、改到位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
1.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够认真
具体问题1:主题教育党课稿照搬照抄网上内容,如党课稿出现“我县作为习总书记长期关心关注的特殊县份”和“对于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等不符合实际的表述。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工作人员将2018年至2020年所有的主题党课内容重新梳理。根据区委开展“讲政治、守法纪、强作风、提能力”正风肃纪集中整治工作要求,2020年11月18日,我局党组书记、局长谢吉红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为全体党员做了题为“坚守初心履行使命,做新时代民政人”的专题党课,完成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够认真的问题整改并长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主题教育活动。
具体问题2:落实主题教育规定动作不到位,专题组织生活会没有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记录,没有谈心谈话记录表;党员践诺书上支部均未作审核意见;问题整改清单制定后未进行整改销号处理,个别党员没有制定问题整改清单。
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12月,对应缺漏清单上的内容,逐一完成查缺补漏,使党建工作材料进一步得到了完善。一是联系原党建专员,补齐专题组织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相关记录;填报谈心谈话记录表;二是重新梳理补齐党员干部的问题整改清单;三是在党员践诺书上补齐支部审核意见;四是对照问题清单内容,完成问题整改的销号。
2.党的政治理论学习意识淡薄
具体问题3: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存在质量不高,流于形式的情况。如2016年至2018年虽制定有学习计划表,但没有按计划开展相关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的方式比较单一,多数为传达文件,没有结合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展开学习研讨,理论指导实际效果不明显,存在比较明显的“走过场”式学习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完善了局党组制定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对照计划开展学习;12月3日组织全体党员观看电影《幸福的滋味》;12月31日,局党组书记谢吉红向全体干部职工宣讲十九届五中精神,实时更新干部群众理论知识;12月31日,组织全体干部干部职工礼仪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职业素养,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具体问题4:缺乏理论学习的自觉性,未严格按照专题活动要求开展学习,“学在先、做在先、改在先”专题活动集中研讨次数达不到要求,该局党支部仅组织了1次集中研讨;在“勇当先锋,做好表率”活动中,全体党员均没有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了问题剖析谈心谈话,了解到工作任务跨度时间长,导致具体负责人出现了疏漏,未能按要求完成研讨次数,已建立《收文办文跟踪表》,列明工作任务和工作时间,避免再犯。2020年12月,组织我局党员干部重新撰写“勇当先锋,做好表率”活动心得体会,并交办公室存档。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具体问题5:党组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深、重视不够,2019年10月以来,没有传达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未按区委有关会议的要求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
整改落实情况:2021年1月4日,派保密专员到区保密局,誊抄《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并在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上传达学习,深化了局党组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的整改
1.落实“一岗双责”不够到位
具体问题6:排查廉政风险点存在敷衍应付现象,王程等7名干部属于不同岗位,但排查的廉政风险点完全相同,没有结合具体岗位认真排查及制定相应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重新组织廉政风险点岗位排查工作,结合具体岗位制定防控措施。2020年12月,重新组织全局干部的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针对不同岗位确定了不同的防控措施,确保一岗双责落实到位。
具体问题7:警示教育开展力度不足,2018年该局有4人被处分,但仅结合其中1人的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当年的民主生活会也没有结合本单位案例进行剖析。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廉政教育会议,以2018年以来被处分的4名同志为案例进行深入的剖析,通过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广大干部职工。2020年12月,通过全局会议、支部会议对被处分同志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警示,提高了干部职工廉政意识。
    2.对惠农惠民资金监管不够到位
具体问题8: 2019年在区财政局牵头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整治中,发现部分长寿补贴对象去世后,其惠民惠农补贴没有及时停止发放的问题。区民政局作为责任单位,在发现问题后整改进度缓慢,目前仍有6人共10215.85元的救助资金未追回,涉及高龄、低保和特困供养等救助项目。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将“一卡通”追缴任务落实到人,确保在11月10日前完成追缴;二是进一步落实镇(街)、村(居)监管责任并实施动态监控措施,加强资金发放的监督,严格发放对象和程序;三是督促镇(街)定期到人社、卫健和社保等部门比对救助对象死亡情况,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2020年11月,我局第一时间召开一卡通专项治理整改部署会,制定印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并贯彻落实,并于当月已完成资金追缴工作,追回资金累计14.4695万元。
3.财务管理混乱,虚假询价频发,存在较高廉政风险
具体问题9: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如网格中心2018年8月6日报销民政协管员培训费,未附学员和讲师签到表,无结算清单;网格中心部分财务凭证未附报销审批单,未见分管财务领导审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中心干部全体会议,决定李莹同志任中心财务分管领导;二是成立王业旺主任任组长,李莹为副组长,吴春苗、王意果、林丽莎为组员的海口市秀英区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网格中心2014年以来所有报销凭证未附报销单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三是制定网格中心财务报销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办公室一审、财务人员二审、财务分管领导三审、单位主要领导审批以及公开栏及时公开的“三审核一审批一公开”流程开展;四是梳理完善2018年8月份,举办的民政协管培训工作中的学员、讲师签到表和培训结算清单附入会计报销凭证。截至2020年12月,完成问题整改,网格中心财务管理得到进一步优化,报账流程进一步规范。
4.对采购环节监管不力
具体问题10: 2015年3月至2019年9月,区民政局先后21次向海口丰融食品工贸有限公司采购困难群众、优抚对象慰问食品累计花费440618元,经查阅采购合同等材料发现,采购的食品不同程度上存在着缺少品牌、规格或型号,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且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2019年12月,区民政局向海口冠德客商贸有限公司采购春节慰问品花费166424元,参与询价的三家公司为海口冠德客商贸有限公司、海口丰融食品工贸有限公司、海口嘉晋佳商贸有限公司,其中冠德客商贸有限公司与丰融食品工贸有限公司实际为同一人所控制,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海口市秀英区民政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全面规范政府采购;二是加强采购环节的监管工作,特别是有意向合作企业的资质、法人、信誉等相关方法的审查,防止再次出现虚报、瞒报和欺诈情况。2021年2月,根据区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我局举一反三,制定《海口市秀英区民政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全面规范采购流程,对过年过节慰问物资采购进行三方询价,加强采购环节的监管工作。
5.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监管不力
具体问题11: 2020年4月起,海南康顺社工服务中心承揽秀英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巡察组走访了解,区民政局对该工作疏于监管,导致便民服务存在“打折扣”的现象:一是服务时间基本不达标,养老护理员每月服务时间仅12小时左右,与合同约定20个小时存在较大差距;二是存在服务敷衍应付“走过场”的情况,如:西秀镇有群众反映养老护理员到其家前,都会打电话叫他自己先搞卫生;多数养老护理员到居家服务对象家里仅是做卫生,很少与对象聊天谈心等,没有按职责进行精神慰藉,甚至有的只是拍照应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约谈海南康顺社工服务中心的负责人和员工,对巡察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二是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方面的监管工作;三是成立复核组对其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如存在较大的违约情况,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罚。2020年12月,我局印发《关于做好巡察组反馈居家养老服务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约谈海南康顺社工服务中心的负责人,并对57名助老员进行谈话记录,同时,加强督查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服务质量工作不达标的助老员进行处罚,通过督导,加强监管确保养老服务工作质量得到提升。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力
具体问题12:存在重业务轻党建问题,2020年以来召开党组会35次,研究部署党建相关工作仅有2次。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海口市贯彻《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任务清单要求,党组每年至少专题研究党建两次,我局党建工作一般以支委会、党员大会研究,导致局党组仅达最低标准,目前局党组调整认识,决定每季度专题研究党建相关工作。
具体问题13:党组织活动记录不严谨、党员参与组织活动积极性不高。如:2019年5月以前有26名党员,但2月份主题党日活动记录“应到人数10人,实到10人”,2019年4月主题党日活动记录“应到人数5,出席人数4人”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了党员管理。截至2021年2月底,我局共有在职党员10名,退休党员4名,预备党员1名。退休党员中,张宝玉同志长期定居国外,李恒辉身患重病,经机关工委批准,可不计入党员大会应到会人数。
具体问题14:不重视党建工作的管理,党组织工作材料存在零散、杂乱无章甚至缺失等问题。如:2016年、2017年党组会议记录本、2016年党组织活动记录簿缺失。
整改落实情况:明确了一是加强管理人员的相关教育工作;二是加强党建工作材料管理,指定专人记录整理、专人管理的整改措施并逐步对材料进行系统梳理,保障材料的完整。
