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情纠纷 男子多次打砸被害人经营的咖啡厅
2020-03-24 09:32:52  作者:  编辑:蒋健 来源:   点击:

2018年7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吴某因感情纠份多次在吴某经营的咖啡厅打砸财物。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以张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据了解,2018年7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张某因与被害人吴某有感情矛盾就多次在吴某经营的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某咖啡厅处打砸财物。经海口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损毁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6437元。经查明,其具体犯罪事实有:2018年7月18日0时47分许,张某驾车到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某咖啡厅的公路边停放好后,便从车里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一根木棍打砸李某停放在某咖啡厅门口处的一辆车牌号为琼A5XXXX的黑色丰田雷凌小轿车,打砸完后张某驾车离开现场。经海口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损毁车辆价值人民币5613元;同年8月3日18时许,张某驾车到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某咖啡厅门口停放好后,便下车手持一块石头对吴某经营的某咖啡厅店面玻璃门打砸,导致该店的一扇钢化玻璃门被砸破碎,随后张某迅速驾车离开现场。经海口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损毁玻璃门价值人民币824元;同年8月4日6时50分许,张某再次独自驾车到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某咖啡厅店门口处,将一包事先准备好的鞭炮点燃并将鞭炮扔在店门口处燃放,同时手持石头将店面的玻璃墙砸破一个洞,随后张某迅速驾车离开现场。

案发后,张某家属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对张某的谅解。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张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美兰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