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纪委监委:提高问题线索处置质效
2020-06-19 11:16:55 作者: 编辑:蒋健 来源: 点击:
问题线索处置是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的源头和基础。为提高问题线索处置的质量和效率,2020年以来,海口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完善问题线索处置机制,对问题线索的排查、管理、办理进行规范,做细做实监督首要职责,在拓宽线索收集渠道、厘清线索处置顺序、优化线索办理模式上下功夫,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提供的政策策略,化解问题线索存量、遏制增量,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把失去的时间补回来。
紧盯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加大问题线索排查力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把惩治腐败作为强大后盾,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紧盯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对问题线索大排查、大起底,在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功能的同时,对接公检法、财政审计等部门,拓宽线索发现渠道,加强线索梳理汇总,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坚决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
厘清轻重主次,强化问题线索管理。在把握整体节奏的基础上,分清轻重缓急,对扶贫领域、扫黑除恶、环保督察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线索和巡视巡察移交、上级纪委交办、征求廉政意见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与此同时,强化对办理全过程的跟踪监督,通过电话督办、发函督办、当面督办、领导督办等方式,压实承办部门责任,定期对未办结问题线索通报,提高处置效率,确保办理进度。
运用“四种形态”化解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把问题线索办理作为抓实日常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秉承“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内在要求,坚持思想教育和政策感化相结合,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对问题线索办理中发现党员干部轻微违纪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谈话函询、早打招呼、早提醒,督促党员干部认错改错。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贯穿始终,通过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有效处置化解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