具体问题15: “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2017年没有召开支委会,2017年、2018年均以传达文件形式替代上党课,2019年仅上了一次党课。
整改落实情况:重新梳理2020年“三会一课”记录,累计召开13次支委会、4次支部大会,12次主题党日活动,2次党课,规范并完善了党建台账,2020年顺利通过机关工委台账检查。
2.“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执行不严格
具体问题16:经查阅党组会议记录本,2018年至2019年该党组在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时,仅有议定结果记录,均未见党组成员逐个讨论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记录。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在党组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时,邀请派驻组的同志参加并完善“三重一大”事项记录,认真记录局党组成员讨论及局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内容。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具体问题17: 2017年以来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均没有批评与自我批评相关记录。
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12月,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完善2020年以来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相关记录,完成问题整改。
具体问题18: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覆盖面不全,如:2017年15名党员参会,只有11名进行评议;2018年17名在岗党员,只有8名党员进行评议。
整改落实情况:明确了严肃组织生活会纪律,提前要求党员做好会上发言准备,切实做好民主评议全覆盖的整改措施。2020年组织生活会上,除退休党员因个人原因无法参会外,在编在岗党员全员参会,并做了全面又详实的发言,随后完成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具体问题19:不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2017年以来,只有2018年开展谈心谈话,其余年份均没有开展。
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12月,补齐了2019年以后的谈心谈话记录,并且按时按规完成了2020年的谈心谈话记录。
具体问题20:问题整改不及时。2017年、2018年的组织生活会后没有抓问题整改落实,2019年只有个别问题清单进行整改销号。
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12月,以“六个明确”指导,完成2019年未销号的问题清单的销号工作,并加强今后的组织生活会问题整改销号的监督管理,完成问题整改。
4.开展党务工作不规范
具体问题21:党务公开落实不到位,2016年至2019年仅进行政务公开,没有将党务情况进行公开;2020年的党务公开只有党费收缴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安排专员负责党建工作,严格执行党务公开制度,明确党务公开内容,梳理归档了2020年以来的党务公开内容,包括发展党员各阶段公示、党费公示、困难党员慰问以及支部其他重大决定等。
具体问题22:没有按要求缴纳党费,未按季度向区直机关工委缴纳党费,而是超前缴纳党费,如:2016年7月向区直机关工委一次性缴纳当年1月至12月的党费11521元;2017年4月11日向区直机关工委一次性缴纳当年1月至12月的党费10460元。
整改落实情况:自2020年以来,我局党建专员定时将党费标准录入一体化党建系统,督促党费收缴工作,按月足额收缴党费。
5.未严格按要求聘用工作人员
具体问题23: 2018年至今,区民政局自聘林芸倩等8名工作人员,未按要求委托第三方进行劳务派遣,而是直接以民政局名义与个人签订聘用合同。
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9月,根据区巡察组反馈意见,我局对标整改,已对6名临聘人员委托第三方进行劳务派遣,签订合同,另外2名属于借调人员。
区生态环境局党组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此次,区委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我局生态环境存在3项10个问题,已整改完毕。接到反馈意见后,我局高度重视,严格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协调推进,全面开展整改工作。一是成立领导小组。专门成立了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岗双责”,协同推进问题整改。二是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及时研究并印发《区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整改责任分解表》,逐条明确整改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三是注重统筹结合。把巡察整改落实与推动当前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紧密结合,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摸排,严格对照整改方案中的任务和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以整改工作实效推动我局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二、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具体问题1:理论学习流于形式。党组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不到位、不全面,基本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的表面层次,没有学深悟透,习惯于走过场式的“上传下达”的学习套路,均是被动地学习传达上级的指示精神,没有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措施。经查阅局党组及党支部学习记录本发现,在组织学习过程中,党组成员之间、党组成员与普通党员之间仅限于传达文件精神,基本没有交流学习经验和体会的互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通过自主学习、集中研学、记录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强化对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的学习,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制定和规范学习计划,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学习,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站位和思想觉悟,增强政治敏感性,加强思想理论武装。三是丰富学习形式,通过参观主题文献展览、党组班子成员轮流领学、观看纪录片等形式,提高领导干部理论水平、拓宽视野。四是加强交流学习,鼓励党员干部之间对在自学中遇到模糊不清的概念及不懂的问题提出来,党员一起研究讨论,讨论时积极发言,相互交流,达到学习教育的目的。五是强化档案整理,由专人进行记录、签到、拍照,学习组织后及时整理成册、专门存档。
具体问题2:工作分工不够合理,党组执行议事规则不规范。一是环保局分工不够合理,如:区环境监察局为区环保局下属事业单位,环保局没有安排局领导分管;二是党组会议讨论业务工作多,研究党建的工作少,执行议事规则不够规范,如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一般以扩大形式召开,会议记录中有非党组成员表态的情况,且部分会议议事过程记录不够严谨规范,在提出事项进行会议讨论和审议之后仅记录“集体同意”,每位党组成员对每个议题的个人意见未如实记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根据中共海口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机构编制调整和人员转隶的通知》(海编〔2020〕45号)及《关于市生态环境局机构编制调整的批复》(海编〔2020〕47号)等文件要求,重新制定、细化海口市生态环境局秀英分局领导班子责任分工,尽可能做到班子成员分工合理均衡;在工作安排上,尽可能按科室职能职责部署工作,确需全局协作的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将对参与人员进行合理配备。二是增强主体意识,明确党组书记为机关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基层党建工作,确保“三会一课”、党风廉政建设、党员管理和教育、民主评议等工作落实到位。三是修订完善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党组会议重点研究事项;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人事、项目及开支等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同时,邀请派驻组列席党组会,相关议题并及时备案,并详实作好党组会议记录。
具体问题3:党的意识形态工作重视度不够。通过会议记录及谈话确认,区环境局党组对党的十九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对该项工作的决策部署不够深入具体。如:会议记录中未发现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的相关记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中心组理论学习,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年度学习计划,每月定期组织中心组学习,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相关内容纳入理论中心组和党员干部学习计划,作为重点必学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同时,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学习强国”、干部在线学习等形式强化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二是提出贯彻意见,召开党组会对中央、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传达学习时,能够结合单位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经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三是抓好贯彻落实,班子成员按照党组会议要求,对贯彻落实意见细化部署,安排分管科室抓好具体落实。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具体问题:4:监督职责落实不够到位。如:区环境局书面报告巡察组,海口秀英某建材厂于2017年中旬至2020年4月停产,但经查阅台账材料,发现2019年5月10日该厂有收到区环境局送达的停产及整改通知书,报告与事实不符。又如:海南某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在中央环保督察时发现的问题已经整改,但巡察组现场巡察时又发现该公司存在物料未覆盖、没有降尘措施导致扬尘污染,腻子粉加工项目和轻型陶粒混凝土加工项目没有办理环境保护备案手续问题,生产过程直排污水污染周边环境,通过台账及环保网格员谈话了解,环保网格员有定期对该企业进行巡查,但都只是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进行巡查,对常规的日常巡查和监管不到位,导致原有问题不断产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细化责任分工,加强对相关点位整改落实的监督检查,及时汇总掌握进展情况,同时,除了对中央环保督办件问题进行巡查外,加大对点位范围的日常巡查和监管,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解决,确保整改有效落地。二是强化工作调度,建立问题整改进度表,对中央第一、第二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存在的整改不完全的问题,定人定责定时限,对表抓监督,增强监督推进问题整改的针对性;同时,对辖区环境问题进行举一反三,推动辖区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发展。三是强化干部队伍建设,通过自学、集中学、开展环保业务培训、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及日常强调等方式,着力提高局机关干部和环保网格员的政治能力和业务水平,增强自律意识,锤炼过硬作风和业务水平。四是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主动与其他部门联系,了解、掌握辖区环境问题情况,共同发力,推进辖区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发展。五是安排工作人员对海口秀英某建材厂和海南某建材贸易有限公司问题进行核查,并依法依职权进行处理。
