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佛安在中国共产党海南省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12-08 15:01:52  作者:  编辑:蒋健 来源:海南廉政网   点击:

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海南省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1月21日)

蓝佛安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海南省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回顾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昨天下午,省委书记刘赐贵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新的部署,对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出新的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省委把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贯穿于高标准高质量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快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全过程,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不断巩固、深化、拓展全面从严治党成果,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供了坚强保障。在中央纪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守初心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职尽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定稳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一以贯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省纪委常委会把学深悟透、真信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题教育根本任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职能职责、海南实际深入研讨,研究制定落实措施;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机关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责任务;发挥领学促学作用,示范带动全机关、全系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提高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能力。省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深入开展蹲点调研,掌握实情、破解难题,督促整改问题。各级纪委书记带头讲党课,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一道,认真检视问题、整改落实,思想政治受到深刻洗礼,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和担当作为的自觉性不断增强。

       以具体化常态化政治监督践行“两个维护”。把确保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落地见效,作为政治监督的头等大事,在强化日常监督、抓实集中监督基础上,组织8个检查组,围绕自贸区(港)建设7个重大专题、扶贫领域“四个专项”集中整治等情况,开展为期20天的专项检查;各市县纪委监委也结合实际确定专题、同步开展检查,实现上下联动、全面覆盖,切实纠正在“两个维护”上的温差、落差、偏差问题。省纪委监委认真梳理问题、分析原因,形成1份总报告、7份分报告和1份2019年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呈送省委。省委书记刘赐贵同志专门作出批示,要求抓好问题整改、处理乱作为、鼓励善作为、加强制度创新,明确将政治督查纳入年终绩效考评。我省紧扣中心工作、加强政治监督的做法和成效,得到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同志的充分肯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从政治纪律角度审视违纪违法问题,共立案审查违反政治纪律党员干部85人。

      (二)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持续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集中整治扶贫物资采购、公共工程、产业项目和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等四个领域突出问题,督促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坚决维护贫困群众切身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62起,处理722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4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3人。省纪委监委定期通报扶贫领域线索处置、案件查办、追责问责等情况,持续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集中力量坚决“打伞破网”。会同政法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协同办案等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提级办理、指定管辖等措施,合力攻坚,逐案筛查,“官伞”“警伞”“庸伞”一起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466人,已处理329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47人。省纪委监委集中优势兵力,深挖彻查黄鸿发黑社会性质组织背后的陈小明、麦宏章、周开东、王雄进等一批充当“保护伞”的领导干部。认真整改中央扫黑除恶第18督导组反馈的问题,对移交的问题线索严格处置、及时反馈。中央督导组在“回头看”中,评价我省“打伞破网”成效明显。

       深入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在主题教育中牵头会同19个省直部门,聚焦5个方面16个项目,深入纠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紧盯扶贫、民生、为民办事等领域重点发力、精准施治,及时公布整治成果,接受群众监督评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470起,处理692人,以整治实效取信于民。各级纪委监委领导包案督办信访举报144件,推动化解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三)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省纪委制定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具体措施,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请示报告立案、处分等事项,向省委请示报告对省管干部初核、立案、留置、处分事项,及时受理市县纪委有关请示报告;各市县纪委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相关事项;省纪委会同省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提名考察下一级纪委监委负责人24人,推动“两为主一报告”制度落到实处。指导各县(市、区)监委向221个乡镇(街道、开发区)派出监察室,基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分类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协助省委制定关于深化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同步印发推进省属企业、省管金融企业、省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配套实施意见。向4家省委管理领导班子的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实行单独派驻;在5家省属企业和10所省属高校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纪委合署办公,明确纪检监察组组长、纪委书记不再分管其他工作。配合机构改革,调整优化省和市县纪委监委派驻党政机关的纪检监察组。指导19个市县向同级法检两院派驻纪检监察组,补齐派驻监督短板。

       推动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完善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线索移交机制,对具有党员身份的监察对象既违纪又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同步进行党纪政务立案、审理、处分,实现纪法协调贯通。完善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机制,会同有关单位解决既涉嫌严重职务违法、职务犯罪又涉嫌其他违法犯罪人员适用刑事强制措施与留置措施衔接问题;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实行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探索开展专家咨询工作;协调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开展搜查、技术调查、限制出境等调查措施,推动法法衔接高效顺畅。严格按照刑事审判标准开展调查、审核证据,移送司法机关的职务犯罪案件均予以起诉和作出有罪判决。

