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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关于省委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0-09-04 16:19:03  作者:龙华区委  编辑:蒋健 来源:龙华区委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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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13日至2018年1月13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龙华区进行了巡视。2018年3月13日,省委巡视组向龙华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3月13日,接到省委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当天,龙华区委迅速组织召开常委会,认真学习传达《省委第一巡视组巡视海口市龙华区的反馈意见》以及林捷同志和冯汉芬同志的讲话精神;通过龙华之窗政府门户网站刊登《省委巡视组向海口市龙华区反馈巡视情况新闻稿》,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强大合力。3月16日,成立了由区委书记凌云同志任组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会文同志和区委副书记、区长郭刚同志担任副组长,区委各常委为小组成员的省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工作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区委常委舒琳同志兼任,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蒋海涛同志兼任,统筹推进各项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3月以来共召开5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次领导小组专题会议,4次区委常委会。5月11日召开民主生活会,针对巡视反馈问题深入查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整改措施,为进一步抓好问题整改,推进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打下更加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是层层压实责任。多次召开巡视整改工作专题推进会、协调会,逐项分解任务,研究措施,精心制定了《龙华区关于省委巡视发现问题整改责任分工方案》和《海口市对省委第二轮巡视反馈问题落实整改方案华区牵头事项整改责任分工方案》,对照省委巡视龙华区反馈的88个问题以及24条反馈意见建议,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区委书记为巡视整改落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抓全面,对整改落实工作亲自安排部署,对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推动,对重点事项亲自挂牌督办、对重点问题亲自过问解决;区委常委和区级领导带头认领、对号入座,逐一检查分析,研究措施,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分管部门问题的整改落实;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具体抓好各项整改落实任务,形成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

    三是严格督导推进。加大问题交办和任务落实督查督办力度。本着照单全收、举一反三的原则,把整改落实任务分解到全区各单位,要求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各单位整改工作方案和工作台账。全区涉及巡视问题整改事项的19个牵头单位提交了19份《巡视问题整改方案》,并每周上报一次整改进度,严格实行台账推进、整改销号制度。3月30日至4月24日,区委派出5个督查小组对龙桥镇、城西镇、区财政局、区住建局等19家牵头单位整改任务推进及台账管理情况进行了三轮督查。

    四是强化建章立制。区委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对问题即知即改、全面整改,确保巡视整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同时,坚持以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深刻剖析原因,强化建章立制,修订或新制定54项规章制度,涉及18个单位,其中加强基层党建管理类制度5项,党委(组)议事规则6项,党组织学习制度类6项,办文办会办事制度4项,干部日常管理考核制度类4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类5项,公车使用和财务管理类12项,危房改造、工程质量监管等其他日常业务工作规则12项。通过建章立制,推进标本兼治,从根源上堵住滋生问题的漏洞,真正把巡视整改工作转化为推动龙华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聚焦突出问题,全面抓好整改

    目前省委巡视组反馈的三大类12项88个问题,截至5月14日,已完成整改43个,基本完成整改37个,正在整改8个,整改完成率90.9%。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整改情况

    这部分共涉及到五项40个问题,截至5月14日,已完成整改19个,基本完成整改16个,正在整改5个。

    1.关于区委对抓班子带队伍的政治自觉不够高,对“四个意识”的学习、理解不够深透,对全区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的约束和管理,只有原则性的要求,没有具体方法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开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主题警示教育月活动,组织干部职工5000余人参加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和测试活动,进一步加强全区干部职工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二是开展警示教育月基层巡回宣讲活动,截至5月7日,已在城西镇、龙桥镇、新坡镇、遵谭镇开展宣讲,受教育人数达700余人。三是印发《知敬畏、守底线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读本供全区党员干部学习。四是2018年第一季度,全区已有14名区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30次。五是印发《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关于推动2018年基层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为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营造氛围。六是印发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把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实。七是将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同时推进“党的十九大精神网上微宣讲”活动。截至4月27日,宣讲活动已完成推送20期。

    2.关于在看齐意识方面执行不够坚决,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治敏锐性不强,沿用旧思维老做法,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普遍存在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2018年3月29日印发了《中共海口市龙华区纪委开展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和测试的通知》,截至4月15日共组织干部职工5000余人参加学习教育和知识测试活动。深入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二是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自查自纠和承诺,自纠及承诺率达100%,目前,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全部完成追缴。

    3.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结合实际不紧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分别于第七届区委常委会2017年第46、47、48、49、50次(扩大)会议和2018年第1、2次会议,分段对党的十九大报告原文进行了传达学习和讨论。二是严格落实《龙华区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方案》,逐项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抓紧抓实十九大精神轮训工作,共开展6期专题培训班并组织现场考试,培训人数达600余人,做到各级党组织书记全覆盖,广大党员干部加深对十九大精神应知应会。四是坚持不断开展学习十九大精神系列讲座,针对巡视反馈的党组工作薄弱,举办党组工作条例专题辅导,全区党组设置、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针对十九大精神与中心工作结合不紧,举办乡村振兴专题讲座,为推进区委“一洋一沟、一城一郡”发展格局提供智力支撑。

    4.关于70%的区直机关和镇街党政负责人对报告的主题、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了解不全面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委巡视反馈基层党建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全区各级党组织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习十九大报告、党章、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二是开展6期(4期科级干部培训、2期非公职党组织书记)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培训人数达600余人。三是要求区直机关和镇街党政负责人带头上十九大报告主题党课,截至5月3日,举办主题党课30余次。四是举办区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结合十九大精神,加强区直机关和镇街党组负责人关于党组工作条例专题辅导学习。五是利用龙华智慧党建平台,对全区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网上知识测试。

    5.关于贯彻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行动缓慢,11月7日才制定印发贯彻落实的责任分工方案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2017年6月14日市委办公厅下发了《中共海口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贯彻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报告重要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随即龙华区着手制定任务分解,并于2017年6月29日下发了《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第七次党代会涉及龙华区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二是2017年9月29日,市委办公厅下发了《中共海口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贯彻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报告重要工作任务责任分工细化方案>的通知》后,龙华区委对海口市细化方案进行责任分解,通过多方位征求意见,于2017年11月7日制定下发。三是结合龙华实际,对省七次党代会报告中涉及的精准扶贫工作、违法建筑整治等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同时对省委七届二次、三次全会的学习贯彻情况进行了督查。

    6.关于对上级精神重传达、轻部署,风险意识淡薄,落实政策与工作推进存在“两张皮”的现象。对坚决制止政府违法违规举债融资行为认识不足,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于2017年8月7日成立龙华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高位推动区政府性债务整改工作。二是于2017年8月8日召开区政府债务清理整改工作会议,8月14日召开关于某园区项目投资担保整改工作会议,进一步排查、整改不规范的政府融资举债行为。三是开展三期会计业务解答,并对全区单位进行财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区各预算单位风险防范意识。