具体问题5:物资采购监管存在漏洞。如:2018年8月7日,经区环境局会议讨论决定采取招标的形式采购10辆4轮电动执法车。其中入围竞标的有3家企业,经核实,三家公司同属1人所有,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转变观念,促进全局领导干部及相关人员提高对政府采购重要性的认识,树立法制观念,坚持依法行政、依法采购,营造绿色采购氛围。二是加大规范操作力度,加强政府采购方式管理,巩固公开招标在采购方式中的主导地位,凡是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都采取公开招标方式,严格规范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加强分散采购指导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分散采购行为,提高分散采购操作水平;加强采购合同管理,规范政府采购合同文本,并使之成为政府采购合法依据和资金支付凭据;严把采购审批程序关,提高事中事后审查。三是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区财政局组织的相关政府采购业务,着力提升采购人员依法采购的意识和自身的业务水平。四是深化廉洁教育,强化党规法纪学习,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明规亮纪,树牢责任意识、廉洁意识和风险意识,增强自觉抵制不廉洁行为的坚定性,切实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筑牢防线。
具体问题6:违规发放误餐补助问题仍有发生。如:2020年区环境局某些干部职工中午既在区机关食堂刷卡用餐,又重复领取误餐补助现象,共涉及1120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对中午既在区机关食堂刷卡用餐,又重复领取误餐补助的人员进行约谈,收回违规领取误餐补助资金1120元,并上缴财政专户,对8名违规人员进行全局通报及教育。二是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廉洁教育、党规法纪,严明纪律要求,筑牢规矩意识。
(三)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具体问题7:党内政治生活重视程度不够,严肃性不足。一是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未形成红脸出汗,扯袖提醒的良好民主氛围;二是主题教育形式化和流程化,均为领读等读书班学习方式开展,没有与党支部党员队伍实际结合起来创新方式方法;三是在发展党员工作上不够重视,不注意培养积极分子,不采取有效措施,近两年没有发展新党员;四是党员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1)关于“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未形成红脸出汗,扯袖提醒的良好民主氛围”事项
一是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印发的《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二是按照区委文件规定要求开好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前制定了方案,通过征求意见、谈心谈话、专题讨论、查找问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会上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全面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三是2021年2月8日专题民主生活会已达到预期效果。
(2)关于“主题教育形式化和流程化,均为领读等读书班学习方式开展,没有与党支部党员队伍实际结合起来创新方式方法”事项
一是丰富学习形式,通过参观主题文献展览、党组班子成员轮流领学、观看纪录片等形式,提高领导干部理论水平、拓宽视野。二是加强交流学习,鼓励党支部党员之间对在自学中遇到模糊不清的概念及不懂的问题提出来,党员一起研究讨论,讨论时积极发言,相互交流,达到学习教育的目的。三是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开展革命传统教育,重温入党誓词,坚定理想信念,并深入挂点社区慰问老党员等从而推动主题教育落地落实落细。
(3)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上不够重视,不注意培养积极分子,不采取有效措施,近两年没有发展新党员”事项
自2019年局党组健全后,进一步加强支部活动,增强凝聚力;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年度党建工作的硬任务加以落实,制定党员发展计划,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有步骤有计划开展。培养下属单位秀英区环境监察局入党积极分子2名,分别是李柏董、吴钟颖同志。
(4)关于“党员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事项
一是进一步规范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安排学习内容,增强委党组领导班子党性修养,切实提高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严肃性和实效性。二是加强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制度。三是按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深入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切实端正态度、转变作风。巡察结束至今,谈心谈话8人次。
具体问题8:对工作人员监督管理存在“宽松软”问题。如在区委七届第十轮巡察二组进驻区环境局后,仍发现有干部职工上班迟到早退,没有执行工作人员上下班考勤制度,未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等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召开全体干部会议,强调作风建设和纪律意识,逐步建设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干部管理制度。二是完善并严格执行干部职工上下班考勤制度,各办公室有专人负责考勤登记,及时更新人员去向牌,不定期对人员去向和出勤情况进行开展监督检查,办公室不定期随机检查,执行请销假制度;同时,成立纪律检查小组,不定期开展纪律检查,强化机关工作纪律。三是严格干部管理,加大谈心谈话力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具体问题9:劳务派遣人员(四级环保网格员)存在岗位与待遇不一致问题。区环境局四级环保网格员107名,其中有12名实际工资待遇为2300元每月,其他为1200元每月。以上所提到的12名四级环保网格员由原区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人员及管理人员转岗。详细内容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6]162号会议记录 “会议原则同意将我区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人员及管理人员转岗为四级环境网格人员,经费按照原四级网格人员的标准列入预算,按程序委托人力资源公司招聘”。目前四级环保网格员预算为1200元每月,存在岗位与待遇不一致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6〕162号会议》精神,我局已于2021年1月向区政府请示我局关于薛英明等12名四级网格员由四级环保网格员转岗为二级环保网格人员事宜。
具体问题10:个别工作人员未严格按流程执法,存在工作不够规范问题。通过台账及环保网格员谈话了解,区环境局将协调通知书等执法文书(盖有区环境局公章但未填写执法内容)直接交于没有执法资格的镇街环保办三级环保网格员管理,执法具体内容由环保网格员填写,区环境局不把关且不跟踪,出现执法有头无尾现象。巡察期间(2020年8月23日)区环境局对海口秀英某建材厂进行第二次笔录时,只安排1名工作人员在场,且没有按照规定拍照留底笔录过程,说明区环境局存在执法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召开全体干部会议,强调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邀请局法律顾问为全局干部进行执法程序、法律知识等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业务水平。二是严格执行机关公章管理制度。凡在局红头文件、账目款项、重要数字、以单位名义发信息与我局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重要文件上加盖公章的,必须由局长同意签名后,方可盖章。三是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如开展执法检查、调查取证、制作笔录、送达法律文书等均有2名以上具有执法资格证的工作人员在场。
区人大机关党支部
一、统一思想认识,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区人大机关党支部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统一关于巡察是对党支部全面“政治体检”的思想,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全力配合,把巡察整改工作贯穿区委巡察工作始终,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举一反三、系统整改,以巡察整改成效体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落实整改的自觉性。召开支部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提高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思想认识。在巡察反馈会当天立即召开支委会,于次日召开党员大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提高认识,以“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态度,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在人大党组会议上汇报巡察反馈情况和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自觉在党组领导下扎实开展整改工作。
二是强化政治担当,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区人大机关党支部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支部书记林敏担任,副组长由支部副书记吴宏用担任,成员由3名支委委员担任。支部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全面推进巡察整改负总责,对重点问题整改亲自抓、抓到底;支委其他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本工委室整改工作。1月11日下午,支委会召开区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进行对照检查,对照区委巡察反馈两个方面11个问题,从表象问题查找深层次问题,从思想、组织、作风、制度上剖析根源,提出四个方面13条整改措施。支部书记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支委会其他同志作个人对照检查,严肃开展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坚决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区委巡察办派专员到会全程指导。民主生活会的召开,对强化支委会作用,压实支委成员工作责任,进一步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巩固拓展巡察成果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聚焦存在问题,抓实巡察整改工作。对照区委巡察反馈的整改问题,支委会研究制定,并提交党员大会集体审议通过《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关于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计划》,建立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并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做到压力传导到人、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机关党员干部认真整改,件件落实。同时举一反三,查找工作中的漏洞不足并加以改进,强化作风、推进工作。机关支部把当下“改”和长远“立”结合起来,进一步织密制度的笼子,以制度成果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二、落实整改意见,认真扎实完成整改任务