       健全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制度机制。印发省纪委监委政治监督清单模板,健全清单化监督机制,深化“清单再造”工作,被省委深改办评定为创新案例。完善政治生态评价体系,有效解决政治生态研判“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等实践问题。构建巡视整改新机制,推动被巡视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整改监督责任,以及巡视机构牵头统筹责任有机贯通、无缝衔接。建立健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评价指标体系,客观反映改革成效,精准发现问题短板,明确深化改革的路径和措施。创新绩效考核与干部考核制度,做到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部门考核与干部考核相衔接、考核结果与提拔使用相挂钩,真正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

      (四)把监督挺在前面,提高执纪问责的科学性和精准度

       有力有效履行监督第一职责。认真学习贯彻赵乐际同志在海南调研时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敢于监督的自觉和善于监督的本领。细化日常监督方式方法,明确经批准可以采取谈话、查询、调取3项措施,提高发现问题能力。强化信访监督,定期分析研判,为实施靶向监督提供有效依据。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督促5801名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14652人次,做实日常监督;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制度,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7676人次,把好选人用人关;加大函询结果审核把关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反馈,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为受到诬告的澄清正名。

       贯通运用“四种形态”。严格依据法纪、事实两个定量,充分考虑态度这个变量,准确稳妥运用“四种形态”处理6840人次。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约谈函询、批评教育3992人次,占总人次的58.4%;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2018人次,占29.5%;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525人次,占7.7%;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以及给予因其他犯罪被判刑人员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共计305人次,占4.4%,充分体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

       坚持精准有力问责。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等方面的失职失责行为,全省共问责70个党组织和457名党员领导干部。深化精准问责、规范问责,印发纪检监察机关精准做好问责工作指导性意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防止和纠正问责不力或问责泛化问题,推动形成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五)持续深化政治巡视,进一步彰显巡视利剑作用

       扎实推进巡视巡察全覆盖。突出“两个维护”,聚焦政治责任,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为首要任务,结合被巡视单位职责使命开展政治监督、纠正政治偏差。坚持常规巡视与机动巡视有机融合、专项巡视和“回头看”同步实施,对28个省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视,对2个县开展巡视“回头看”,对30个省直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开展专项巡视。坚持省委巡视带动市县巡察,推进市县巡察全覆盖、巡察向村级党组织延伸,加大蹲点调研指导力度,提升巡察工作质量。全省巡视巡察共反馈问题23696个,发现问题线索2126件,有关单位根据移交线索立案805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26人。

       深化巡视成果运用。把中央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一手抓牵头任务整改,一手抓日常监督检查,持续用力、循序推进,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建立立行立改、巡视整改汇报、整改成效审核等制度,对省委“五人小组”会议点人点事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两次集中督办,有效推动重点整改。2019年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已整改1855个,占总数的77.5%。被巡视单位根据整改要求,围绕违规职务消费、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开展专项清理155次;制定修订制度924项,废止制度69项,巡视监督标本兼治作用进一步发挥。

       深化巡视制度建设。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巡视机构协作配合机制,出台“纪巡一体化”意见,深化“巡审结合”,在贯通融合上取得新进展。制定实施巡视底稿、巡视后评估、巡视干部十不准等18项巡视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巡视工作精细化水平。按照中央巡视办部署,推进我省巡视巡察信息化建设。建立符合巡视工作实际的保障机制,从省委第六轮巡视开始,办公场所、设备和用品等全部自给,与被巡视单位完全脱钩,增强巡视监督的权威性。

      (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以优良党风政风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锲而不舍、持续发力、再创新绩”重要批示精神,制定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30条具体措施。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结合、关键少数和重要节点并重,加强部门联动,拓宽监督渠道,紧盯隐形变异新动向,严肃查处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收送礼品礼金等易发多发问题,深入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21起,处理56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30人。坚持纠建并举,注重从查处的典型案例出发,督促发案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完善制度、扎紧篱笆。