    7.关于对2016年违规给相关企业融资担保和“明股暗债”等行为,以为从银行收回“说明函”即可消除担保等债务债权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全面清查所有政府文件、会议纪要、领导批示等,撤回以相关形式提供的各类担保、承诺。截至5月7日,已将涉及违规融资担保的2份文件撤回。二是由PPP项目实施单位与项目公司清查PPP项目资金来源,若存在融资、贷款行为,督促项目公司从银行收回决议。三是督促区城投整改其作为担保方与涉事企业和人员共同签订的四方协议,涉事企业控股股东王某已于2018年5月10日出示免除区城投担保责任的函件。四是由区财政局、法制部门联合与PPP项目实施单位对所有PPP项目协议进行清查,并针对政府“背书”的条款进行补充协议。

    8.关于对涉及金额大、廉洁风险高的棚改征地拆迁工作,只讲速度,忽视监管,乱象丛生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由区房屋征收局牵头对棚改征地拆迁工作职权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进一步加强重要岗位廉政风险点防控。二是加大公开力度,主动向社会公开涉及金额大、廉洁风险高的棚改征地拆迁项目。自坡博坡巷片区、面前坡片区棚改项目开展以来,通过网络等形式共计公开90余次。三是印发《海口市龙华区棚改项目监督检查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棚改征收工作,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四是积极配合市房屋征收局进行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针对项目在“房屋超计面积”、“自改经营用房认定依据及补偿标准”、“房屋结构类型认定”等征收数据的准确性,以及档案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存在的问题,逐项研究、逐一解决,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征收补偿工作。

    9.关于对生态环保工作专题性的研究部署不多,水体治理整体效果不明显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2018年区委结合实际开展对生态环保工作部署及调研9次,并将听取生态环保工作汇报列入2018年区委常委会计划。二是全面展开东西湖、大同沟等水体整治工程,截至5月7日,东西湖水体治理工程已全面竣工,现阶段东西湖和大同沟区政府段已经达到了水清、岸绿、景色宜人的效果。三是对全区29个水体周边排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四是严格落实“河长制”,建立“百姓河长”队伍,协调群众与区、镇(街)、村(居)三级良性互动,加大对辖区水体巡查力度,创建水体治理共治共享共管新机制。

    10.关于不执行市精神文明建设奖励标准,全区一律按照一等奖标准发放问题。

    整改成效: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开展专项整改工作,按照《海口市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奖励办法》,制定《龙华区2016年-2017年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奖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截至5月14日,除已去世4人的涉及金额无法追缴外,全区2016年-2017年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奖整改应退金额已清退到位。对需补发2017年基层精神文明奖的单位已完成补发。

    11.关于区委主要领导更换频繁。2013年至今,历经三任区委书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持续稳定问题。

    整改成效:积极配合市里做好区委主要领导的推荐、考察等工作。2018年3月,市委任命凌云同志为区委书记。

    12.关于没有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缺乏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省会城市中心城区担当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明确美丽乡村拟建项目用地规模和边界,严格遵守省委下达的生态保护红线区规定。2018年3月,启动主城区外四镇的镇域总体规划和镇墟控制性详细规划,合理布局功能分区,统一规划镇墟市政工程管网;二是制定《海口市龙华区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长效机制方案》,计划分阶段解决老城区功能混杂产生的环境问题。三是依法对城乡结合部以违法建筑为载体的污染源(畜禽散养、塑料加工厂、废旧资源回收站等)进行拆除,2017年来共拆除214宗(建筑面积49000平方米),同时制定《海口市龙华区深化生态环境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18-2020)》,提出对主要集中于城乡结合部的“小散乱污”企业进行集中整治。

    13.关于对采石矿山复绿工程、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农村生活污水直排没有严管重罚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3月24日-4月23日对龙华辖区内采矿许可证到期后未按要求履行复绿义务的12家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督促相关采矿权人履行矿坑复绿义务。截至5月14日,恒磊石料加工厂等10家企业已经进行复绿整改。二是2016年以来对2家养殖场进行处罚,共处罚款7万元,并对污染严重的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拘留;2017年以来拆除养殖场45宗,面积5542.5㎡。制定《海口市龙华区畜禽养殖及屠宰污染治理长效机制方案》,力争到2020年全区所有畜禽养殖场所根据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合法经营,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以上。三是积极配合市政府推动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目前已选取5个自然村做试点,预计2020年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

    14.关于对区人大、法检两院党组工作的领导不够有力,2013年至今,仅听取过一次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法院、区检察院党组的工作汇报问题。

    整改成效:在七届常委会(2018年)第12次(扩大)会议上已听取了区人大、区法院、区检察院2017年工作情况汇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把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法院、区检察院党组的工作纳入今后区委常委会每年年初的规定议题。

    15.关于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视不够,没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安排和分工方案的问题。

    整改成效:已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常委会2018工作要点》和《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常委会2018工作要点暨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龙华区牵头事项责任分工方案》,明确由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好落实。

    16.关于对构建大统战工作格局关注不多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区委议事规则中已经明确,在涉及全区国民经济发展、重大民生实事安排、重要人事调整等的决策过程中,及时召开民主党派、无党派、非公经济、知识分子、新社会阶层等代表人士参加的征求意见、情况通报等座谈会,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二是于2018年4月7日成立龙华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统一战线联席会议制度。三是于2018年4月7日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部署龙华区统战相关工作。

    17.关于区委研究和谋划长远发展不够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在区第七次党代会上,区委明确提出打造金融、商贸物流、旅游、互联网、文化“五大区域中心”总部经济聚集区的工作思路,制定了加快建设“活力、和谐、美丽、开放、幸福”的“五个新龙华”的战略目标。在区委四次全会上,提出以“一洋一沟、一城一郡”为核心,推进乡村振兴,构建城乡两翼齐飞格局。二是区委将深入贯彻落实海南省《关于实施海南省总体规划的决定》,依据一个总规划,一张蓝图,多个部门联动,一个平台审批的总体要求,落实全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控制线的划定工作。三是对全区美丽乡村拟建项目进行梳理,明确项目用地规模和边界,建设项目不得突破生态保护红线区。2018年3月,启动了主城区外四镇的镇域总体规划和镇墟控制性详细规划,合理布局功能分区,统一规划镇墟市政工程管网。四是完成了新坡镇、遵谭镇、龙桥镇、龙泉镇内10个村庄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五是完成全区龙桥镇11个村庄的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并组织专家完成了方案评审。

