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口市秀英区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0-09-04 13:21:23 作者:秀英区纪委监委 编辑:蒋健 来源:秀英区纪委监委 点击: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27日,市委巡察二组对秀英区委开展了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专项巡察。2018年7月11日,市委巡察二组向秀英区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开展巡察整改工作以来,秀英区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的核心和主线,充分落实在巡察整改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形成坚决主动、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巡察反馈整改工作向深处抓、向实处落。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担当。7月11日收到反馈意见后,区委立即召开2018年第31次区委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审议通过《中共 海口市秀英区委关于落实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部署有关工作。及时把全区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区委关于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要求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相关单位要以巡察问题整改为契机,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中央巡视整改、省委巡视整改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全力开创秀英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二)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整改工作组织领导。区委于7月11日成立由张霁书记担任组长的落实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分工,夯实区委主体责任,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督查组,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协调、检查和督导落实。督查组负责对全区整改事项的牵头单位及责任单位整改落实情况、事项完成进度进行督查。同时,相关区直机关单位党组织迅速成立相应整改工作机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深入开展市委巡察二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确保达到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效果,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工作任务。
(三)细化任务、强化责任,从严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区委认真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问题,查找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扎实开展整改工作。针对市委巡察二组反馈的16项问题和25项意见建议,由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逐条梳理分析、逐项细化任务,提出整改具体措施,形成《中共海口市秀英区委关于落实十三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秀英区关于市委巡察二组巡察反馈建议整改台账》和《秀英区关于市委巡察二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台账》。将16项问题和25项建议分别分解为24条和62条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了每项整改任务的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具体到人、具体到事,挖根源、找原因,建章立制、开成长效机制。要求各责任领导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和整改标准扎实进行整改,层层压实责任,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四)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整改落实。我区整改责任清单中涉及到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对照检查,深刻反思问题,认真研究市委巡察二组反馈的意见,认领整改事项,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区委巡察整改问题分解表细化涉及本单位整改问题的具体整改措施,量化实化整改问题,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铁有痕的劲头,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和整改标准扎扎实实进行整改,做到落细落小落实。特别是针对省市领导、各类媒体、广大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南渡江非法采砂乱象等问题,在我区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多部门通力配合、高压打击之下,2018年以来共摧毁3个非法采砂犯罪团伙,抓获47名非法采砂违法犯罪嫌疑人;查实涉案非法开采河砂约3500立方米,查扣非法采砂车辆186辆,非法采砂船只2艘,其中装载机34辆,东风六轮卡43辆,南骏运输车15辆,小四轮拖拉机30辆,农用三轮车52辆,巡逻放哨车6辆,摩托车1辆,交警部门设卡查扣5辆非法运输车。对非法堆砂点组织六次大规模的清理,共清理河砂面积3.2万平方米,河砂量6900立方米,有效打击非法采砂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五)强化督查问责,确保巡察整改见实效。区委书记张霁同志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组织召开中央巡视整改、省委巡视整改、市委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共17次、实地调研4次,专门听取各分管领导及单位部门负责人汇报整改进度,研究解决巡察整改工作重大问题,对重要环节、重要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及时了解掌握整改进展,协调解决具体问题,有力推动了整改工作的落实。巡察整改督查组全力抓好整改督查督办工作,采用“日通报、周小结、阶段汇总”模式,依据市委巡察二组反馈的意见和各单位整改任务分解清单,逐项对账,逐条检查,确保不漏过一个项目,不放过一个问题。督查组共召开2次巡察整改督查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共编发《巡察整改工作简报》2期,通报各单位整改进展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传导整改压力,形成了全区主动整改工作局面。保持问责高压态势,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干部作风不实,缺乏担当,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运用落实“辖区非建成区取水许可和监督管理”及“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2项审批权限不到位,非建成区取水许可和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工作严重滞后”的问题。
制定的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培训教育,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及主动服务意识,加大排水许可审批力度。二是制定方案,组织力量对排水户、取水户进行排查、摸底。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争取排水户、取水户的配合与参与。
取得的整改成效:一是“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事项已进入区政府服务中心窗口受理业务,该项工作已完成受理申请办件238件,其中方案审批通过145件,发放《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87件。二是“辖区非建成区取水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现已全面开展。其中,“辖区非建成区取水许可”事项已进入区政府服务中心窗口受理业务。截至目前已按程序完成5宗取水许可申领发证工作。
针对“截至2018年1月8日,海口市中央环保督察633个举报件中,新埠岛金水门海鲜餐饮船生活垃圾直排、美兰区顺达路一带工厂污水直排等5个件未办结。该区未完全整改到位或出现反弹的有23件,如整改措施中已经明确对产生噪音、直排污水的永兴镇恒昌发石材厂采取吊销执照、依法断电、强制执行非法占用土地问题等措施,当前处于停产状态,但是巡察发现该厂正常营业并且营业执照处于正常存续状态”的问题。
制定的整改措施:抓好剩余23件中央环保督办件的整改,组织开展好中央环保督办件“回头看”工作,通过监督检查和倒查追究提高整改实效。