       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结合中央“基层减负年”和省委“政策落实年”工作部署,印发实施加强监督切实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重点,做实网上电子监察、实地暗访、随机抽查等措施,直插基层、直奔一线开展监督检查。全省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834起131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60人、组织处理229人、诫勉谈话421人。省纪委监委机关自觉把自己摆进去,制定委机关克服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的六条措施,发文减少40%,会议减少53%,在务实戒虚上走在前、带好头。

       (七)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保持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以清醒头脑和坚定意志持续肃贪反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423件3670人,立案省管干部4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81人,留置261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188人,追缴涉案款物5.2亿余元。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坚决查处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杨思涛、杨文平、朱永盛等腐败分子;深挖细查舆论高度关注的张家慧案件,及时公布调查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严肃查处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的王铁明、李灼日、匡文胜等案件。在高压震慑和政策感召下,全省有345人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同比增长325.9%。充分发挥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加大“天网行动”力度,全省追回在逃人员22人,其中从境外追回5人。督促职能部门对党员干部出国(境)严格审核把关,最大限度防止新增外逃人员。开展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坚决维护纪律处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深化以案促改,扎牢不能腐的笼子。规范纪检监察建议工作,针对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系统性、制度性问题,通过分析制度漏洞和问题根源,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584份,提出可操作、可落实的整改建议。相关单位严肃对待,在认真整改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制度354项,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长效机制。

       强化纪律教育,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认真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工作的意见,举办纪律教育专题班,对提拔和重用的省管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深化以案为鉴,对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进行升级改造,在刘赐贵书记等省领导的示范带动下,先后有1.7万余名党员干部前往接受教育。在全省开展警示教育巡回展,观展人数达20余万人。积极推动警示教育下基层,召开警示教育会152场,组织受处理村干部现身说纪、悔过自新,1.1万余名基层干部、群众参加会议,深受教育警醒。牢牢把握纪检监察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紧扣纪检监察工作新举措新成效讲好海南正风反腐故事,及时发布审查调查信息,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件,营造全面从严治党浓厚氛围,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思想堤坝。

       (八)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锻造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带动各项工作。省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积极指导非分管部门党支部组织生活,提高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把临时党支部建到监督检查组、审查调查组、巡视巡察组上,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推进每周五下午党支部集体学习制度化、常态化,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提升政治站位、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

       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制约权力运行。围绕领导决策规范化,优化班子成员分工,促进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统筹衔接。围绕业务运行规范化,修订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流程细则,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围绕执纪执法行为规范化,建设案件监督管理系统,实现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事项审批网上办理、全程留痕;健全审查调查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审查调查零事故。围绕机关管理规范化,完善档案管理、因私出国(境)管理等制度;稳步推进省监委“3·18”改扩建工程建设,加快组建专业看护队伍,全省统筹调配使用。围绕队伍建设规范化,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严格挂职借调审批,强化日常考勤管理。

       以能力建设为基础增强斗争本领。坚持畅通渠道和严把入口相结合、教育培训和实践培养相结合,有效化解本领恐慌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省内外招录法律、财会等专业人员115名,优化干部队伍知识结构。做实组织调训、集中培训、网络培训等工作,分片区、全覆盖开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专题培训,全年培训纪检监察干部29505人次;开展应知应会知识考核测评、监督执纪执法能力竞赛、规范化建设“三项评选”、青年岗位能手评选等活动,检验和强化全员培训效果,干部专业化能力素质不断增强。

       以严管厚爱为主线锤炼过硬品质。坚持刀刃向内,坚决清理门户,全省共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181件,立案15件,组织处理2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1人。聘请省监委第一届特约监察员15名,强化外部监督;建立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报告登记备案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召开全省纪检监察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案例敲响警钟、防微杜渐。坚持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怀纪检监察干部,带头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积极营造干事创业氛围,一批在专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获得表彰奖励,一批敢担当、善作为、守纪律的干部得到提拔晋升,“勇当先锋、做好表率”蔚成风气。