    18.关于区委作决策存在搞变通现象,违反中央有关制止地方政府违规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精神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根据市政府来文意见,已于2017年5月终止区文化产业园PPP项目。二是督促区城投公司收回涉事公司入股资金,以约谈、正式行文等方式要求相关企业按时间节点制定详细整改方案,出示还款计划,加快回购相关事宜,预计2018年7月15日前整改完成。

    19.关于严重违反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给相关人员大额奖励资金,涉嫌勾结骗取财政资金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3月14日已暂停执行《龙华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龙委办2007年63号)。二是5月2日,经区委常委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关于审定海口市龙华区商务局关于废止龙华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的请示》,明令废止上述奖励办法。

    20.关于存在重经济、轻环保的现象,在平衡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关系上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高度重视林业生态修复和湿地保护,2017年超额完成市林业局下达的造林任务。制定《海口市龙华区林业生态修复和湿地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举多部门力量深入推进林业生态修复和湿地保护。二是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制定《水体管理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并严格考评,2017年12月已对五镇六街生态文明落实情况进行考核。三是建立保护管理长效机制,构建“区级河长负责,镇街级河长配合,居委会和志愿者广泛参与”的“河长制”工作体系。四是建立龙华智慧水务信息化系统,在大同沟、东西湖等水体重点部位安装多个监控摄像头,设置河长制水体巡查APP,将正在治理的水体全部纳入监测监控平台。五是加强农村地区工业企业生产污水查处,2017年7月6日至9月14日共处罚企业7家,罚款41万元。六是统筹美丽乡村建设和生态复垦工作,加大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基础投入,规范新建项目环保审批,坚决打击占用农(林)业用地、非法采砂、污水直排等肆意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21.关于区级河长多是“挂名制”,发现问题只能协调,无处置权,效率不高。镇(街)级河长只当“传话筒”,“源头”作用没有发挥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于2018年4月9日印发《龙华区河长巡查制度》,将区级河长巡查工作及涉河问题处理情况作为河长履职考核的主要内容。二是将东西湖水体治理作为推进水治理的示范水体,建立健全每日巡查日报。三是把各级河长纳入一河一专班的管理范畴,明确工作责任。四是区级河长均能按照巡查制度要求(区级河长每月不少于1次)开展巡河工作,有效解决和消除游客乱丢垃圾等各种涉河问题。

    22.关于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不清晰,国土与城管执法协调联动不顺畅,监管效果不好问题。

    整改成效:2017年,区国土资源执法大队已划为区市政市容委(区城管局)的下属单位,国土执法和城管执法已形成联动机制,涉及违法用地查处案件,国土执法大队及时将处置结果通报执法大队配合拆除。在环保执法方面,已根据权力清单,明确了城管环境保护的31项处罚事项及21项自由裁量标准,进一步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23.关于对中央环保督办件整改不彻底。即龙桥镇(编号X15006)玉谢村1000头养猪场仍未拆除问题。

    整改成效:由龙桥镇联合国土、环保部门对玉谢村养猪场进行立案调查,帮助指导养殖户选址搬迁、按照环保标准建设排污设施,制定“减生猪存量、分批次拆除”方案,降低农户损失。2018年4月13日,农户已完成自拆,所占用的基本农田已全部复垦,该中央环保督办件已办结。

    24.关于有些中央环保督办件整改存在反弹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截至5月4日,苍西、苍东村34家违建废品收购站已全部拆除完毕,不具备生产能力。二是截至5月7日,已对龙桥镇辖区内的15家石材加工厂进行拆除整治,并对5家石材加工厂进行复垦复绿。近期,经对辖区内石材加工厂的长期连续整治、巡查,目前,未发现辖区石材加工厂反弹的现象。

    25.关于环保违规违法问题屡禁不止,“乱采”现象严重的问题,个别石材厂位于生态红线范围内,个别石材厂存在非法开采的行为。

    整改成效:一是根据《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于2017年8月18日取消龙桥镇1家石料加工项目备案手续,并向社会予以公布。2017年8月4日对该加工厂进行断电处置,并拆除大部分生产线、设备及清场。2017年10月,对该加工厂进行复垦复绿,总面积约30亩。二是区城管执法大队于2017年6月组织对龙泉镇2家非法采石场实施第一次拆除,发现复工现象后,于2017年9月10日再次对上述两家采石厂进行彻底拆除(彻底失去生产能力),并由国土部门指导复绿,截至目前,已种植800余棵树苗。

    26.关于环保违规违法问题屡禁不止,“乱排”现象严重的问题,大同沟、海关沟、龙昆沟等水体治理进度慢,效果差,“黑臭”依旧。

    整改成效:针对大同沟、龙昆沟等水体黑臭问题:于2017年11月至2018年2月,分别对东西湖、大同沟及龙昆沟排放口排查与溯源工作,完成整治非法排污口38个;开展底泥治理的黑臭水体8个,采取原位修复治理的黑臭水体1个;采取清淤疏浚治理的黑臭水体7个,底泥清淤量492500吨。目前在东西湖、大同沟末端和金牛湖南湖进行了水生态系统构建。

    针对城西镇管控不力造成的水污染:一是制定巡查制度,2018年以来已开展180余次巡查。二是建立部门信息共享,一经发现非法排污现象,一律顶格处罚。因生活污水排入美舍河,区环保局分别对三家违规排污企业共计处予70万元人民币罚款,并责令立即拆除暗管及排污口。三是2018年1月已组织羊山水库、羊山湿地周边2家养殖场进行搬迁,目前水库周边已不存在养殖污染问题。

    27.关于环保违规违法问题屡禁不止,“乱建”现象严重的问题。

    整改成效:2018年以来,全区从违建防控入手,联系和指导各镇(街)中队严格落实两违四级巡控。2018年以来共拆违77宗,面积2.8万㎡;控违166宗,面积5.98万㎡;已制定打击“两违”和摸底排查工作方案,力争彻底摸清全区违法建筑新增存量,摸清辖区建筑底数,切实完成全区“控增量、减存量”的整治目标。目前,城西镇打违控违工作成效显著,2018年1月至5月7日,立案查处违法建筑67宗,面积约11330平方米,其中新增楼房45宗,面积约8110平方米,老屋加建22宗,面积约3220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49宗,面积15514.22平方米---含存量。根据2018年市区职能部门对龙华区各镇街违法用地排查结果,城西镇总量最少。龙桥镇2018年以来龙桥镇组织拆除违建14宗,面积约1.49万平方米,防违控违15宗,面积约0.7万平方米---含存量。目前辖区内在建违建工地脚手架基本拆除完毕并一律停工。