机关支部认真研究、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整改意见,截止2月,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11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并建立健全制度9项。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进行整改。
具体问题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个别党员的学习体会未能走心走实问题,支部对相关人员进行谈心谈话,教育其认识自身问题,积极改进。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条例》,健全和完善党支部学习制度,加强和规范党员干部学习管理。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员干部每月学习积分进行排名并在工作群和公开栏上通报,对后进同志进行谈话提醒,所有党员干部月积分在1000分以上。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以PPT形式集体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议》的说明,开展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知识测试,每名党员干部在学习会上作交流发言,促进党员干部深度学习深度思考深度落实。组织人大代表建言“十四五”活动2场,向区委关于“十四五”规划建议20多条被采纳,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果。检查党员干部学习笔记,检查党员干部心得体会并及时收集归档。
具体问题2:主题教育缺乏深度,批评意见大而化之、浮在面上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巡察组指出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议上各工委(室)主任相互批评辣味不足的问题,认真反思思想上存在的“好人主义”问题,坚决纠正,精心组织支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支委成员之间坦诚相待,紧扣巡察反馈问题,结合党建和人大业务工作,严肃认真开展相互批评,真心实意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正确对待、虚心接受各类批评,开出一场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得到巡察专员充分肯定。
具体问题3:党员干部开展《总体方案》学习不够认真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巡察组进驻后仅有两名干部的学习笔记本有海南自贸港建设总体方案相关学习记录的问题,经了解,主要是其他同志记录本字迹潦草,未及时整理笔记,上交巡察组的原因。要求党员干部加强对《总体方案》学习,补充完善学习笔记。于11月组织培训班,邀请专家对《总体方案》进行解读。组织开展《总体方案》知识测试。围绕落实《总体方案》谋划工作,认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和重点项目建设集中视察活动,撰写视察报告,助推《总体方案》在我区落地落实。
具体问题4:推动人大履职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预算审查监督和环保工作监督问题,财经工委和教科文卫工委分别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财经工委加大对预算联网监督的研究工作,组织对年度计划、预算和“十四五”规划纲要等进行审查,计划、预算报告和“十四五”规划纲要在区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上通过。对垃圾分类、农村污水设施运营情况、偷倒建筑垃圾、“散乱污”现象和部门协作机制不健全等群众反映突出环保问题询问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传导压力、督办工作。创新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意见建议交办“一府两院”工作机制,交办经济、环保、民生等意见建议78 条,政府研究处理并回复52条,落实41条,人大监督刚性和实效不断提高。
(二)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进行整改。
具体问题5:组织生活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支部书记认真撰写年度党建工作报告,并向人大党组会议报告。认真剖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得到党组认可。认真开好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建立支委会和支委个人问题整改台账。建立2019年组织生活会支委会和党员个人整改台账,逐项整改销号。精心组织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加强党务管理员培训和管理,规范会议记录填写,确保要素完整、内容准确、会议讨论和决定事项清晰明了。
具体问题6: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不认真严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审查要求,支部书记加强对支委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审查,支部书记的对照检查材料由支部副书记审查,确保材料合格,坚决杜绝照搬照抄等态度不认真及存在漏字错字等不严谨现象。
具体问题7:主题党日活动有时未能正常开展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明确主题党日活动于每月第一周开展。如有其他工作安排的,调整时间,确保每月一次主题党日活动。支部书记无法参加的,由支部副书记主持开展。2020年11月至2021年2月,共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次,内容分别是“三个主动”、宪法日、正风肃纪反腐和党史学习教育等,让党员在实践活动中受教育,党性修养不断提升。
具体问题8:支部理论学习计划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系统安排支部全年12个学习课题,制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内容涵盖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总书记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党章党规、法律法规、人大业务能力建设等。根据区委及区人大常委会党组要求,及时充实学习计划,确保学习全面系统、及时跟进、联系实际。
具体问题9:执行“三重一大”议事规则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完善机关内控工作制度并经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第七届〔2020〕21次)审议通过,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审核把关程序。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对单笔开支超过5000元的事项,召开内控会议进行集中讨论审议。自2020年11月至2021年2月,共召开机关内控会议2次,审议议题5个。对机关党员干部推荐推优事项,根据党员干部民主推荐结果,召开支委会议集中讨论后确定。规范会议记录,强化议事决定过程留痕管理。
具体问题10:个别工作指导部署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年度党建工作和专题教育工作计划,增强党建各项工作的计划性。充分运用机关群发布近期工作计划,增强工作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机关工作效率。严格机关党建工作重要文件审核,确保文件准确,指导部署精准。
具体问题11:落实巡视整改责任方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在区委第十轮巡察期间,区人大机关党支部立行立改,对2015年至2018年无法提供文件材料作出明确说明的报销费用44817.6元予以清退。在立行立改的基础上,举一反三,进一步严格财务报销、误餐补贴申领流程及公开公示等,以制度管人管事,坚决杜绝违规报销事项。
区政府办党组
一、压实责任,全面整改
(一)全面组织动员,压实整改责任。11月3日巡察反馈会后,我办党组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当天就迅速召开党员大会认真传达落实会议精神,全面组织动员,研究学习巡察组反馈意见建议,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严抓实。为确保区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我办成立了以陈大强同志为组长的区政府办党组关于区委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压实责任,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提升,努力将整改的实际成效转化为“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
(二)坚持问题导向,严抓整改落实。以问题为镜,坚持聚焦不足,对照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我办党组多次召集班子成员讨论研究,制定了《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七届秀英区委第十轮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并建立了具体的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立行立改、全面提升。在整改过程中,严格做到坚决查处、彻底整改,凡是可以迅速解决的,立行立改,按要求整改落实到位;需要长期努力的,加大力度、积极作为,力争尽快取得实效。
(三)做到举一反三,稳步推动工作。在全面整改的基础上,我办党组坚持做到类似问题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并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防止“死灰复燃”,做到完成一项即销号一项,确保整改任务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坚持在整改中不断完善提升,做到整改有成效,工作有绩效。
二、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扎实
具体问题1:主题教育仍需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的相互批评辣味不足,多为“对理论学习不重视”“指导不够、沟通交流少”等轻描淡写的内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强化民主生活会批评和自我批评力度。二是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重点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深悟透,同时加大对自贸港重要文件精神的学习掌握,不断提升思想觉悟、党性修养和职业技能水平。11月3日以来,我办党组组织党员干部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出席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个国家扶贫日到来之际对脱贫攻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精神,同时还专题学习了省委七届九次全体会议及沈晓明书记、冯飞省长讲话精神,号召和动员全体党员干部撸起袖子加油干,为“十四五”和自贸港建设继续贡献力量。经过整改,党员干部理论研学常态化,思想素质扎实稳步提升。
2.个别党员学习存在“走过场”现象
