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战场”转移初心没变
2019-09-29 09:57:02 作者: 编辑:蒋健 来源: 点击:
“我们是白沙县纪委监委的工作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条规定,现在依法对你进行讯问......” 2018年1月18日,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我毅然卸下了一身“检察蓝”,从一名反贪污贿赂干部成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虽然“阵地”变了,战场“转移”,但是与反腐败作斗争的初心没变,胸前佩戴的党员徽章反而变得更加闪耀。转移“战场”后,为了让自己赶上队伍不“掉队”,我努力“修炼”本领,让自己成为“内行人”、讲好“内行话”。
术业有专攻,闻道有先后。虽已有反贪工作的“老经验”,但在开展审查调查工作中如何用好党章党纪党规和宪法法律法规两把尺子,有效实现纪法衔接和法法衔接,使执纪执法同向发力、精准发力,还需给自己“加油”“充电”。于是我在研读党纪法规的同时,认真梳理《监察法》《刑事诉讼法》之间的关系,理清两者在职务犯罪等方面的相同和异同点,充分掌握监察体制改革后对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审查调查工作的新要求,将理论知识充分运用到实际案件办理过程中,严把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关卡”。
监察委成立后,查办白沙县林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徐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是我在纪检监察新“阵地”接手的反腐工作第一仗。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作为海南省各级纪委监委机关采用留置措施的第一批案件,白沙县纪委监委首次运用留置措施开展案件调查,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了诸多困难与问题。由于是首批留置案件,没有经验可以借鉴,为使案件调查取得新突破,尽快解决首次采取留置措施经验不足、工作进展缓慢等难题,专案组成立临时党支部,充分发挥组织的力量,群策群力、博采众长,共同解决程序规范、办案安全等问题,全力开展案件讯问、取证等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专案组在短时间内顺利办结白沙县监委留置第一案,追回违纪违法所得33.4953万元。
全面从严治党没有休止符,惩治腐败永远在路上。2018年6月,海南省纪委监委启动“海南天网”行动,作为白沙县唯一一例出逃案件的主办人,追逃外逃19年的犯罪嫌疑人是我开启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征程。由于没有该嫌疑人的任何身份材料,追逃工作困难重重。为了突破“重围”,我放弃节假日与妻儿团聚的时间,充分运用大数据平台开展地毯式信息采集工作,多次深入嫌疑人可能藏匿的地点,耐心地与在逃人员家属、亲朋家中开展谈心谈话,通过不懈努力,成功将外逃19年的犯罪嫌疑人周某劝返并主动向组织投案自首,短时间内将白沙县纪委监委追逃追赃工作任务“清零”。
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对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的要从严惩处。白沙县荣邦乡俄郎村委会原第一书记高某为满足个人私利,利用职务之便向贫困户索要财物共计1.85万元,该案虽然案值不大,但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党和政府形象,侵蚀党的执政根基。作为该案主办人之一,我依据“以借为名”受贿案件特点提出七个方向的取证建议,并组织询问农户、讯问突破工作,成功击垮高某所提出“借用”的辩解,使得该案得以顺利办结、起诉、审判。
转隶只是“战场”的转移,作为一名反腐战线上的老党员,我用忠诚履职展示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用不变的初心践行着纪检监察干部的使命。(白沙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