    28.关于对扶贫攻坚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工作重心没有完全放在长远部署、狠抓落实上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2018年以来区扶贫办召开1次专题学习研究会,学习研究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二是产业扶贫方面,建立健全责任落实制,“谁决策谁负责”,对于乱决策、不决策、错过时机决策的实行问责。三是2016年11月3日已制定《龙华区精准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规范。

    29.关于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为应付检查考核,扶贫部门把大量的时间精力耗费在表格填写和数据统计等“面子”工作上,抓具体落实的精力不足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脱贫攻坚的信息管理,减少纸质表册。严禁以迎接视察检查为目的制作高档大型展板、作战图、画册等。二是严肃处理不作为、乱作为造成扶贫资金浪费的问题,坚决查处侵占基层群众利益问题,2018年以来已通报2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对龙泉镇两名干部因扶贫信息牌填写错误给予谈话提醒;对全区“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推进缓慢的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对遵谭镇扶贫不精准相关问题线索移送纪委调查。2017年至今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9件,在办7件,已结2件(谈话函询了结谈话提醒1件,党风问责1件)。

    30.关于扶贫夜校没有因人施教分类培训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4月2日晚,利用脱贫致富电视夜校贫困户集中的特点,对全区29个观看点的贫困户学员发放《海口市龙华区贫困户学员学习意向信息采集表》230份,对全区贫困户学员的学习意向进行采集,并进一步绘制《海口市龙华区贫困户学员学习意向图形统计表》。二是4月8日至11日区农林局、扶贫办及区就业中心到龙泉、龙桥、新坡及遵谭四镇进行实地调研就业需求情况。三是4月25日,组织有种植学习意向的贫困户采取“插班学习”的方式,参加区新型农民培育工程培训班,达到电视夜校学员分类施教因人施教的良好效果。

    31.关于资金拨付只管发钱发物,一户一策不到位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做好贫困户产业扶持政策宣讲工作,确保贫困户理解产业帮扶协议内容。二是要求各帮扶责任人进村入户对帮扶对象进行教育宣传,加强对产业帮扶的跟踪管理力度,对变卖扶贫物资屡教不改的,将取消其获得产业帮扶的资格。三是深入镇村与贫困户共同研究“一户一策”,并做好登记台账管理,定期跟踪了解贫困户“一户一策”实行情况,做好教育引导。

    32.关于部分帮扶单位和干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如区住建局延缓拨付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影响项目进度,新坡镇宅基地报建工作存在拖延等。

    整改成效:一是全区2016年危房改造资金已拨付完毕,并于2018年4月制定下发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拨付流程》,要求按照相关规定及流程,提升资金拨付进度。二是于2016年12月印发《关于执行龙华区宅基地批准证明审批流程的通知》要求各镇遵照执行。三是关于新坡镇规划所报建工作拖延问题。报建测量申请人向当地村委会提交《宅基地批准证明申报审批表》,新坡镇均按照程序逐级审批,但在测量环节上,由于测量资金没有及时拨付到位,造成测量工作延期。针对这一问题,全区将引以为戒,要求规范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

    33.关于存在识贫不精准、优亲厚友等现象。

    整改成效:强化对扶贫分管责任干部的扶贫政策培训,熟知《剔除错评贫困户工作流程》等扶贫政策,相关部门严格把关扶贫纳入程序,对扶贫工作有总结、有计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识真贫”,对不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进行剔除。目前,经核查确认,龙泉镇已对不符合条件的张某等3名贫困户进行剔除。纪委监察部门给予时任村委会书记主任吴某等人党纪政纪处分。同时,遵谭镇政府已将不符合条件的错评户王某某等3人于2016年底剔除出贫困人口行列,吴某某等4人为低保户,因其条件满足“两项制度”衔接要求,继续保留为建档立卡贫困户。

    34.关于龙桥镇三角园村干部违规将配偶亲属纳入低保户,骗取低保金的问题。

    整改成效:由纪律审查部门介入调查和处理,催缴资金,已对骗取的低保金全部追缴,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5.关于有些贫困户建档立卡信息不精准,帮扶措施调查等表格填写不规范,涂改、漏项严重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安排人员进行数据资料的核实,理清全区数据,并对建档立卡问题进行细化分类。二是组织干部对贫困户手册的规范化情况进行核查,针对填写不规范、涂改、漏项等问题进行指导完善。已对排查后发现的10本错误手册,共计30多处错漏进行更正。

    36.关于扶贫资金发放不规范,教育补贴发放错漏现象严重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补发和追缴发放错漏教育资金。2016年教育扶贫少发漏发231人,已于2017年11月8日全部按标准补发完毕;2016年教育扶贫多发37人,已从2017年秋季发放的教育扶贫资金中抵扣和追回。举一反三,根据审计结果发现全区还存在涉及对201名学生错发教育资金问题,区教育局已安排各镇学校追缴错发的款额,截至5月7日已追缴101人,区教育局将继续加大力度组织人员追缴涉及金额。二是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截至2018年2月,2017年龙泉镇美定村整村推进项目资金已按期拨付到位。

    37.关于医疗扶贫资金发放把关不严,2016年给一名非贫困的农户发放8609元医疗扶贫救助资金问题。

    整改成效:经查实,该名非贫困农户属于低保户,根据“两项制度”衔接有关规定,低保户享受与其他建档立卡对象同样标准的“三扶持一保障”政策,因此8609元的医疗扶贫资金发放符合政策标准。

    38.关于产业扶贫分类施策不到位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创新产业扶贫模式,优化产业结构。根据本地区特色选择主导产业,鼓励贫困户以土地、扶贫资金入股及投入劳动力等方式参与组织化产业发展;对现有产业项目进行梳理,建立风险监测评估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着力提高产业组织化质量。二是借助产业园力量推广“3+X”帮扶和“牵手脱贫”模式指导贫困户组成小型“合作社”模式,贫困户组织化程度已达到92.7%。三是建成了海南新发地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海南十斛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产业2个扶贫示范基地,推动建档立卡贫困户144户625人以资金入股,提高了贫困户参与产业组织化程度,降低了散养产业扶贫的比例。

    39.关于聚欣种养合作社的20户贫困户,以政府帮扶资金入股20万元,没有管理机构和分红协议等制度,形同虚设问题。

    整改成效:龙桥镇已指导聚欣种养合作社制定《海口聚欣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明确工作职责,确立工作管理制度、理事长岗位责任制等管理制度,约定分红方式,完善入股分红协议,进一步规范管理专业合作社。

