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2018-04-19 14:43:57  作者:蔡康 王家悦  编辑:蒋健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警示威慑作用,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整治力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近日,海口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琼山区旧州镇雅秀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王茀芳在危房改造工作中索要好处费问题。2015年,雅秀村委会坡秀村村民黄某某在申请危房改造过程中,为了能够顺利拿到指标,请求王茀芳帮忙,王茀芳答应并要求黄某某给予好处费。王茀芳收到好处费后,帮助黄某某取得危房改造指标。2018年2月,王茀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已收缴。

  二、美兰区三江镇两名村干部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不符合条件村民取得危房改造资金补助资格问题。2015年2月,三江镇上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姚仁发,苏寻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冯所利在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未对上云村委会村民冯某某、苏寻三村委会村民陈某某家庭财产情况认真审核,违规出具不实证明材料和不实审核意见,致使该两名不符合条件的村民取得危房改造资金补助资格。2016年5月,两名危房改造申请对象补助资金已全额追回。2018年2月,姚仁发、冯所利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美兰区大致坡镇两名村干部在危房改造工作中违反工作程序致使不符合条件村民取得危房改造资金补助资格问题。2015年6月,大致坡镇咸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吴坤平,金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冯汪湃在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既没有组织对危房改造申请群众进行入户调查,也未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就擅自确定咸来村村民王某某、金堆村村民冯某某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致使该两名不符合条件的村民取得危房改造资金补助资格。2016年5月,两名危房改造申请对象补助资金已全额追回。2018年2月,吴坤平、冯汪湃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扶贫领域典型案例中被处分的党员,借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的有之,程序意识淡漠违规擅自决策的有之,工作浮于表面审核把关不严的有之,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以更加踏实的作风、深入细致的工作、更富成效的举措,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扬“严实”作风,拿出“绣花”功夫,确保各项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专责监督职责,及时发现、纠正和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以精准监督护航精准扶贫,用坚强的作风和纪律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海口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