       一年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正确指引下,在中央纪委和省委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重要成果,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拓展。在奋力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中,省纪委常委会边学习、边实践、边感悟,深刻认识到: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立身之本,我们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开展工作,用铁的纪律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是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方向正确、行稳致远的根本遵循,我们必须不断学思践悟、融会贯通,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正风肃纪反腐的根本政治立场,我们必须坚定不移走群众路线,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纠正什么;坚持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定位,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是对纪检监察机关的时代要求,我们必须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使各项工作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是对反腐败斗争基本规律的科学总结,我们必须把“三不”一体推进的理念、思路和方法,运用于惩治腐败、纠正“四风”、巡视巡察、追责问责等各个方面,充分发挥标本兼治综合效应;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组织保障,我们必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强身健体,磨砺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这些认识和体会既是过去的实践总结,也是今后的行动指南,我们要深刻理解、长期坚持,并在新的实践中不断深化发展。

       纪检监察工作新成效新气象鼓舞人心、催人奋进。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们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始终保持冷静清醒,披荆斩棘坚定前行。要充分看到,与党中央要求相比,与党章宪法规定相比,与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我省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不小差距。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上还存在站位不高、把握不准、办法不多等问题,有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还不平衡、不协调;有的一体推进“三项改革”还有待深化,纪法贯通、衔接司法不够顺畅问题比较突出;有的一体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 “三转”不彻底、不到位;有的市县纪委监委推进规范化建设成效还不够明显;省属国企、高校纪检监察组织在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等方面都亟待加强。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斗争精神不足、斗争本领不强,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实、律己不严,执纪违纪、执法违法问题仍时有发生,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海南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大战略部署,对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作出重大制度安排,为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我们必须把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作为2020年工作的主题主线来抓。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保证,没有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必然损害政治生态和营商环境。对海南来说,监督是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内容,是保持正确方向、突显中国特色的必然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自觉把各项工作放到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大局中,结合加快推进自由贸易港建设这个当前海南最大的实际来思考、谋划、推进。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特区处于改革开放前沿,对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有着更高要求”的指示精神,把廉洁理念贯穿于自由贸易港建设始终,牢牢抓住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精准监督、创新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不是抽象的、空泛的,而是具体的、实在的,要与海南“三区一中心”建设相结合、相统一、相适应,保障促进自由贸易港真正发挥“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新标杆”的功能作用。监督保障执行,重在聚焦党中央赋予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重大政策和与之配套的重要制度,突出政治监督,加强日常监督,强化制度执行,通过监督保障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把自由贸易港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促进完善发展,重在聚焦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方面问题,通过监督发现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意见、倒逼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把公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为自由贸易港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做践行“两个维护”的表率

       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继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对照“认真学习、通读原文”“入脑入心、遵照执行”“融会贯通、熟练运用”的目标找差距、补短板,在学深悟透中加强理论修养,在知行合一中提高能力水平,在坚定执行中体现忠诚本色。

       突出抓好政治监督。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头做到令行禁止,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深入学习贯彻赵乐际同志在海南调研时的讲话精神,不断深化对政治监督内涵要求、方法路径的理解把握。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履行职责使命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一切阻碍国家制度贯彻执行、影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错误行为,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铭刻于心、见诸于行。要把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作为政治监督重中之重、作为海南纪检监察工作“一号工程”来抓,探索完善日常监督、集中监督、专项检查有机融合、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坚决纠正贯彻落实中置若罔闻、应付了事、弄虚作假、阳奉阴违,以及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海南不折不扣落地生根。

       加强对自贸港推进建设过程中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和土地出让项目的跟踪监督。牵头设立自贸港建设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和土地出让项目跟踪监督领导小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牵头整合各类监督力量,聚焦廉洁风险防控这个关键,加强事前事中监督,落实全过程跟踪监督,坚决防止“项目建起来、干部倒下去”。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和政府职能部门紧盯决策立项、招标评标、土地招拍挂、设备采购、造价结算、资金支付等关键环节,健全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加大廉洁风险排查力度,负起防范腐败的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部门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要主动作为,对所监督单位的重大项目从规划开始就加强监督,建立监督台账,实时跟踪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推动省和市县纪委监委上下联动、协同监督;对廉洁风险较高的重大项目,区分情况开展专项巡视、跟踪审计或者专项检查。加大跟踪监督宣传力度,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让项目建设和土地出让中的腐败行为无所遁形,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保驾护航,坚决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保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力度不减。要聚焦国定贫困县和扶贫任务较重市县,持续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专项巡视,继续深化“四个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问题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行为从严查处,推动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坚决铲除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要继续保持“打伞破网”的强大攻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充分运用与政法机关建立的重大疑难案件研判分析、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措施使用等工作机制,形成合力、强化震慑。准确把握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规律特点和政策界限,提高“打伞破网”精准度。