    40.关于“扶志”“扶智”不够。帮扶单位对扶贫户侧重于应景式的买物送钱,重救(济)轻扶(扶志、扶智),招数不多,造血不够,没有做到扶真贫,真扶贫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建成了海南新发地果蔬和海南石斛堂石斛产业2个扶贫示范基地,推动19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以扶贫资金入股,目前,贫困户分红受益25.8万元。二是加强思想引导,加大脱贫榜样的宣传力度,发挥先进引领作用,把贫困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调动起来。三是增强产业造血功能。上门入户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一对一、手把手种、养殖技术指导;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举办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班,通过理论学习、实践教学和外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培训防疫员18名、检测员20名和贫困户35名,共计73人。同时,充分发挥脱贫致富电视夜校作用,提高贫困户思想认识和学习能力,增强脱贫信心。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方面的整改情况

    这方面共涉及三项20个问题,截至5月14日,2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2个,基本完成整改7个,正在整改1个。

    41.关于区委中心组学习存在“偷工减料”的问题。

    整改成效:根据最新出台的《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办发〔2017〕9号)、《中共海南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琼办发〔2017〕69号)以及《中共海口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海办发〔2018〕12号),已于4月13日制定印发《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龙委办〔2018〕24号)。按照学习要求,今年已开展集中学习研讨会2次,达到了中央最新规定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1次的任务目标。

    42.关于中心组学习记录不完整,2013年全年没有学习记录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已安排专人做好学习记录,及时收集整理2013年以来的学习台账。二是今年以来已于4月2日、5月11日召开两次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会。

    43.关于落实民主集中制和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发扬民主不够,一把手末位表态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通知要求区三套班子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4月9日书面通报了三套班子党员领导干部第一季度双重组织生活情况,2018年第一季度,全区已有14名区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委巡视反馈基层党建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明确每月1号为全区集中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日。三是已将“区委书记末位表态制”纳入《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第二十三项。

    44.关于区委班子成员普遍存在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和由他人代交党费的现象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通知要求区三套班子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2018年第一季度,全区已有14名区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区委对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二是通过推广使用龙华智慧党建平台,实现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交纳党费,目前不存在区领导由他人代缴党费的情况。

    45.关于存在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行为问题。

    整改成效:在2018年5月7日审议通过的《龙华区委常委班子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明确要求,区委常委应在民主生活会上如实作个人事项说明,避免笼统简单。在2018年5月11日区委常委班子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会上7名常委全部如实汇报个人有关事项。

    46.关于个别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及亲属的金融投资行为问题。

    整改成效:4月10日向全区处级干部发放了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8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和“两项法规”应知应会知识测试题等相关政策文件,再次发放提醒函,帮助每一名处级干部全面准确掌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政策规定和填写须知。

    47.关于民主生活会“走过场”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已经补齐2014年至2016年区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二是在2017年的民主生活会上,区委常委班子成员查摆问题不遮掩、剖析问题见筋骨、相互批评不客气、整改措施有力度,起到了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作用。三是5月11日上午召开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省委巡视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到会指导,常委班子成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亮短揭丑,真刀真枪、动真碰硬,真正触及问题,触动思想和灵魂,对思想和行为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洗礼。

    48.关于区委对聚精会神抓党建工作不够。对党建工作缺乏强有力的指导和检查,不能全面准确掌握和解决党建工作中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区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党建,2018年3月深入五镇六街调研党建工作,及时掌握基层党建工作状态。今年以来共召开9次党建工作相关会议,研究部署基层党建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二是已制定《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关于推动2018年基层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对深入贯彻落实《海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实施细则〉》提出具体要求。三是5月10日举办区委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结合十九大精神,加强区直机关和镇街党组负责人关于党组工作条例专题辅导学习。

    49.关于基层党建工作薄弱。部分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制度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活动中的一些规定动作都没有落实到位。

    整改成效:一是督促各党(工)委结合2017年下半年党建工作督查通报内容对被点名党组织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责令限时整改,并于5月11日对未整改到位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二是加强基层党务知识培训,把“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落实情况列入区委巡察及基层党建巡查的重要内容。

    50.关于区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只记得局长身份,对自己是党组书记浑然不知问题。

    整改成效:区住建局主要负责人已在2018年2月23日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中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承诺今后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党组责任,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

    51.关于对农村党员和进城务工党员教育管理松散,培养发展党员干部滞后,城西镇苍西村党支部连续两年没有发展党员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完善智慧党建平台功能设计,鼓励外出务工党员网上过组织生活。二是加强“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交纳党费等制度,加强对农村党员的管理。三是开展党务知识专题培训,重点对发展党员流程及相关工作进行培训,发放流动党员证300本。四是4月2日组织区直机关工委、五镇六街组织委员、组织干事召开发展党员工作座谈会及业务培训会,通报2017年全区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分析发展党员存在的问题,部署2018年发展党员工作。五是各党(工)委已结合实际制定2018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并报区委组织部。六是加大对城西镇苍西村发展党员指导力度,2017年苍西村发展6名党员,2018年计划发展3名党员。

    52.关于全区仍有8个软弱涣散党组织需要“帮扶”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区委常委联系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区委常委挂点联系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制度。二是印发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深化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的通知,全区8个软弱涣散党组织全部完成整顿转化。

    53.关于对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应对乏力。出现区城管局局长(非党员)主持局党员学习会,非党员干部参加区委办党支部会议并做记录的现象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已要求区直机关工委对被点名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落实党内会议。二是区城管局已规范组织生活,所有党员学习会议均由党员主持,并由党员做记录。三是区委办已规范组织生活以及党支部会议记录工作,做记录的非党员同志已经被吸收为党员。四是建立基层党建工作巡查常态化制度,计划每半年开展1次巡查,全年至少开展2次巡查。计划5月份开展上半年基层党建巡查工作。

    54.关于对临聘人员中的党员管理缺失,如区教育系统临聘教师中有75名党员,有61名组织关系未转,管理出现“真空”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区委组织部已指导区教育局将临聘教师中的党员转接组织关系,截至2018年1月2日,临聘党员教师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已完成。二是已理顺区教育局党委与全区各镇街范围内的中小学校党组织关系。

    55.关于选人用人工作滞后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分批启动干部的酝酿、考察、任用程序,加快推进干部交流、选拔,逐步充实干部队伍。二是建立后备干部库,经过组织考察确定20名正科级、40名副科级后备干部名单。三是分批启动干部的酝酿、考察、任用程序,加快推进干部交流、选拔,逐步充实干部队伍。

    56.关于对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够严格。一些党员干部的规矩意识不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缺乏敬畏,言行不一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印发《关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区集中开展“四风”问题明察暗访活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发送廉政短信,组织全区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明察暗访工作,狠刹公款送礼、吃喝、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二是加大督查力度,2018年以来开展明察暗访41次,共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4条,对其中2条问题线索中的3个责任人给予“书面检查”、“通报批评”问责,1个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另2条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案件管理室。三是坚持落实区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联系镇街和部分单位工作制度,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启动谈话提醒、函询、诫勉建议。持续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查,强化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

