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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部门预算
2020-09-04 16:22:26  作者:龙华区纪委监委  编辑:蒋健 来源:龙华区纪委监委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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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海口市龙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和海口市龙华区监察委员会是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工作机构,实行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种职能。
(一)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严明党的纪律,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负责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委,省、市、区政府有关部门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区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省、市、区政府政策和法律、法规、条例的情况。
(三)履行监督责任。对党和国家机关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监督检查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实施责任追究,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
(四)负责检查并处理区直属机关各部门、各镇、各街道党的组织和区管的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协助或直接查处下一级纪检监察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变更或撤销下一级纪检监察组织不适当的决定。
(五)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和区政府任命的区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做出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六)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八)组织协调全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推进全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
(九)对党的纪检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政纪有关规定。
(十)会同区直有关部门和镇、街道党政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区直部门纪检监察组织、镇纪委、街道纪工委领导班子人选;组织和指导纪检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为本级单位,没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74.26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074.2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074.2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1074.2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5.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19万元。
二、关于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74.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46.17万元,主要是基于2018年全国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行后,区纪委监委不论是人员编制等方面的基本支出还是项目支出都有近一倍的增长,造成一般公共预算中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都大量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15.13万元,占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02万元,占6%;卫生健康支出50.92万元,占5%;住房保障支出45.19万元,占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469.8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05.85万元,主要是因为基本支出的增加,基于2018年全国监察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行,在职在编人员大量增加,造成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2.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45.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4.47万元,主要是因为监察体制改革后,增加4个内设科室和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造成关系到工作内容的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度预算数为56.6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25万元,主要是因为2018年全国监察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行,在职在编人员从原来的19人增加到33人,造成支付在职在编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有所增加。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2019年度预算数为6.3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37万元,主要是2019年度比2018年增加2名退休干部,从而增加了此项支出。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度预算数为14.1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4万元,主要因为2018年全国监察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行,在职在编人员从原来的19人增加到33人,造成支付在职在编人员行政单位医疗有所增加。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度预算数为36.7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34万元,主要因为2018年全国监察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行,在职在编人员从原来的19人增加到33人,造成支付在职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有所增加。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度预算数为43.6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99万元,主要因为2018年全国监察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行,在职在编人员从原来的19人增加到33人,造成支付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有所增加。
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9年度预算数为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万元,主要是因为2018年本单位没有干部申请购房补贴,2019年本单位有1名干部根据住建部和财政部规定和自身需求申请购房补贴。
三、关于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628.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5.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123.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办公设备购置。
四、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和2019年预算都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如外事部门等)安排的2019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没有团组,没有出国(境)目的地,人数为0人,天数为0天,没有出国(境)主要任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4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预测在没有增加公车数量的情况下,保持与2018年度持平的公务用车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2018年和2019年预算都没有安排公务接待费。
五、关于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上年持平0万元,主要原因是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2019年度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本年未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19年度因没有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所以没有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关于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2019年收支总预算1074.26万元。
七、关于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2019年收入预算1074.2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经费拨款收入1074.2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项收入0万元,占0%。
八、关于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2019年支出预算107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8.94万元,占59%;项目支出445.32万元,占41%。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23.4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本级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6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445.3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是指由单位缴纳退休干部的医疗费补助。
十四、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住建部和财政部规定发放的购房补贴。
十八、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一、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0年龙华区纪委监委部门预算
 
目录
第五部分  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概况
三、主要职能
四、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六部分  龙华区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表
九、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四、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五、部门收支总表
十六、部门收入总表
十七、部门支出总表
十八、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十一、区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