具体问题2:“在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实践中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专题活动中,支部党员姚如霞、叶琼娃两人撰写的心得体会一模一样,对待学习教育态度敷衍;巡察组抽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学习效果,有部分科级干部对自贸港建设的发展目标没有掌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审核把关党员干部学习心得,杜绝“雷同”现象再出现。对姚如霞、叶琼娃两位同志心得体会“雷同”问题,约谈主管部门领导,并由部门领导对两位同志开展谈话提醒,进行思想教育,确保今后在学习上态度认真、真抓实学。二是强化理论政策研学,积极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科级干部强化自贸港理论政策学习,持续提升政治站位,自觉站在自贸港建设大局上思考工作和问题。同时要求每位科级干部都要从头到尾详细研读和牢记《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积极从自贸港建设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并每人配备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建议>学习辅导百问》《中国制度》《英语300句》等书籍,强化理论自学,在工作当中边学边干,边干边提升。经过整改,党员干部对待学习教育态度明显转变,进一步熟悉掌握自贸港理论政策。
3.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具体问题3:区政府办2019年以来未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意识形态日常学习教育,提升党员干部意识形态风险防范能力水平。二是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意识形态研究部署会,学习贯彻省、市、区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政府办部门职责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风险,部署全年工作重点。11月25日,我办召开意识形态工作研究部署会,传达学习《中共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党组2020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并研究部署涉及区政府办意识形态工作。并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务必要时刻绷紧意识形态一根弦,结合区政府办工作实际,做好办公室敏感信息和文件的清理,强化政务信息把关和管理,做好政府网站网络舆论管理,确保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安全。经过整改,党员干部意识形态风险防范意识显著提升。
4. 民主集体决策不够严格规范
具体问题4:一是决策机制不完善。区政府办民主议事规则长期以来未明确大额资金的支出数额,直至2019年10月制定《区政府办授权制度》,才规定大额支出10000元以上需经党组会议集体决策。二是决策痕迹管理不规范。区政府办2015年至2017年会议记录缺失,涉及大额资金支出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情况没有留下文字记载。三是民主决策执行不严。2018年以来,区政府办党组会议及办公室主任会议仅有10余笔大额支出决议,另有多笔大额支出未经上会集体决策,如:2018年12月14日支付政府2018年9月公务车辆维修费25655元、2019年6月20日支付办公复印纸等费用14900元等。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落实决策机制,完善《区政府办授权制度》。二是做好决策痕迹管理,规范区政府办党组会议和办公室主任会议,做到每一笔涉及大额资金支出等事项都经过上会集体决策,决策过程清楚,原始记录详实。三是规范政府办党组会和公室主任会议议事规则。11月3日以来,我办先后修订完善了《区政府办授权制度》《海口市秀英区政府办公室党组议事规则》和《海口市秀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经过整改,民主集体决策更加严格规范,决策记录完整。
5.固定资产购置存在漏洞
具体问题5:《区政府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购置固定资产……,1000元以上的由主管领导或领导办公会议研究审批”,即1000元以上的无支出上限的固定资产采购可由领导办公会议研究审批,也可由主管领导一人审批,此规定可能导致个人对大额支出独断独行,不利于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固定资产采购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新修订完善《区政府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区政府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确保固定资产支出规范安全。三是严格落实“两重一大”议事规则。当前,我办已对《区政府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进行修订完善,经过整改,区政府办的固定资产管理和购置更加规范。
6.党组职能发挥不充分,贯彻落实上级重要决策部署力度不够,未能紧密结合新时代新实践新要求,紧密结合海南自贸港建设实际,有针对性地深入研究、以学促用
具体问题6:自海南建设自贸区(港)以来,未能深入理解和吃透习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围绕营商环境、产业发展等方面开展调研工作,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学懂弄通,原原本本学习海南自贸区(港)政策理论,做到入脑入心。二是强化调查研究机制,充分发挥区政府办职能,积极对接各镇街各部门,经常性座谈交流和实地调研,重点熟悉和掌握全区在自贸港建设、营商环境以及金融、产业发展等方面的进展情况和现状,起草撰写了《区政府工作报告》《秀英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情况报告》以及区政府主要领导在区委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综合报告材料,为区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当好参谋助手。三是强化干部责任担当,持续严抓作风建设,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自贸港建设等各项工作落实。11月25日,我办陈大强同志结合正风肃纪集中整治工作要求,以“以案为戒,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为主题给全体党员上专题党课。并强调,“讲政治、守法纪、强作风、提能力”是新时代对我们对大家对所有人提出的新要求,尤其是党员干部,更要好好践行其中的规范,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增强政府办参谋助手作用,积极为当前自贸港建设建言献策。经过整改,调查研究更加深入基层、符合发展实际,参谋助手作用不断提升。
7.指导督促职能有待加强
具体问题7:2019年我区机构改革后,区政府办加挂区档案局、区信访局等牌子,下辖区档案馆等三家事业单位。目前,我区档案馆面积(包括工作室、库房、阅档室)不足200平米,馆藏能力有限,档案结构单一,现主要存放区委办、区人大办及区政府办的政务档案,无法接收其他单位档案,尤其是民生档案;档案馆库房硬件设备未达到标准化建设,在防高温、防尘、防潮等方面尚未实现恒温恒湿管理,不利于保存纸质档案。我区2020年度信访工作在全市“三率”考核中(截止时间为8月25日),行政机关信访事项处理群众满意度、参评率排名靠后。
整改落实情况:指导优化档案工作。一是2021年积极申请档案馆新馆建设,改善档案馆保管和利用条件;二是推动机关档案信息化,按照“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要求,对馆藏档案进行全文数字化扫描,逐步实现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双归档;三是加强档案库房现代化管理;四是完善预案,切实强化应急处置,加强对档案库房等重点部位的监测预警,确保档案安全万无一失。督促强化信访工作。一是严格执行每日信访系统巡查工作,对系统中即将逾期的信访件快速反应,在系统亮黄灯之前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催办、督办,确保信访事项及时受理、按期办结。二是在每月信访工作情况通报中对各单位信访工作“三率”情况及受理、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一具体通报。三是把信访事项“三率”情况纳入年终信访工作考核内容。经过整改,区政府办对档案馆和信访局工作的指导督促更加紧密和规范,群众满意度有提升。
8.查找问题机械照搬,存在“走过场”现象
具体问题8:在2016年至2019年的区政府办工作总结中,查找的三个存在问题连续四年一模一样。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问题整改力度,避免“走过场”式整改,做到每年问题每年清零。二是强化问题查摆深度,实事求是找问题,杜绝惯性问题,避免“老生常谈”,对个别“老毛病”重复出现的党员干部严格批评教育,严厉整改。
(二)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9.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认真严谨
具体问题9:一是民主生活会记录缺失。2015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均无会议记录。二是民主评议党员存在偏差。2017年度、2018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仅有党支部班子成员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他党员未在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要求其他党员在会后自行交换批评意见。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管理民主生活和组织生活会会议台账材料,确保每一次会议都记录完整,每一次整改方案和措施齐全具体。二是进一步规范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党员,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在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全覆盖、在组织生活会上党员全覆盖。经过整改,党内政治生活不断规范,党员参与积极性有效提升。
10.“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
具体问题10:一是支委会议及党课召开不经常。2016年仅召开一次支委会议;2018年、2019年召开支委会议每年不超过五次;2016年仅有一次党课,2018年仅有两次党课。二是党小组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区政府办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自2019年5月开始,该支部划分了4个党小组,但未按规定召开党小组会议,平日组织党员学习、指导党员活动及按时收缴党费等工作实际上仍由党支部负责,党小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确保支委会每月一次,党课每季度至少一场。二是强化党小组日常管理,充分发挥党小组在学习活动及党费收缴上的引导作用,规范网上缴费,为党支部分担。经过整改,2020年全年“三会一课”按照规定有效组织开展,主题党日12次,党课4场,下半年起支委会6场,同时党小组常态化学习机制基本成形,引领作用进一步有效提升。
11.会议记录不够规范完整
具体问题11:党组织会议记录的眉栏多未规范填写,没有记录人、应到人数、缺席人数、缺席者等内容。党组织会议议题记录不完整,2019年3月13日,党组织会议记录仅有议题“推优党员12名”和“成立志愿者、先锋队、突击队及人员名单”,但未记录议事过程及议事结果;2019年8月30日,支部大会补选3名支部委员,未记录应到人数和实到人数,未记录选举得票统计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已规范完善党组织会议记录原始材料,做好归档,确保每一次会议记录完整、程序规范、内容详实。
12. 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
