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一宾馆违反政府命令私自营业被处罚
2020-02-12 09:57:03 作者: 编辑:蒋健 来源: 点击:
2月9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一宾馆因违反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命令私自营业被处罚。
当天22时许,保亭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保亭黄花梨宾馆在防疫期间私自营业并为一男子办理了入住手续,违反了保亭县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
经调查,宾馆负责人任某在明知道保亭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实施疫情防控“十二严禁”的通告》,严禁非涉及群众生活必须的场所擅自开门营业的命令,私自营业宾馆并收取覃某200元为其办理入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城镇派出所依法对该宾馆负责人任某做出行政处罚二百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