取得的整改成效:我区制定了《秀英区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交办件秀英区环境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和《海口市秀英区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件“回头看”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整改期限,不断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切实提高整改效率和质量,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同时,组织开展每日巡查工作,建立日常巡查记录台账,形成常态化巡查机制。永兴镇恒昌发石材厂、金鹿工业园区叶氏食品厂、福力商砼混凝土厂等23件中央环保督察办件已全部整改完毕,截至目前无反弹情况。
针对“经过三轮权限下放之后,区级环保系统承担的环保任务日益加重,但生态环境监管人员数量、素质和水平难以满足新形势下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求”的问题。
制定的整改措施:加大专业干部调配力度,每年至少开展2次生态环境监管人员相关培训,提高生态环境监管人员素质和水平。
取得的整改成效: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区环监局2017年招入了4名工作人员,已全部通过了执法证专业法考试。同时,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工作,2018年以来已举办了环保执法人员培训会1次,切实提升环保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业务水平。
针对“水政监察大队核编7人,但长期只有1人在岗,直至2017年9月才招录5名新进人员,目前仅1人拥有执法权”的问题。
制定的整改措施:区水政监察大队核编7人,2017年9月份正式到位6人(1名大队长及5名队员),剩余1名副大队长正在调配。目前区水政监察大队已有3人取得执法证,另有2人已通过2018年上半年执法资格公共法部分考试,近期将参加专业法部分考试。将安排剩余1人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争取实现全员执证上岗。
取得的整改成效:水政监察大队核编7人,2017年9月份已正式到位6人(1名大队长及5名队员),剩余1名副大队长正在调配中。目前已有5人取得执法证。下一步将尽快安排剩余1人参加执法资格考试,争取实现全员执证上岗的目标。
针对“省政府要求治理的18个城镇内河湖水体中,美兰区、秀英区实施的海甸溪未达到三类太质管理目标,白沙河、秀英沟和东坡湖等3个水体未达到V类水质管理目标”的问题。
制定的整改措施:一是要求区、镇、村(居)三级河长履行河长职责,加强辖区水体巡查。二是加快推进秀英沟、工业水库等水体综合治理PPP项目建设,全面排查排污口,完成截污纳管工程,确保水质达标。三是要求各责任单位强化河道环境巡查,清理河道周边垃圾,完善制度,加强管控。
取得的整改成效:一是严格执行《秀英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和《海口市秀英区河长巡查制度》,区、镇(街)、村(居)三级河长持续加强巡查。2018年以来,区、镇(街)、村(居)三级河长巡河多达13000余次,其中区级河长巡河410余次,镇(街)河长巡河2700余次,村(居)级河长巡河10000余次,认真履行河长职责,强化了水体管护责任。二是秀英区水体整治工作创新地采用“PPP+EPC+跟踪审计+全程监管”的治水模式,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引入专业社会资本,按照“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原则对各水体进行全面治理,按效付费,采用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活水补水、生态修复等多元系统水环境治理措施,长效保障辖区水体环境。目前,我区已开展五源河、工业水库、秀英沟三个PPP项目水体的治理工作。秀英沟整治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54%,工业水库整治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37%,五源河整治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50%。待工程完成后,水质基本达到V类水质管理目标。三是加强河道环境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玉禾田进行清理。2018年以来,对辖区内工业水库、永庄水库、秀英沟沿线、五源河沿线和海岸线共计出动16740人次,沙滩清洁车750车次,垃圾压缩车270车次,清理各类垃圾约2220吨。建及沙场南渡江下游100米河床处的建筑垃圾已得到全面清理,有效改善了河道的周边环境。
针对“位于永兴镇的政府投资项目海口好益民生物安全处理中心水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问题。
制定的整改措施:责令海口好益民生物安全处理中心项目停止生产,并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防止问题反弹。
取得的整改成效:2017年9月20日市环保局作出行政处罚(处罚金额50万),责令海口好益民生物安全处理中心项目停止生产关闭,目前已关闭停止生产。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巡查力度,防止问题反弹。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我区的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巡察二组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我区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坚决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严的作风、实的举措,继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着力在全面整改、建章立制上下功夫,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一)自觉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切实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特区30周年大会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生态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文件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把贯彻落实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自觉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敢于较真碰硬,强化监督问责,切实加强对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的绿色发展之路。
(二)坚决履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责任,全力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坚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督促全区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真正担负起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一级管好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坚持整改、处罚、问责同步进行,坚决把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持续开展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继续加大南渡江流域非法采砂打击力度,强力推进秀英沟、工业水库、五源河等内河湖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高度重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做好执法、监管、宣传、引导工作,赢得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进一步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对于基本完成的巡察整改事项,持续巩固深化,适时开展“回头看”对整改落实情况再次进行检查评估,逐一核查整改措施是否真正落到了实处。对于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将继续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及时整改落实到位,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同时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建立起来,堵塞制度漏洞,努力构建长效机制。我们将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重点项目建设为主抓手,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聚焦绿色发展为根本,稳步推进水资源保护和科学利用、重点行业污染防治、重点领域治理、生态保护和修复等工作,为建设美好新海南、建设海口国际化滨江滨海花园城市贡献秀英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