具体问题12:一是不及时缴纳党费现象时有发生。区政府办党支部未严格落实支部党费收缴制度,未能按季度向上级党组织上交党费。2019年,该支部每半年缴纳党费一次。二是发展党员工作相对滞后。2014年至2019年,该支部未发展一名党员,政府办现有干部职工58人,其中:中共党员36人,民主党派2人,无党派20人,发展党员工作有待加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发挥党小组作用每月引导党员按时交纳党费,提倡网上自助缴费党员全覆盖,特别是针对已退休和行动不便的老党员,加强联系沟通,必要时上门服务收取党费。二是持续做好党员发展和培养,重点发展培养年轻、高学历、高素质人才,做到有数量更要有质量。经过整改,党费管理规范更加有序,党员发展工作更有质量。
13.党内制度建设流于形式
具体问题13:出台制度重数量轻质量,存在抄袭拼凑内容与实际工作不符的问题。《区政府办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存在“及时把握编办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等错误表述,《党组工作规则》存在“党组应加强对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存在“组织人事处……负责督办和落实”等纰缪表述;《区政府办党内生活制度》存在“局党总支”“党课每年至少一次”等差错表述及规定。
整改落实情况:重新修订和精简完善相关党内制度,实事求是根据政府办党组织工作实际严格规范党内各项制度,对不符合上级党组织要求和表述错误的立即更正或者废除。目前,已对《区政府办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党组工作规则》等进行修改完善,经过整改,党内制度修订完善,符合规定。
14.落实巡视整改责任方面
具体问题14:经查阅台账,2017年省委巡视反馈后,该办对燃油费、滥发津补贴等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共清退违规报销费用296762.43元。本轮巡察期间,区政府办党组立行立改,再次清退2015年至2018年违规报销跨区域用餐费用13663元。
整改落实情况:已立行立改,并进一步严格落实各项巡视整改任务,做到彻底整改达标;持续严格规范管理公车使用、油料及津补贴发放,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民政局公共工程项目专项巡察
一“党组议事存在薄弱环节,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方面问题的整改
(一)存在违规采购,党组议事流于形式
具体问题1:创建全国农村社区治理试验区示范点项目监理单位威益建设有限公司2020年6月30日签发开工令,采购监理公司代理机构海南骏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启谈判响应文件时间是2020年7月3日,7月3日才确定威益建设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经了解,该项目民政局先确定监理单位,后因监理费超过发改委规定的20万元以上必须要走政府采购程序才补走采购流程。
整改情况:已整改。明确了加强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流程的整改措施。2020年12月,局党组加强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深化了对政府采购流程的认识,规范了政府采购的流程,确保采购的合法合规。
(二)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具体问题2:区民政局未经党组会议决定就选择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涉及资金超出该局党组议事制度规定的5000元也未上会讨论决定,如新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选择深圳市全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9年8月30日编制《设计概算书》,预计支出金额1万元,创建全国农村社区治理试验区示范点项目,选择湖南创译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1月10日编制《工程概算审查书》,预计支出金额1.15万元。
整改情况:已整改。明确了加强《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学习,作为该问题的整改措施。2021年12月,通过加强《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的学习与坚持执行末位表态制度。
二、“落实工程相关政策制度不到位,执行把关不严”方面问题的整改
(一)民政局党组对概算评审把关不严格,项目存在超标准超规格配置国有资产的情况
具体问题3:秀英区婚姻登记处建设项目概算评审报告中美工工程和设备采购部分,采购空调(柜机)4台,每台8624元。配置的空调均超过海口市秀英区财政局关于转发《海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的通知规定标准。
整改情况:已整改。一是于2020年12月对海口市秀英区婚姻登记处的设计方进行了约谈提醒;二是区民政局党组通过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的方式,深入学习《海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做到入心入脑,防止此类办公用品超配情况再次发生;三是秀英区婚姻登记处实施节能环保措施,冬季尽量不开或是少开空调;夏季使用空调时,将温度调至不低于26℃,下班前,提前20分钟关闭使用中的空调。
(二)违反基本建设程序,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就擅自开工建设
具体问题4:创建全国农村社区治理试验区示范点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已开工建设,违反《海口市秀英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修订版)(秀府{2018}83号}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审批,严禁审批程序倒置、缺失。
整改情况:已整改。2020年12月,通过召开区政府专题会议并向区住建部门补齐相关材料,补发施工许可证,同时进一步明确了项目前期工作流程,加强《海口市秀英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等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增强公共工程项目建设的法治意识。。
(三)民政局党组未能落实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督促项目管理公司在相应的网站发布采购信息
具体问题5:民政局婚姻登记场所规范化建设项目,石山敬老院洗衣房、厨房、无障碍设施项目,创建全国农村社区治理试验区示范点项目均未按规定在指定网站发布政府采购信息,违反《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第八条,地方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信息应当在所在行政区域的中国政府采购网省级分网(即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发布。
整改情况:已整改。明确了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整改措施。2020年12月,局党组通过组织学习《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加强了对目管理公司在项目推进工作中的监督能力。
三、“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部分工作未能落细落实”方面问题的整改
(一)民政局党组履职不到位,部分合同签订不完整,未填写签订日期,未在合同内约定具体工期
具体问题6:与海南明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海口市秀英区婚姻登记处建设项目合同书》未填写签订日期、签订时间,没有填写具体的合同工期;与海南半岛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创建全国农村社区治理试验区示范点项目施工合同》未填写签订日期、签订时间,没有填写具体的合同工期。
整改情况:已整改。2020年12月,完成了补齐所有合同存在签订日期和约定工期缺失的内容的整改工作。并且明确了补齐所有合同的日期和今后必须在合同上填写清楚签订日期、签订时间及合同工期的要求。
(二)民政局党组未能协调好工程工作流程,导致延误项目开工
具体问题7:《秀英区公共工程项目跟踪监督任务清单》中石山敬老院洗衣房、厨房、无障碍设施项目和全国农村社区治理试验区建设项目计划开工年月均是2020年8月,截至2020年9月3日,两个项目尚未完成前期工作,前者是因为总投资额80万元,发改委不予立项,财政局无法拨付资金,后经协调,资金已拨付,现正在进行政府采购;后者是因为设计和概算编制过于粗糙,价格虚高,评审过程需要修改的部分比较多,经过评审投资总概算由498.63万元压缩至402万,项目下一步送往发改委审批。
整改情况:已整改。2020年12月,局党组通过学习《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提高对于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今后加强项目前期的精细化管理,提高了设计和概算编制水平。
(三)民政局党组未能对监理管理单位实行严格监督
具体问题8:经巡察一组实地走访婚姻登记处建设项目发现,施工现场没有监理人员签到表,也没有监理人员在场。
整改情况:已整改。2020年12月,通过约谈监理公司负责人后,项目现场的施工材料质量、施工质量及施工安全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此次,区委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全区生态环境存在12项31个问题。接到反馈意见后,区环委办高度重视,严格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协调推进,全面开展整改工作。一是成立领导小组。专门成立了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生态环境局局长(环委办主任)任副组长,各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一岗双责”,协同推进问题整改。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区环委办及时研究并印发《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和《落实区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责任分解表》,逐条明确整改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三是注重统筹结合。把巡察整改落实与推动当前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紧密结合,针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摸排,严格对照整改方案中的任务和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以整改工作实效推动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执行中央、省、市、区委生态环保决策部署方面
1.政治站位不够高、执行不严
具体问题1:个别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本辖区内生态环保工作不够重视,通过查阅单位会议记录和台账看,除研究中央、省、市督察发现的重点环保问题整改工作外,单位很少召开安排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例如永兴镇、秀英街道等只有2018年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会议记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指导工作。二是严格落实《海口市秀英区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海口市秀英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强化各级各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与各镇街、各职能部门签订《海口市秀英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将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重要内容。三是强化各级各部门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推动辖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并做好会议、台账记录。
