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法院集中宣判3宗毒品犯罪案件 4名毒贩获刑
2020-04-26 10:02:18  作者:  编辑:蒋健 来源:   点击:

为做好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打击涉及毒品违法犯罪,净化社会环境,增强人民群众拒毒、防毒、禁毒意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及疫情防控与禁毒斗争两手抓、两不误。4月24日上午,临高法院对毒品犯罪案件3宗4人进行集中宣判。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临城镇村委会干部近20人应邀参加活动。

宣判现场2

2019年7月5日,钟某尚电话联系梁某子购买毒品,双方约定以200元一包的价格在一棵大榕树下交易,随后梁某子将一包毒品放在大榕树下,并电话告知钟某尚毒品的位置。钟某尚取到毒品后,将200元人民币的毒资装到一个瓶子里放在大榕树下,后梁某学将该200元人民币取走。11月7日,公安机关将梁某子抓获,经称量,涉案毒品净重0.03克,鉴定检出海洛因成份。经审理判决:梁某学犯贩卖毒品罪,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9年2月16日,陈某辉以人民币450元的价格将3包毒品海洛因贩卖给林某九。2月17日上午,陈某以人民币600元的价格将4包毒品贩卖给陈某辉,陈某辉购得毒品后,便将4包毒品贩卖给林某九时,被公安民警抓获,民警当场从林不某身上缴获陈某辉贩卖的毒品4包,经称量和鉴定,4包毒品共净重0.16克,均检出海洛因成份。同日下午,陈某辉电话联系陈某购买2包毒品,陈某携带毒品窜到约定地点等候陈某辉交易时被公安民警抓获,当场从陈某身上缴获毒品2包,经称量和鉴定,共净重0.1克,均检出海洛因成分。经审理判决:陈某犯贩卖毒品罪,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陈某辉犯贩卖毒品罪,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9年2月某日,符某键将一包毒品贩卖给林某雷。3月5日,符某键在约定的交易地点以人民币450元的价格将一包毒品贩卖给林某雷,交易完成后两人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从林某雷缴获一包疑似毒品,从符某键缴获两包疑似毒品,经称量和鉴定,从林某雷、符某键身上扣押的毒品分别净重0.07克、0.01克、0.09克,均检出海洛因成份。经审理判决:符某键犯贩卖毒品罪,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临高法院刑事庭庭长严大聪表示,此次毒品案件集中宣判,旨在增强人民群众抵制毒品、远离毒品,全面深入禁毒人民战争,从严从重打击和惩处涉毒违法犯罪的坚强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