    57.关于缺乏日常考核,考核内容同扶贫攻坚、生态环保等重点工作脱节,品德评价概念化、一般化,对干部“八小时”之外的情况知晓不多问题。

    整改成效:落实好区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联系镇街和部分单位工作制度,延伸考察干部的触角,强化对干部的日常考核。进一步加大扶贫、环保、打违控违等领域一线干部工作情况的考察力度,全面了解和检验领导干部的大局意识、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工作作风,取得干部“实绩考察”第一手资料,科学准确评价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为区委选人用人提供有力参考。

    58.关于对干部的教育培训联系实际少,理论与工作脱节,如一些干部对生态环保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学习不及时,把握不准确,以致工作中出现新办法不会用、老办法不管用、消极被动的现象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龙组字〔2018〕20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二是有关职能单位已按《通知》要求,报送培训计划和培训需求,由区委组织部根据培训计划做好全年各单位培训计划汇总,并提出相应意见建议。三是制定长期整改措施,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统筹安排一批针对性和教学实践较强的培训班。同时加强公务员在线学习督导,确保教育培训覆盖面。

    59.关于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不大问题。

    整改成效:截至5月11日,已完成对全区机构设置、职数核定、干部队伍配备及岗位空缺情况的梳理,酝酿下一步对必须交流的21名干部的交流轮岗方向。

    60.关于临聘人员多。全区行政事业编制合计5358人,目前临聘人员3987人,占全区编制数的74.4%。

    整改成效:一是已完成全区临聘人员数据的汇总,全区现有临聘人员3823人,比整改前减少164人,整改率4.3%;二是已草拟《临聘人员管理办法》,现已征求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三鉴于区房屋征收局重点项目建设、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等各项工作任务重、时间紧、程序复杂,确实需要大量人力,经区政府同意,由房屋征收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委托人力资源机构通过劳务派遣方式重新聘用18名原临聘人员继续在该局工作,相比之前缩减111%。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的整改情况

    该方面共五项28个问题,截至5月14日,28个问题,完成整改12个,基本完成整改14个,正在整改2个。

    61.关于区委对落实主体责任认识不够到位,向下级传导压力不大,履行“一岗双责”能力不足,对分管单位党建工作抓得不紧,致使部分基层组织管党治党不严,存在重大的廉政风险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意识,完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区级领导联系党(工)委抓基层党建等工作制度,区委书记带头深入各镇街调研部署党建工作,制定出台《2018年推动全区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将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有效融合,做到党建引领、压实责任,系统谋划。二是区委研究制定并印发《2018年度龙华区重点工作督查考评方案(试行)》,把党建工作纳入督查考评内容,每两个月组织一次重点工作督查考评并通报结果,形成制度,督促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是召开全区组织工作会议,明确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重点,在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和安排。四是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共排查廉政风险点859个,建立防控措施969条;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开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主题警示教育月活动,分3批次组织410名党员干部到龙华区法院旁听庭审;对2017年履职行权工作不到位的5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并将约谈情况通报全区,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62.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2018年共计召开5次区委常委会,对个别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问责处理、区监委副主任和委员人选、区委巡察机构2018年工作要点等区纪委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点环节进行研究审议。二是截至5月14日,2018年共计召开5次区委常委会和5次巡视发现问题整改领导小组会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分工部署,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汇报。三是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的议事范围,加强对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支持。

    63.关于区委对巡察人员配备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成效:区委常委会已下发任命文件,提拔4名干部担任区委巡察办主任(兼)、区委巡察办专职副主任、区委巡察一组副组长和区委巡察二组副组长。同时,从区法院和新坡镇选调两名科员至区委巡察办,加强巡察工作力量。

    64.关于巡察工作存在由区纪委包揽倾向,利剑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区委加强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书记凌云同志担任,区委常委、纪委书记蒋海涛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长李明同志担任副组长。凌云同志认真落实巡察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传达学习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区委巡察工作。二是按照《中共海口市龙华区第七届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开展巡察,实现区委一届任期巡察全覆盖。制定《海口市龙华区委巡察机构2018年工作要点》,计划对9个镇街、5个区政府部门开展巡察。三是已派出5个督查组,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涉及的19个牵头单位开展三轮督查工作。四是加强对巡察干部的选调、培训和奖惩。组织召开巡察工作专题培训会;评优表彰2017年巡察工作中表现优异的3名组长及18名巡察专员。

    65.关于督促“两个责任”落实的方式方法过于传统单一,主要依靠约谈、听取汇报等方式,没有具体措施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对2017年履职行权工作中存在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的城西镇、金贸街道、区环保局、团区委、区文旅局5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并将约谈情况通报全区。二是对全区各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运用到2017年年度绩效考核中。三是根据《龙华区党委(党组、工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清单》(龙字〔2016〕31号)的有关规定,通过印发报送通知的形式进一步完善督促“两个责任”落实的方式。四是于2018年4月27至28日,对5个镇及区民政局开展“四议三公开”履职行权专项督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要求立行立改。

    66.关于区委在日常工作中侧重听取工作汇报,对腐败苗头察觉不够,管控不严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加大教育提醒力度,2018年一季度,区三套领导班子成员及法检两长对所分管单位有关人员开展谈话提醒22人次,其中“咬耳扯袖”20人次,“红脸出汗”2人次。

    二是常态化组织全区党员领导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以典型案例敲响反腐倡廉的思想警钟,形成警示震慑,筑牢法纪底线。三是2018年1月,区园林局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宣传活动,深刻剖析违纪问题发生的原因,深入查找监督监管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建立健全区园林局党组规章制度、办公会议制度、请销假制度、人员管理制度及园林工程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四是区园林局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将局务会议和党组会议分开,对建设项目安排,重大人事变动、重大事项决策及大额资金的使用都由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67.关于聚焦主责主业不够,执纪问责存在宽松软现象。十八大以来,全区仅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起,与巡视期间发现此类问题比较普遍相比,暴露出执纪不严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执纪监督,加快捋顺执纪监督室和各镇街纪检部门的工作关系,抽调镇(街)纪(工)委干部参与问题线索的初核工作,通过跟班学习、传帮带的方式促进上下联动,充分调动工作力量和工作积极性。二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主动深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严肃处理。三是加强对镇(街)执纪监督工作的指导,将执纪力量下沉,加大重点村的执纪监督力度。