具体问题2:对中央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企业日常巡查和监管不到位,导致出现新的问题。例如经巡察组于2020年8月13日走访发现,海南蓝箭轻型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生产中用高污染燃料的问题整改后,又出现物料未覆盖、没有降尘措施导致扬尘污染,腻子粉加工项目和轻型陶粒混凝土加工项目没有办理环境保护备案手续。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关于物料未覆盖问题,永兴综合执法中队联合镇环保办于2020年12月20日对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通知当事人自行整改,如未按照期限进行整改,下一步将依法进行处置。二是关于新建陶粒轻集料混凝土加工项目涉及未批先建问题,区生态环境局已依法调查取证并依法进行立案处理,处以罚款3000元,并责令停止建设。目前该单位已对物料堆场进行覆盖,并停止陶粒轻集料混凝土加工项目的建设。
2.生态环保工作中存在推进较为缓慢问题
具体问题3:由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实施的秀英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2018年一期项目覆盖率为74.82%、2019年一期项目覆盖率为65.67%,覆盖率偏低,推进较为缓慢。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各镇和代建单位要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区生态环境局到村指导开展工作。二是加强调度力度,加大施工力量。各镇每周开会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各环节存在的具体问题,施工单位加大人员、设备的投入力度,全力推进工程建设,确保在建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工投入运行。三是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特别是石山镇、永兴镇部分村庄,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财政资金承受能力,由原来的“管网+一体化设施”的集中治理模式调整四种处理模式,分别是村庄集中处理模式、分散处理模式、纳入城镇排水管网处理模式、大集中+小分散处理模式。四是推广资源利用、变废为宝 。结合农村改厕,特别是因化粪池在房屋底下的农户,均通过清掏清运方式进行处理,并且得到有效利用,实现变“粪”为宝!五是强化治理措施衔接。衔接镇域污水和农村厕所革命。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农村厕所革命、镇域污水治理,强化治理措施衔接,部门工作协调和镇、村实施整合,切实做到互促共进,如:在永兴镇的村庄在城镇生活污水1公里范围内,通过引入管网,以达到治理效果。
目前,秀英区2018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常住总户数1652户,已完成1236户,覆盖率74.82%。17个自然村都已达到《海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考核办法》要求,目前正在验收中。秀英区2019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建设20个行政村(91个自然村),常住户7122户,有条件施工户数4015户,目前已完成3901户(其中有862户因设施用地未解决不列入完成户数),建成设施864套,正常运行939套,完成率(完成户/有条件施工户数)97%,覆盖率55%,完成治理自然村79个。
3.对存在的环保问题缺乏创新性解决措施,整改不及时
具体问题4:西秀镇椰海大道文明村、祥堂村对面内进300米左右处、龙山村西环高铁与东环高铁交汇处等地方发现堆砂点;永兴镇海榆中线19公里处东侧和西侧发现堆砂和洗砂点;东山镇统历村往文昌方向海榆中线500米处发现堆砂和洗砂点;长流镇南海大道金银达停车场对面、南海大道明磊混凝土搅拌站西侧等地方发现堆砂和洗砂点。
整改落实情况:西秀镇、永兴镇、东山镇、长流镇等属地政府分别与区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执法大进行队联合执法,依法对上述点位逐一进行现场核实及拆除取缔,并不定时进行回头看。
西秀镇已依法拆除取缔椰海大道文明村、祥堂村对面内进300米左右处、龙山村西环高铁与东环高铁交汇处等4处堆沙点。
永兴镇海榆中线19公里处东侧和西侧的堆砂和洗砂点的洗砂设备已拆除,但场地还有堆砂。
东山镇统历村往文昌方向海榆中线500米处的堆砂和洗砂点,已依法对该洗砂场2条生产线进行破坏性拆除、取缔,并对地表非法堆砂进行清运没收;同时,督促点位负责人限期8月25日前对该场地进行恢复原状。
长流镇南海大道金银达停车场对面、南海大道明磊混凝土搅拌站西侧等地的洗沙场均已依法进行拆除并责令搬离,堆沙点已进行清理,并种植树木。
具体问题5:长流镇日音山海口秀英健城砖厂存在未办理环评手续及物料未覆盖产生扬尘问题;海南省聚源筑业建材有限公司涉嫌堆砂、洗砂的问题;海南丰丰美建材有限公司涉嫌堆砂、物料未覆盖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长流镇日音山海口秀英健城砖厂,一是关于存在未办理环评手续问题,区生态环境局已调查取证并依法进行立案处理,处以罚款8300元,目前海口秀英健城砖厂已办理环评手续;二是关于物料未覆盖产生扬尘问题,已由属地综合执法中队对该点进行执法检查,并现场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目前,该点位物料已经进行覆盖。
海南省聚源筑业建材有限公司涉嫌堆砂、洗砂的问题,属地政府、执法中队、区生态环境局联合执法,依法对该点位逐一进行现场核实及拆除取缔。
海南丰丰美建材有限公司,一是关于涉嫌堆砂问题,属地政府、综合执法中队联合执法,依法对该点位逐一进行现场核实及拆除取缔;二是关于物料未覆盖的问题,已由属地综合执法中队对该点进行执法检查,并现场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目前,该点位物料已经进行覆盖。
具体问题6:永兴镇海榆西线8公里处东侧海南绿保仓库项目内立邦新型材料(上海)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腻子粉加工项目存在扬尘污染,没有相应的环保设施。
整改落实情况:属地政府、执法中队、区生态环境局开展联合执法,到进行现场核实、整改。永兴综合执法中队依法对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通知当事人自行整改,如未按照期限进行整改,下一步将依法进行处置。永兴综合执法中队将继续跟踪督促当事人整改情况。
具体问题7:长流镇富教村北侧存在进行废旧轮胎、报废汽车处置,以及废弃塑料粉碎加工的“散乱污”小作坊,没有相应的环保措施,排放废水污染周边环境。
整改落实情况:属地政府、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中队对该点位开展联合执法,对上述点位情况进行核实、整改,区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加工点停止作业,并对该加工点生产电箱进行强制查封强制停产。目前,该点位已依法进行取缔。
具体问题8:石山镇海南博泰彩砖有限公司沙、土等物料堆放没有按规定覆盖,存在扬尘污染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属地政府、区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中队对该点位开展联合执法,对上述点位情况进行核实,并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目前,该公司已对裸露物料进行覆盖,生产过程防治设施正常开启,增加洒水频次,降低扬尘污染。
具体问题9:永兴镇海榆中线21公里处西侧发现石材加工小作坊造成扬尘污染。
整改落实情况:属地政府、区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中队对该点位开展联合执法,对上述点位情况进行核实。区生态环境局对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小作坊整改,目前该小作坊已将切割设备搬离;综合执法中队对其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目前,已依法对该点位进行取缔。
具体问题10:长流镇永桂开发区内发现3家水泥砖和1家水泥管制品厂堆放物料未覆盖。
整改落实情况:属地政府、综合执法中队对上述点位开展联合执法,对点位情况进行核实,并依法要求整改。目前,3家水泥砖和1家水泥管制品厂堆放物料已进行覆盖。
具体问题11:西秀镇龙头上村对面发现水泥砖制品厂堆放物料未覆盖,无环保手续石材加工作坊。
整改落实情况:属地政府、区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中队对该点位开展联合执法,对上述点位情况进行核实。一是关于水泥砖制品厂堆放物料未覆盖问题,综合执法中队对其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目前,该点位物料已进行覆盖。二是关于无环保手续石材加工作坊问题,区生态环境局已责令其停止石材切割行为,并依法进行查封处理。经进行回头看,该点目前已停止石材切割行为。
具体问题12:海秀镇、西秀镇和长流镇主要干道两侧存在大型露天未硬化停车场,部分项目施工中未安装或开启降尘设备,产生大量扬尘污染空气。例如海秀镇海榆中线西侧永庄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存在多个露天大型工程车辆停车场,不仅影响城市风貌造成大量土地裸露有扬尘污染、拆卸机械废弃油料污染土壤;西秀镇粤海大道至椰海大道路口G15高速改造项目现场有扬尘污染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海秀镇、西秀镇、长流镇的道路机械作业,每天对城区主要道路进行至少4次,发现道路污染及时进行冲洗,做好常态化机扫保洁工作。对丘海大道、滨海大道、椰海大道、海榆中线、粤海大道G15高速路工程等特殊路段的主次干道视天气情况适当增加降尘次数,有效减少污染及扬尘。二是对海秀镇辖区内新建4家停车场位于永庄水源保护区内乱搭乱建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并依法对3家车辆停车场进行立案查处。三是海秀镇、西秀镇、长流镇分别逐一排查辖区内施工工地,并要求施工工地开启降尘设备,降低扬尘污染。
具体问题13:长流镇永兆混凝土搅拌站内发现堆放物料未覆盖,市民投诉有扬尘污染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已由属地执法中队对该点进行执法检查,现场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目前堆放物料已做滤网铺盖。
具体问题14:长流镇南海大道气象台斜对面天鸿钢构厂作业过程中存在使用挥发性尤其、油漆桶乱堆放,未能提供相关环保手续。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相关规定,该单位主要进行金属制品的切割组装符合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类,目前该企业已完成备案登记;对于现场油漆桶乱堆乱放的问题,区生态环境局已依法责令企业立即改正,并要求坚决不能进行喷漆作业的行为。同时对企业进行面对面约谈,要求企业积极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目前该企业已按照要求撤离油漆作业的工序,撤离油漆桶。
具体问题15:海秀镇永庄村海南金众实业有限公司现场发现其由油漆喷涂设备,现场只能提供固体污染物登记表,是否存在降低监管标准、现有环保手续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相关规定,该单位属于金属制品的切割组装符合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类,目前该企业已完成登记;区生态环境局已依法责令该单位停止使用喷涂设备工艺,经回头看,目前该单位已按照要求不再使用油漆喷涂加工工艺。
具体问题16:海秀镇安置农场过五源河桥往铭投山庄方向道路左侧发现废旧塑料加工作坊,直排加工污水污染周边环境。
整改落实情况:区生态环境局依法对上述废旧塑料加工作坊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加工点停止作业,并对该加工点生产电箱进行强制查封强制停产。同时,该点属于小散乱加工作坊,长流镇、区生态环境局、市综合执法局秀英分局、自然资源执法大队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对其进行拆除取缔。
具体问题17:长流镇铭投山庄往东100米左右处脚手架堆放点有脚手架翻新喷涂挥发性油漆的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长流镇、区生态环境局、市综合执法局秀英分局、国土部门对上述手架堆放点开展联合执法,区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喷漆行为。同时,针对涉嫌非法占地问题已由国土部门对其进行调查处理。经进行回头看,该点已停止使用油漆对脚手架进行喷漆翻新行为。
4.个别中央环保督办件办结后又出现新的问题或者在周边出现新的生态环境问题
具体问题18:中央环保督办件永兴镇陈安村1.2公里处三家塑料厂因环境污染问题被取缔后,巡察组在其北侧矿坑发现有机械拆卸小作坊,拆卸过程产生大量油污污染周边环境。
整改落实情况:永兴综合执法中队依法对上述小作坊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通知当事人自行整改。同时,该点属于小散乱加工作坊,长流镇、区生态环境局、市综合执法局秀英分局、国土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对其进行拆除取缔。
