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销售保护动物600万元 20名被告人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海口受审
2020-07-09 09:37:09 作者: 编辑:蒋健 来源: 点击:
7月7日上午,海口市琼山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蔡某、张某等20名被告人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案,20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该案系琼山法院实行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以来审理的被告人人数最多的环境资源刑事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始,被告人蔡某先后在海口市云龙镇及演丰镇创办养殖场,并先后聘请被告人农某宏、党某磊、王某业、张某等人打理业务。2019年2月12日后,蔡某因生病,由其妻子孙某洋继续经营养殖场生意。经营期间,蔡某主要向被告人郑某军、卢某宝、黄某日、郑某豹等人从广西、越南及海南琼海、临高等地大量收购珊瑚、砗磲、玳瑁、绿龟等物种,并将这些物种分类养殖和存放,然后通过微信进行宣传、销售。同时蔡某将被告人王某晨发展为二级经销商,帮助其进行宣传销售,并给予王某晨利润的10%作为提成。蔡某按照客户的要求制作发货单,安排农某宏、党某磊、王某业、张某、庞某强进行分拣、包装、运输,然后再通过被告人任某勇、陈某超、张某华等人的协助,将出售的珊瑚、砗磲、玳瑁、绿龟等以空运的方式运输至全国各地。
蔡某在2016年1月至2019年4月期间销售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数量共计113619.6块(只),销售金额合计6045136.90元。
由于涉案人数较多,法庭将择日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