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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口市秀英区纪委通报三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2020-09-04 13:15:48  作者:  编辑:蒋健 来源:海南廉政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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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持续擦亮作风建设“金色名片”,现将三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秀英区石山镇福安村委会干部吴清美等2人未认真履行危房改造审核工作职责问题。2016年5月,东山镇福安村委会委员吴淑涛未对危房改造对象进行深入了解,就填写《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审批表》,并在该表上作出“情况属实”意见;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吴清美未对该表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就同意上报,致使上报的危改对象中,明显不符合条件的林某芳领取危改补助资金2万元。2017年5月,吴清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吴淑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林某芳领取的2万元补助资金被追缴收回。
      
       西秀镇新和村委会好俗村民小组原组长王康仍违反议事规则、失职渎职问题。2007 年,王康仍违反议事规则,私自出租村集体土地 2.3 亩;不正确履行职责,代表村组与中国铁建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临时租地协议,至今未能收取集体土地租金 2 万元。2017 年 7 月,王康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秀英区东山镇林业站负责人梁鸿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处置盗伐林木行为,并收受他人财物问题。2009年10月6日,梁鸿带队现场处置一起他人盗伐榕树问题,其未按照相关规定通知并协助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进行查处,而是违规同意将盗伐现场交由双方私下和解,并收受好处费 0.3 万元人民币。2019年4月12日,梁鸿受到党内警告、记过处分,违纪违法所得0.3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