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警方成功破获“2019-57”省级毒品目标案件 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
2020-05-12 09:36:58 作者: 编辑:蒋健 来源: 点击:
抓获犯罪嫌疑人现场
澄迈县公安局多警种精诚合作、攻坚克难,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经过数月的侦查工作,于近日成功破获“2019-57”省级毒品目标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缴获“摇头丸”110粒,扣押涉案财物、车辆、工具一批。
抓获犯罪嫌疑人现场
据了解,2019年底澄迈县公安局在工作中了解到,澄迈县福山籍人刘某隆有毒品犯罪嫌疑。该局禁毒大队立即组织专班进行认真研判分析,经侦查,民警发现刘某隆勾联海口、定安等地吸贩毒人员组织货源,大肆分销毒品摇头丸等至海口、定安等市县和澄迈县内福山、金江、瑞溪等乡镇的犯罪事实。随即,该局抽调禁毒大队和海岸警察澄迈支队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开展扩线侦查。鉴于该案案情重大,省公安厅将其列为“2019-57”省级毒品目标案件督办,厅禁毒总队等相关部门相继派员介入指导侦查工作。经深度侦查,一个以刘某隆、陈某海、莫某鲁等人为首,在海口、定安、澄迈等多地贩卖毒品的犯罪网络清晰地浮出水面。
抓获犯罪嫌疑人现场
今年4月,专案组获悉该团伙将进行毒品交易,判定收网时机已然成熟。在省公安厅禁毒总队的统一指挥下,澄迈县公安局、海岸警察澄迈支队50余名警力兵分3路,分别赶赴海口、澄迈、定安等地实施人对人、点对点的严密布控。4月23日晚,携带毒品前往澄迈金江某村准备交易的刘某隆等人被蹲守多日的民警当场抓获,现场缴获“摇头丸”110粒。随后,其他专案组成员同步收网,陆续在澄迈、定安、海口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唐某、姜某叶、莫某鲁、李某政、吴某科等人,“2019-57”省级毒品目标案件成功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