    68.关于基层普遍存在的“微腐败”现象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根据《龙华区党委(党组、工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清单》的规定,针对区教育系统被查出的违纪问题和新坡镇在环境综合整治以及扶贫项目采购出现的问题,分别对区教育局党政一把手和新坡镇镇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力进行追责;二是加大问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2018年以来,对基层普遍存在的“微腐败”问题已问责30人次;三是组织区教育系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全面排查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薄弱环节,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69.关于监督执纪“探头”作用发挥不够好。对城市管理、棚改拆迁、园林绿化等重点领域,以及住建、水务、教育、卫生、民政、国土等廉政风险较高的重要部门和岗位,缺少主动监督和防控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督促各廉政风险较高的单位自行制定职权廉政风险点和风险防范措施,全区各单位各部门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共排查廉政风险点859个,建立防控措施969条,取得了明显成效。二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开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主题警示教育月活动,分3批次组织410名党员干部到龙华区法院旁听庭审。同时,深入各镇开展廉政宣讲活动,增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勤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三是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2018年以来共开展53次明察暗访,在重要节日期间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防止违规违纪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70.关于对扶贫领域违纪线索主动挖掘不多,对查办生态环保领域的违纪问题敏感性不强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加大扶贫、生态环保领域内敏感问题的督查力度,主动挖掘违纪线索,2018年以来,已走访检查新坡镇“新坡洋”农业基地蔬菜种植对其惠农措施执行情况3次、抽查区环保局向服务对象批复相关环保许可情况5次。二是提高扶贫领域和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的重视程度和敏感性,主动走访相关部门和群众,挖掘一批有价值的问题线索。三是结合执纪办案开展预防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建章立制。

    71.关于对近两年以“双创”为名,违规决策、精简执行、重复浪费、多头执法、谋取私利等问题和弊端,缺乏研究思考,监管措施跟进不力,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和执纪问责的刚性度有待提高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印发《进一步加强履职行权监督检查和问题线索报送工作的通知》,强化履职行权监督检查工作。二是加强区直各部门履职行权的监管,拓宽问题收集来源,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共排查廉政风险点859个,建立防控措施969条。

    72.关于对作风建设综合施策不力。十八大以来,全区对“庸懒散奢贪”作风问题的问责中,因“双创”工作不力被问责的达到70%,其他问责情形较少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拓宽“庸懒散奢贪”作风问题的线索来源,通过12345办件、椰城纠风办件等渠道发现问题。二是加强“四风”转变、履职行权、重点中心工作落实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2018年以来,对脱贫攻坚落实不到位、中央八项规定执行不力、不遵守上班工作纪律等不同领域的多种问题共问责30人次。

    73.关于2017年1月至9月,对“12345”热线履职不力问责的人员中,临聘人员占比达22%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12345”热线办件履职不力的主要领导、直接领导的责任追究,今年以来,对“12345”热线履职不力问责5人,其中2人是直接领导。二是加强“12345”热线办件在编人员履职不力的问责,并定期对“12345”热线履职不力的追责情况进行通报。于4月24日,对“12345”热线因履职不力的海垦街道城管中队1名在编人员进行了问责。

    74.关于反腐败协调机制的合力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走访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活动,深入研究反腐败协调机制运行不畅、合力作用发挥不强等问题,并达成初步共识,今后,区审计局对重点项目建设、设备采购等工作中的行政成本虚高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将及时移送区纪委区监委。二是督促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职行权,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区纪委区监委通报,对该报不报、不及时通报的部门将按照有关程序启动问责。自巡视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区审计局向区纪委区监委案管室移送了2016年度至2017年度工作报告披露问题清单,区检察院向区纪委区监委案管室移送问题线索1件。三是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进一步明确专职对接联络员,并组织开展集中培训,逐步理顺区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

    75.关于落实“一案三报告”制度不到位,缺少对共性问题研判并开展专项整治,治本功能发挥不明显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要求纪律审查部门严格落实“一案三报告”制度,对第三、第四种形态处理的案件认真撰写案件检查情况报告、案件剖析报告,并督促发案单位撰写落实整改报告。目前,区纪委已对园林局窝案进行剖析并形成报告报市纪委。二是编印《知敬畏守底线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将全区2016年以来的关于打违控违、扶贫、拆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典型的贪污受贿等各类型违纪违法案件10例纳入其中,对一些共性的问题进行分析判研,进一步抓早抓小。

    76.关于以误餐费名义滥发补助现象突出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通过召开专题部署会、制定清退通知等形式,迅速组织各镇街和区直各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对标、立行立改,清退整改工作实现全区覆盖,自纠及承诺率达100%,截至2018年5月10日,全区所有违规款已全部予以清退。二是制定并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误(夜)餐补助报账的补充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区误餐补贴报账程序,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77.关于以租代购公务用车现象比较普遍的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全区各相关单位已于2018年3月30日前终止用车租赁合同,“以租代购”问题整改完毕。二是问题单位主动开展清查清理及整改工作,及时将清查费用上交区国库。三是已在2017年9月“双创”工作结束后将租赁的2辆车全部退回,并对“修车费用较高”的问题进行清查,4件涉及私车公修的5个当事人已按要求退还车辆修理费。同时,已追回同一天多次加油(2次含以上)的相关人员超额费用。

    78.关于文山会海现象严重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自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以来,除紧急情况外,区委常委会等各类会议基本安排在工作日上班期间召开。二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召开网络会议,简要部署工作,注重会后落实,2018年以来利用实时龙华网络会场召开全区性网络会议4次。三是大力提倡以现场办公会等简约高效的形式开会,可通过书面交流、电话、现场调研等方式解决问题的,一律不召开会议。四是印发《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办文办会办事制度建设提升全区“三服务”工作水平的实施意见>》,严格办文办会办事考核管理,努力整治“文山会海”顽疾。

    79.关于一些干部作风不实,担当意识不够问题。对一些历史遗留的、带有“死结”性的矛盾纠纷以及民生方面的“老大难”问题,存在畏难情绪,不敢担当、不敢拍板、推进缓慢。如区卫生系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结余多,2016年至今仍有2655万元未支出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督查督办,不断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各单位履职尽责。今年以来,共问责不干事不担事问题30人。二是关于区卫生系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结余多,2016年至今仍有2655万元未支出的问题,已于4月26日,对区卫计委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区卫计委提升履职担当意识,有效推动工作开展。三是研究制定《海口市龙华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办法》,通过加强对项目指导机构和项目实施单位的管理,加大奖惩力度,建立和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机制,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加快项目拨付进度。

    80.关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较多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区财政局三次发文要求各单位对部门和个人借用公款问题开展自查自纠,要求还存在借用公款余额的单位制定详细追偿计划,明确偿还期限,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期限。除提起诉讼和需向市政府申请拨款平账的借款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拖欠款已完成平账。二是结合对虚报冒领津贴等问题的检查,已追回购买茶叶矿泉水的超标资金。

