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秀英区纪委监委:有力度的制度保障 让回访教育更有温度
2020-11-16 10:12:29 作者: 编辑:蒋健 来源:海南廉政网 点击:
为规范回访教育工作,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秀英区纪委监委制定《对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人员回访教育暂行办法》,将受处分(处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纳入制度建设。
明确“1+2”职责分工,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全区受处分(处理)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负责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做好处分(处理)期满的考察评议等工作。区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组织开展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政策解释、监督检查等工作。组织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对受处理人员的回访教育,督促、指导各单位做好处分决定政策执行等工作。
坚持100%全覆盖,充分体现组织关怀。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对受处分(处理)人员的回访教育活动。通过检查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与回访对象谈话、与所在单位负责人及干部个别座谈和听取群众意见等形式,全面掌握受处分(处理)人员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充分体现组织对干部的严管与厚爱。2020年以来,秀英区纪委监委采取集中回访和个别回访方式,共计回访58人次。
制度化、常态化管理,促“有错”变“有为”。建立回访教育工作常态化机制,分阶段做好处分(处理)后的政策解释、消除思想顾虑、处分期满现实表现综合评价工作,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措施,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引导受处分(处理)人员放下“包袱”、重拾信心,振奋精神干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