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口市龙华区纪委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1-09-17 00:55:00 作者:龙华区纪委监委 编辑:蒋健 来源:海南廉政网 点击:
为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强化警示教育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区近期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区发改委原二级主任科员黎欢虚开发票违规报销领取加班补贴的问题
2013 年2 月至2016 年8 月期间,时任区发改委主任科员黎欢将个人虚开的公文包、茶叶等发票在单位进行报销,共报销30 笔合计金额24428.6 元作为个人加班补贴。2020 年12 月,中共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给予黎欢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龙桥镇挺丰村原党支部委员、村委会主任王洪瑶违规滥发津补贴的问题
2013 年8 月至2018 年11 月,王洪瑶在担任龙桥镇挺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挺丰村委会向村“两委”干部及部分村民发放误餐补助过程中,没有实际误餐而违规发放误餐补助21360 元,向参加支部党员会议的党员违规发放会议补助25590 元,共计违规发放46950 元。2021 年3 月,中共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给予王洪瑶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三、区协税办原科员周旭卿、滨海街道办事处科员林青虚开发票违规报销领取福利补贴的问题
2014 年3 月至2016 年3 月,周旭卿在区协税办工作期间,分13 笔虚报误餐费和油费10040 元;2015 年1 月至8 月,林青在区协税办借调工作期间,分7 笔虚报误餐费和油费共计8440元。2021 年6 月,中共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给予周旭卿党内警告处分,海口市龙华区监察委员会给予林青政务警告处分,两人相关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3起案例均涉及违规发放、领取补贴或福利等问题,是反复出现的“常见病”,更是易发多发的“节日病”。严肃查处、公开通报这些典型案例,就是要提醒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时刻自警自省自重,防止行差踏错。2021年中秋、国庆将至,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不断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树新风的自觉性、坚定性,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精准监督、靶向发力,严防借过节之机搞吃喝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钱物等突出问题。要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毫不松懈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充分释放对“四风”问题紧盯不放、寸步不让、一抓到底的强烈信号,确保中秋、国庆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