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秀英: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21-06-11 17:37:00 作者:秀英区纪委监委 编辑:蒋健 来源:秀英区纪委监委 点击:
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一、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秀英分局市容秩序行政执法大队队员李炳文违规公款吃喝的问题
2015年3月至2017年3月期间,时任海口市秀英区文化和旅游稽查大队队员李炳文在负责接待用餐工作时,多次将私人用餐发票以工作用餐名义拿到上级单位进行公款报销,共计人民币4696元。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1年2月9日,李炳文被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二、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协管员张友芳违规收受礼金的问题
2017年3月至2018年12月,海口市秀英区西秀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协管员张友芳在负责该中队办公用品采购期间。先后18次在海口秀英某某商行采购办公用品,共计消费112533元。为感谢张友芳在生意上的照顾,海口秀英某某商行经营者蔡某某以给予现金的方式分4次送给张友芳感谢费,每次1000元,共计4000元。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4月26日,张友芳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是否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结合秀英作风整顿建设年活动,加大整治力度,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敢于负责、敢于担当,抓好本单位本部门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