       深入整治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要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履行好日常监管职责,重点整治教育医疗、城乡低保、惠民补贴、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根据不同领域和地域特点深化拓展整治工作,既着力解决顽瘴痼疾,又防范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群众身边问题靠身边党组织解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引导群众有序参与,推动基层干部担当作为、勤廉办事。

      (三)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

       深入落实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要紧密结合海南省直管市县的管理体制,把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和指导落到实处。加强全省统筹,积极探索完善省纪委监委对市县管理的“关键少数”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统一研判、提级办理、指定管辖工作机制,有效化解市县纪委监委力量不足等问题。调整优化省纪委监委内设机构职责分工,减少监督检查室与派驻机构工作职能重叠交叉,加强对市县的监督检查和联系指导。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要完善派驻监督制度机制,全面加强对省一级派驻机构和省属国企、高校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指导,扎实推进市县区派驻机构改革,健全省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与市县区纪委监委协作机制。完善派驻机构问题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等工作机制,提高派驻监督质量。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要发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优势,整合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持续推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完善基层监督网络和治理格局。按照国家监委统一部署,依法有序推进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协助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要认真履行协助职责,总结运用近年来我省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牵头修订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着力完善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和重点领域监督制度,切实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

       积极整合运用各类监督力量。要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良性互动,提升各级纪委监委监督能力。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健全各类监督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做实监督全覆盖,增强监督严肃性、协同性、有效性。

      (四)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确保权力在制约和监督下正确运行

       突出重点强化监督。监督有力是确保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的重要基础。要根据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政治监督清单模板,做实做细“清单再造”工作,健全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真正把监督嵌入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聚焦职责定位,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强化日常监督,深入干部群众发现问题,注重运用谈心谈话防微杜渐,监督前移、做实监督、增强实效。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动深化党务、政务、村务、司法公开和其他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建设,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的反馈机制,加强信息化监督平台建设。强化对各项公开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照规定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和时限公开有关事项,损害党员群众合法权益的,严肃追究责任,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

       提高问责的规范化、精准化水平。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把制度的刚性立起来。进一步准确把握不同问责情形的问责主体,督促党委(党组)、纪委和党的工作机关等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敢于问责、善于问责。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把握运用“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精准做好问责工作指导性意见,及时纠正滥用问责、不当问责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责。

       (五)深化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发挥巡视巡察监督综合效应

       健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机制。要加强对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持续深化政治巡视,推进巡视巡察有效覆盖。抓住中央巡视办对海南指导督导的契机,主动配合加强中央、省、市县三级上下联动,推动全省巡视巡察工作上新水平。全年组织开展两轮巡视,穿插安排常规巡视、“回头看”和专项巡视。由省委巡视机构直接统筹,挑选部分市县探索开展交叉巡察试点,总结经验加以推广,着力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

       推动巡视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要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主动融入“三不”一体推进工作格局,强化一盘棋思想,打通巡视监督与各方面监督的内在联系,创新巡视方式方法,释放巡视威力。深入推进“纪巡一体化”,推动巡视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在情况互通、手段互补、资源共享、成果共用上实现深度融合。建立健全与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将巡视监督与组织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有机结合,提高精准发现问题能力,扩大监督效应。

       做实巡视“后半篇文章”。要依托信息化平台,建设覆盖被巡视单位、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巡视机构的巡视整改系统,用科技手段促进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加强巡视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的衔接,推动落实巡视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建立健全巡视整改督查督办机制,压实被巡视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整改实效。充分发挥巡视机构枢纽作用,跟踪汇总分析整改情况,加大督查督办力度。

       (六)驰而不息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推动纠治“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

       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要保持战略定力,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下去、抓到底。始终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保持高度警惕,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抓起,守住歪风陋习易发多发的重要节点,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持续加大治理力度,重拳惩治沉疴顽疾,从严查处违规支出变通下账、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紧紧依靠群众,畅通监督渠道,做到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弘扬清风正气。