具体问题19:永兴镇派出所对面路口进去约500米处右侧(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督办件深坑堆垃圾、就地焚烧垃圾矿坑对面)发现塑料加工小作坊,生产过程涉嫌乱排放污水。
整改落实情况:永兴综合执法中队依法对上述小作坊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通知当事人自行整改。同时,该点属于小散乱加工作坊,长流镇、区生态环境局、市综合执法局秀英分局、国土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对其进行拆除取缔。
5.主城区餐饮油烟污染不同程度存在
具体问题20:长流镇铭投主题山庄存在厨房餐饮油烟无组织排放、未安装油烟净化器,产生的餐饮油烟直接排放至空气中。
整改落实情况:市场监督管理局秀英分局、市综合执法局秀英分局、长流镇到长流镇铭投主题山庄对上述存在问题进行现场核查,并督促整改。目前,该企业已安装油烟净化器。
6.噪音扰民问题时有发生
具体问题21:巡察组查阅12345投诉件和巡察发现魅力100、约夏、12兽、梦龙等KTV和酒吧,滨海大道招商局工地、罗牛山玖悦台等工地,因超时施工扰民经常被市民投诉,有关执法部门处理后问题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市民投诉仍然不断。
整改落实情况:海秀街道办对辖区内上述点位进行摸底排查,同时与辖区综合执法中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有噪音超时施工的企业和公司进行监督,要求按照规章制度施工和营业,保证市民日常休息。
7.水污染问题有效解决方法不多
具体问题22:永庄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经常有拉网捕鱼、钓鱼的现象,一级保护区的围网经常被破坏出现缺口有车辆和人员进出,存在污染饮用水源的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永庄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巡查力度,发现一起垂钓现象就依法处置一起。二是对破损的围网进行修补和进一步完善、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范围标识,加强管理,防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三是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全社会强化饮用水源保护的责任感,特别要加强对饮用水源周边群众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保护饮用水源的意识,自觉参与到饮用水源保护工作中来。
具体问题23:永兴镇海南蓝箭轻型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搅拌站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染周边环境,没有办理环保手续就进行生产,涉嫌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违法违规行为。
整改落实情况:区生态环境局、市综合执法局秀英分局、永兴镇等部门对海南蓝箭轻型建材贸易有限公司搅拌站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经核实,该搅拌站经营主体为海南蓝箭轻型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系2020年6月新建的陶粒轻集料混凝土加工项目,存在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区生态环境局对其依法立案处罚3000元,并责令停止生产作业。目前,该单位已停止陶粒轻集料混凝土加工项目的建设。
具体问题24:东山镇统历村往文昌方向海榆中线500米处发现洗沙点涉嫌污染水库。
整改落实情况:东山镇、区生态环境局、市综合执法局秀英分局、国土等部门对上述点位开展联合执法,依法对该洗沙点2条生产线进行拆除取缔,并对地表非法堆砂进行清运没收。同时,督促点位负责人限期8对该场地进行恢复原状。
8.盗取破坏自然资源打击力度不够
具体问题25:经巡察组于2020年8月11日至2020年8月19日走访和查阅材料发现,海南鑫双龙矿业有限公司未经行政许可,擅自在东山镇儒万村凤凰岭违法占用了林地15.59亩进行采矿后,于今年7月才被区林业执法部门发现并移交至区综合执法局处理。
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7月东山镇工作人员巡查发现海南鑫双龙矿业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开采石矿,依法对其下发责令停止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和恢复原状。7月30日区农业农村局行文将案件移交至市综合执法局秀英,2020年12月4日秀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案件移交森林公安,2020年12月7日森林公安立案,2020年10月28日区农业农村局同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对该项目的生态修复工作进行了中期验收,验收结果合格。
具体问题26:东山镇顺达福洗涤厂作为中央环保督察督办件,督办问题整改后,其长期未经许可,违法采取地下水用于企业生产却未被发现查处。
整改落实情况:区水务局、东山镇、东山自来水厂对上述点位开展联合检查,经核查,该点位生产过程中使用井水未向有关部门申请,其日用水量约为100-130m³/天。区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依法对东山镇顺达福洗涤厂负责人做了询问笔录,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违法取水行为及依法办理取水许可。目前,该点位已拆除取水设施,并完成封堵水井。
具体问题27:永兴镇海南德沣建材有限公司将废弃蒸压粉煤灰砖越界填埋矿坑,影响矿坑复绿修复。
整改落实情况:属地政府依法对上述点位进行核查,并督促其整改。目前,海南德沣建材有限公司已将填埋矿坑的废弃蒸压粉煤灰砖进行清理,并将废弃蒸压粉煤灰砖存放在已硬化的场地。
9.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
具体问题28:西秀镇、长流镇、永兴镇等镇的三级、四级环保网格员巡查停留于到场拍照、走过场,巡查流于形式,“网而不格”的问题突出,导致辖区出现大量环保问题没有及时发现,或发现了没有及时上报查处,没有认真履职尽责。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对环保网格员的培训,对网格员培训相关环保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知识,提升环保网格员综合能力。二是根据《海口市秀英区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环保网格员负责的区域,明确巡查责任。三是建立环保网格员绩效考核机制,通过优奖劣惩的方式,提高环保网格员的积极性。四是对西秀镇、长流镇、永兴镇等个别三级、四级环保网格员进行约谈,强调环保职责,要及时巡视辖区内违规环保现象并上报。
10.担当作为精神缺乏
具体问题29:长流镇日音山、永桂开发区和永兴镇存在大量没有办理环保手续的水泥砖小工厂,造成扬尘污染导致空气质量下降,市民时有投诉,区环保局只是下派环保网格员前往下达协助调查通知书,或限期改正通知书,没有下一步的处理措施,导致企业违规生产长期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对日音山未办理环保手续的海口秀英健城砖厂,区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其调查取证并立案处理,处以罚款,目前海口秀英健城砖厂已办理环评手续;对永桂开发区未办理环保手续的水泥砖小工厂,已依法处罚,并责令停产,对还在生产的已移交法院恢复强制执行;对永兴镇未办理环保手续的水泥砖小工厂,加强排查力度,发现一宗查处一宗。
11.部门间协调监管合力不强
具体问题30:镇街和业务主管部门之间的生态环保责任不明晰,沟通协调不顺畅,多头监管、上下联动机制不健全,依然存在监管缺位的问题。例如海口秀英长秀水泥制品厂因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设完成擅自投入使用,被区生态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1月6日处以罚款和停止生产的处罚,该厂缴纳罚款后一直拒绝履行停止生产的处罚,区生态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9月20日和2020年7月15日两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在今年2月份区科工信局却误将该厂推荐为区领导调研保障企业安全复工复产的企业之一,说明部门之间的监管缺乏沟通,各自为战,作风不严不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全面压紧压实环境保护责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坚持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负总责,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体系,细化、实化、量化各地、各部门责任,严格依法落实各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形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工作合力,建立归属明晰、权责一致、多方联动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环境保护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二是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机制。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健全环保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开展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考核结果作为各地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三是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按照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公安、检察、审判等部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以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大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惩处力度。拟制定《海口市秀英区五位一体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强化部门监管合力,推进秀英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12.牵头查处乏力
具体问题31:秀英健城砖厂于2007年建成投产,其长期存在没有办理环保手续的问题。但是各部门在多次检查中并没有进行有效查处:2018年4月8日,秀英区科工信局到该厂检查企业空气质量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要求其为迎检而停产;长流镇安监站分别于2018年7月12日、12月4日、2019年4月26日三次到该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长流镇城管中队于2019年12月12日在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向该厂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区生态环境保护局于2019年5月10日向该厂下达协助调查通知书和限期改正通知书,但是并没有下一步的调查处罚措施,直至2020年8月11日晚上,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发现该厂在没有完善环保手续的情况仍然在生产。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该砖厂未办理环评手续擅自开工建设问题,区生态环境局已依法对其进行立案处罚3000元,并责令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如复查时发现拒不停止建设,将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行政拘留。经复查回头看,目前该单位已进行整改,并已取得环评批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