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琼山:通报2起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典型案例
2021-10-22 18:20:32 作者:琼山区纪委监委 编辑:蒋健 来源:海南廉政网 点击:
近日,海口琼山通报2起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长泰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周道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至2017年,云龙镇长泰村委会违规给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成员等41人发放误工补助、会议补助、卫生先进单位奖励、综治油费等补贴,共计18100元。周道华作为时任长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12月,周道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二、海口市琼山区滨江街道铁桥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赵泽富等3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至2017年,滨江街道铁桥社区违规给“两委”干部、网格员等12人发放交通补助、油料补助、加班补助等共计30800元。其中,赵泽富个人领取5720元,秦亚娜个人领取4400元,李和彪个人领取5680元。赵泽富作为时任铁桥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秦亚娜作为时任铁桥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居委会副主任兼报账员,李和彪作为时任铁桥社区党支部委员、居委会副主任,均负直接责任。2020年12月,赵泽富、秦亚娜、李和彪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其余涉案款正在追缴中。
通报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责任担当,带好班子、管好队伍、做好表率。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