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琼山:通报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2021-09-14 12:12:39 作者:谢玉萍 编辑:蒋健 来源:琼山区纪委监委 点击: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强化警示教育,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提升,近日,海口市琼山区纪委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海口市琼山区甲子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队员李学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18年,李学高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期间,与他人协商在新大洲大道力某农贸市场建设临街铺面,并由其负责找人办理规划许可证,但该临街铺面因不符合条件未通过规划许可审批。2018年8月至9月,经李学高帮助,在未取得规划许可的情况下,相关人员在力某农贸市场擅自建成11间临街铁皮铺面,并于2019年1月开始对外出租。2019年,李学高先后3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7.09万元。此外,李学高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1年6月,李学高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降级处分。相关违纪违法所得已收缴。
二、海口市琼山区三门坡镇谭文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易昌栋在承揽工程项目过程中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问题。2015年至2019年,易昌栋在任三门坡镇谭文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通过三门坡镇时任党委书记陈某(已被“双开”)承揽三门坡镇多个工程项目。2016年至2018年4月,为感谢陈某在承揽项目上提供的帮助,易昌栋分3次共送给陈某11万元,陈某均予以收下。此外,易昌栋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1年6月,易昌栋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三、海口市琼山区龙塘镇龙新村党支部党员王锦兴在承揽工程项目过程中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问题。2014至2019年,王锦兴通过三门坡镇原党委书记陈某(已被“双开”)承揽三门坡镇多个工程项目。为感谢陈某在承揽项目上提供的帮助,王锦兴分2次送给陈某2.4万元,陈某均予以收下。2021年6月,王锦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琼山区纪委监委 谢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