第七部分  龙华区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海口市龙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和海口市龙华区监察委员会是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工作机构,实行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种职能。
(一)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严明党的纪律,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负责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委,省、市、区政府有关部门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区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执行国家、省、市、区政府政策和法律、法规、条例的情况。
(三)履行监督责任。对党和国家机关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监督检查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实施责任追究,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
(四)负责检查并处理区直属机关各部门、各镇、各街道党的组织和区管的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协助或直接查处下一级纪检监察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变更或撤销下一级纪检监察组织不适当的决定。
(五)负责调查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工作人员和区政府任命的区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做出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六)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八)组织协调全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推进全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
(九)对党的纪检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政纪有关规定。
(十)会同区直有关部门和镇、街道党政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区直部门纪检监察组织、镇纪委、街道纪工委领导班子人选;组织和指导纪检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机关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  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51.56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351.5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351.56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1351.5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2.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65万元、农林水支出7.01万元和住房保障支出46.72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51.5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7.3万元,主要是基于纪委监委谈话安全要求,按省市纪委监委的要求完善区纪委监委机关3个谈话室和5个乡镇纪委谈话室的改造工作,因此比去年增加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72.87万元,占8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32万元,占4%;卫生健康(类)支出66.65万元,占5%; 农林水(类)支出7.01万元,占0.5%;住房保障(类)支出46.72万元,占3.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533.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3.48万元,主要是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后区检察转隶的18名干部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从2020年1月起由区纪委监委制作预算,从而造成行政运行项中的基本支出增加。
2.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5万元,主要是因为区纪委监委2019年12月底新成立一家下属事业单位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机关信息中心,按区财政的预算标准,增加了此单位公用经费的基本支出。
3.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638.1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2.81万元,主要是基于纪委监委谈话安全要求,按省市纪委监委的要求完善区纪委监委机关3个谈话室和5个乡镇纪委谈话室的改造工作,因此比去年增加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52.1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47万元。主要是因为单位缴交部分的基本养老保险比例由20%调减到16%,因此造成2020年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6.1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3万元。主要是因为退休干部医疗补助的基数有所调整,造成比上年预算数有点减少。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27.7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58万元。主要是因为2019年底在职在编人员从原来的33人增加到36人,造成支付在职在编人员行政单位医疗有所增加。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38.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5万元。主要是因为2019年底在职在编人员从原来的33人增加到36人,造成支付在职在编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有所增加。
8.农林水支出(类) 农业农村(款)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7.0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01万元。主要是因为按区财政局的要求,从2020年起单位需设立乡村振兴工作队工作经费,支付单位2名乡村振兴工作队队员的生活补助和交通补助。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46.7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03万元。主要是因为2019年底在职在编人员从原来的33人增加到36人,造成支付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有所增加。
三、关于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706.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72.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3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 邮电费、 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办公设备购置。
四、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和2020年预算都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如外事部门等)安排的2020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没有团组,没有出国(境)目的地,人数为0人,天数为0天,没有出国(境)主要任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4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预测在没有增加公车数量的情况下,保持与2019年度持平的公务用车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2019年和2020年预算都没有安排公务接待费。
(二)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比上年持平0万元,主要原因是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2020年度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五、关于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上年持平0万元,主要原因是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2020年度没有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本年未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2020年度因没有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所以没有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关于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2020年收支总预算1351.56万元。
七、关于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2020年收入预算1351.5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51.5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项收入0万元,占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7.3万元,主要是基于纪委监委谈话安全要求,按省市纪委监委的要求完善区纪委监委机关3个谈话室和5个乡镇纪委谈话室的改造工作,因此比上年预算数有所增加。
八、关于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2020年支出预算135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6.43万元,占52%;项目支出645.14万元,占48%。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77.3万元,主要是基于纪委监委谈话安全要求,按省市纪委监委的要求完善区纪委监委机关3个谈话室和5个乡镇纪委谈话室的改造工作,因此比上年预算数有所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本级和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机关信息中心等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34.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8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645.1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下属单位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机关信息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公用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是指由单位缴纳退休干部的医疗费补助。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七、农林水支出(类) 农业农村(款)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付单位2名乡村振兴工作队队员的生活补助和交通补助。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九、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二、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