    8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存在重部署、轻检查现象,致使工程项目领域围标、串标、陪标、虚假招标等乱象丛生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和改进监督的形式、途径、方式,深入了解重点领域、部门单位反腐倡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今年4月对5个镇及区民政局开展“四议三公开”履职行权专项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二是于3月23日印发《关于规范全区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海龙住建〔2018〕13号),进一步规范区属各单位招标行为。

    82.关于城市管理执法宽松软,违建越打越多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警示教育,2017年11月10日组织区市政市容委全体干部及下属单位副中队长以上干部300余人观看警示教育片,上警示教育课。11月21日组织15名城管中队长到龙华区法院庭审现场旁听观摩,进一步增强执法管理。二是加大问责力度,2018年以来对5名履职不力的城管队员进行问责。三是把打违控违工作纳入全区重点工作月考评内容,强化打违控违的责任。四是开展全面排查,2018年1月1日至5月7日,排查出新增违法建筑23宗,面积约5400㎡。五是区城管局联合各镇街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集中拆违行动,通过强拆,形成打违控违高压态势。2018年1月1日止5月7日,全区共拆违77宗,面积约2.8万㎡;控违166宗,面积约5.98万㎡。六是已制定关于打击两违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对公职人员的专项整治,建立实时动态的控违机制,对新增违建发现不及时、制止不力,致使辖区内“两违”情形严重的责任人、私自买卖农村宅基地的违法行为人及纵容包庇违法建设的党员、村居干部进行调查处理。

    83.关于棚户区改造工作中执行政策有偏差,监管缺失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加强棚改政策学习。组织棚改征收工作人员对棚改政策进行进一步的学习和解读,准确领悟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二是强化警示教育。4月20日,区纪委在房屋征收局和各棚改指挥部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月巡回宣讲活动,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的廉政意识。三是针对“房屋超计面积”“自改经营用房认定依据及补偿标准”“房屋结构认定”“档案的完整性和规法性”所存在的问题与瑕疵,查找原因,逐项做好整改。截至5月2日,坡博坡巷指挥部已对市房屋征收局反馈的涉及超计面积的协议份数为628份,进行逐一核对、分类汇总及整改;对自改经营用房认定依据及补偿标准问题、协议档案资料完整性、协议档案资料规范性问题进行整改中。面前坡指挥部对自改铺面认定依据及补偿标准问题、框架结构改为混合结构问题等,已开展整改。四是强化监督检查。配合市房屋征收局不定期随机抽查征收房屋的测量面积,直至棚改项目补偿协议全部检查完毕为止,抽查过程发现问题要求棚改项目指挥部立即整改。同时,制定并印发《海口市龙华区棚改项目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对各棚改项目征收工作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五是加强监管力度。主要领导亲自负责,深入项目现场,督促项目进度,研究解决问题。

    84.关于区委对开展警示教育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成效:通过区委主要领导上党课、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巡回警示教育、编印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读本等方式,多措并举开展警示教育。一是开展警示教育月基层巡回宣讲活动。已在城西、龙桥、新坡、遵谭等开展宣讲,受教育人数达700余人。二是编印《知敬畏守底线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将全区2016年以来的关于打违控违、扶贫、拆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典型的贪污受贿等各类型违纪违法案件10例纳入其中。三是编印《漫画图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宣传。四是已逐步分批分期组织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组织旁听庭审、开展廉政党课等警示教育活动。

    85.关于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运用“四种形态”不到位,“红脸出汗”少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对2017年以来不按要求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的10家单位进行全区通报批评。二是印发《关于继续做好谈话提醒工作的通知》,再次严明报送纪律和填报要求。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加大运用“四种形态”的力度,将对各单位开展谈话提醒工作情况进行通报。三是加强督办每季度各单位报送的谈话提醒材料,2018年第一季度全区共谈话提醒干部194人次,其中“咬耳扯袖”186人次,“红脸出汗”8人次。

    86.关于大多数基层党委(党组)没有专题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也没有组织学习《党组工作条例》、《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要求全区各单位报送半年和全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说明党委(党组)专题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报告63家单位。二是通过知识测试等方式广泛宣传《准则》和《条例》等党纪法规。2018年3月29日印发了《中共海口市龙华区纪委开展党纪法规学习教育和测试的通知》,截至4月15日组织全区干部职工共5000余人参加学习教育和知识测试活动。

    87.关于廉洁风险点排查把控不严,内控制度乏力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通过反腐败小组平台要求审计部门对重大项目建设、设备采购等问题进行说明,并在全区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排查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并制定风险防范措施。二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财政预算审计、扶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等审计监督工作。三是严格依照《海口市龙华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和增加工程量的管理,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27日,对5个未经审批而增加工作量的项目给予核减,累计核减金额502万元。四是采用统一模式建立完善各单位内控制度,对各单位廉政风险点进行公示;建立“先预算,后采购”的预算管理机制,减少政府采购随意性,加强政府采购监督,在政府采购中全面推广“网上商城”,同时对政府采购进行审计绩效评价,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效益。

    88.关于对干部监管不力,11名退休处级、科级干部在协会和棚改项目指挥部兼职取酬问题。

    整改成效:一是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整改工作。4月12日,由区委组织部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督促各项目指挥部做好清退整改工作,各指挥部已清退并停止发放相关兼职的退休干部的各项补贴、薪酬。二是谈话提醒督促整改落实。4月23日,区委组织部再次约谈各重点项目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督促其做好整改工作,并要求书面上报整改情况。三是书面通知8名涉事同志进行整改,目前已有1名同志返还劳务报酬。另其他3名同志已作书面说明在兼职期间没有领取过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和获取其他额外利益,也没有领取过任何补贴。

    三、持续深化整改,注重常态长效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取得初步成效。但与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与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龙华区委将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切实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巩固深化巡视整改落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推动龙华区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助力海口在全省改革发展大局中走前列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持续抓好整改提升。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和驰而不息的作风,持续抓好整改提升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基本整改到位的,按照工作计划加快推进,确保在计划时间内整改到位;同时,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严查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

    (二)追查问题线索,严肃追责问责。紧盯巡视整改问题线索,严格落实巡视督查、追责问责机制。追根溯源,坚持用好问责利器,对巡视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对巡视整改过程中失职、渎职的个人进行追责,据实查办,严肃处理,以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确保巡视问题整改见底到位。

    (三)建立健全巡视整改长效机制。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来抓,着重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方面,持续加力,严防反弹。对已基本完成整改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同时,充分发挥省委巡视利剑作用,深入剖析问题,举一反三,倒查制度漏洞,形成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常态化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6569978;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19号龙华区委办公室(2号楼309),邮政编码:570145;电子邮箱lhqwb@haikou.gov.cn

    中共海口市龙华区委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