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龙华区纪委监委:用好“建议书” 做实监督执纪 “后半篇文章”
2020-07-20 11:17:58  作者:  编辑:蒋健 来源:   点击:

       “我参加党内组织生活3次,领取了120元补助,这是我退回的钱。哎,这钱确实不该拿,该退……”近日,在海口市龙华区遵谭镇东谭村委会会议室里,100名党员干部排队退钱,村会计将每一笔钱仔细核对后认真记录,场面十分热闹。

        今年4月底,遵谭镇党委收到龙华区纪委监委一份《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该镇党委对各村党组织党的十八大后仍给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发放补助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及时退缴。《建议书》引起该镇党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自查自纠方案,组织开展资金退缴。仅用20天时间,共清查退回违规发放的39420元补助款。

        “主动参加组织生活是每个党员应有的基本素质,必须无条件服从,也是加强党性锻炼的客观需要,不允许搞‘党内有偿活动’。《建议书》充分暴露了我镇一些村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基层党员对党纪法规学习不深不细等问题,也敲响了廉洁警钟。我们一定认真反思,及时整改,压实各村党支部主体责任。”遵谭镇党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悉,该区纪委监委2018年以来发出建议书45份,按照“谁承办、谁督办”原则,对建议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定期“回头看”,推动问题单位按“书”整改,建章立制。

        “每一份《建议书》都是一副良药,虽然苦口,但可以治病。”该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建议工作不采纳不执行、不按时反馈落实整改情况的有关单位及个人,将追责问责,确保建议书落地有声,真正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做实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海口市龙华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