      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各类监督的重点,创新监督方式,增强整治实效。严厉查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弄虚作假、敷衍塞责,脱离实际、好大喜功等突出问题。坚决纠正在维护群众利益上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坚决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考核过多过滥、工作过度留痕等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严防改头换面、明减暗增等新的形式主义问题产生,牢固树立减负不减责的工作导向。

      发挥制度力量推动作风转变。要督促各地区、各部门结合抓作风建设的实践,认真检视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模糊地带、监管盲区、执行漏洞等问题,列出日常管理的正面、负面清单,进一步明确政策要求和政策边界,切实解决制度细化不够、操作性不强、“牛栏关猫”等问题。

      (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始终保持严惩腐败雷霆之势。必须以强烈的危机意识坚定不移反腐惩恶,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既严厉惩治、又维护稳定,既合乎民心民意、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努力提高治理腐败效能。要突出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坚决查处资源、土地、规划、建设、工程等领域的腐败,严肃查处国有企业存在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督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引导犯了错误的干部相信组织、改过自新。

       以“三不”一体理念、思路和方法推进反腐败斗争。既要“稳”住高压态势,增强不敢腐的震慑;又要强化“进”的措施,配套跟进不能腐的制度建设、加强不想腐的思想教育。要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把廉洁高效的理念和要求内嵌其中。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加强对纪检监察建议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在推动问题整改基础上,着重督促建章立制,堵塞监管漏洞。进一步深化党员干部纪律教育,办好纪律教育专题培训班,以扎实措施推动纪律教育进党校、进行政学院、进理论学习中心组;用好查结案件这一反面教材,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结合实际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升华初心、坚守初心,修身律己、廉洁齐家,培养现代文明人格。

       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要发挥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大追逃防逃追赃工作统筹协调力度。持续开展“天网行动”,推动重点个案攻坚,以点带面抓好其他案件的突破。坚持防追并举,加强纪检监察与公安、金融、组织等部门联动配合,严格护照管理和出入境审批,使腐败分子断了后路、放弃幻想。

       (八)努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加强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建设。各级纪委常委会要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增强制度意识、坚定制度自信、维护制度权威,在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各项制度、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做好表率。压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分层分类健全组织职能,夯实基层基础,深入开展“我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作贡献”活动,在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与机关党建工作深度融合上下功夫,以机关党建强基固本、引领发展,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

       深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公道正派选干部、配班子。严把选人用人关,积极引进党建、法律、财政、金融、审计、信息化等方面的人才,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推进干部专业化建设,建立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全程培养的培养体系,把提升政治素质贯穿其中,加大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和跟班学习力度,深化全员培训,强化实战练兵,在实践中培养锻炼干部,发扬斗争精神,坚定斗争意志,增强斗争本领。

       确保规范化建设“大见成效”。要紧扣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的要求,持续深化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建设。健全规范化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总结经验规律,查找问题差距,明确改进完善的路径举措,继续以规范领导决策、业务运行、执纪执法行为、机关管理、队伍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如期实现“三年大见成效”的目标。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制度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开展工作,规范公正文明执纪执法,加强审查调查安全管理,不断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强化信息化支撑,以信息化推动规范化法治化,促进监督执纪执法机制创新,提升工作质效。在各市县纪委监委全面推行案件监督管理系统,为落实“两为主一报告”提供平台支撑。

       严管厚爱结合保持队伍纯洁。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管理和行为指引,动态更新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资料,分析研判不同岗位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管理监督,重点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之外和社交圈、朋友圈的监督,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树立和宣传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典型,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见贤思齐,安心专注、脚踏实地干好本职工作。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强化考评结果运用,表彰奖励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勇担当、善作为的干部,营造争先创优良好氛围。以零容忍态度防治“灯下黑”,严格禁止打听案情、说情干预、违规过问案件,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坚决清除以权谋私、以权搞特殊、蜕化变质的害群之马,始终保持党和人民忠诚卫士的政治本色。

       同志们,服务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是我们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的光荣和责任。使命在召唤,奋进正当时。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守初心、勇担使命,敢于斗争、无私无畏,矢志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争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动范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