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自负盈亏单位 超标准多吃点没关系? ——海口灵山供销社多名党员职工违规公款吃喝送礼被查处
2018-04-09 11:07:22  作者:  编辑:蒋健  来源:   点击:

      违纪问题通报 
 
  近日,海南省海口市纪委通报了该市灵山供销社多名党员职工违规公款吃喝送礼问题。 
 
  经查,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灵山供销社副主任、法人代表冯世松(负责全面工作),主管会计陈文兴,出纳廖贻雄等3人公款吃喝、公款购买烟酒用于送礼,而后采取用虚假发票报销冲抵的方式,报销费用共计165656元;冯世松还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2017年12月,海口市纪委给予冯世松开除党籍处分,分别给予陈文兴、廖贻雄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事件回顾 
 
  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海口市灵山供销社副主任、法人代表冯世松等人以接待上级部门检查工作为由,多次使用公款宴请相关人员,就餐期间购买中华牌香烟发放给每位参加就餐人员;每年春节期间,使用公款购买高档烟酒给有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送礼。 
 
  为“解决”公款吃喝和送礼的费用,冯世松和主管会计陈文兴商量决定,由陈文兴通过支付相应比例税金的方式在本社职工经营的店铺开具发票,用于报销冲抵公款支出的费用。据统计,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陈文兴、廖贻雄陆续使用35张虚假发票,对该社公款吃喝及送礼费用165656元进行冲抵报销。 
 
  查处经过 
 
  2017年4月,海口市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冯世松任职期间公款招待开支较大的问题线索。市纪委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核实。 
 
  查阅财务账本和会计凭证时发现,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灵山供销社每年办公经费支出和购买日常用品费用远远超出一个小小供销社的使用范围。 
 
  “初步查阅票据,发现该社很多物品都是重复购买,金额较大,这里面一定有问题。下一步,我们顺藤摸瓜,重点查票据来源。”该案负责人强调。 
 
  调查组马不停蹄地对票据进行追查。经进一步核实发现,有35张发票所购物品明显存在问题,大部分发票金额都是顶格开具,总计金额达16万余元。仅在2015年,发票显示购买电线和办公用品等开支就将近10万元。 
 
  一个小小的供销社,为什么要用这么多的电线?要买几万元的办公用品? 
 
  调查组随即找供销社干部职工了解情况。 
 
  “工作组来,每次都要招待吃饭。只要是招待吃饭,他肯定就要拿烟发给在座的每个人,看到他吃饭时每人都发烟,我们看着都心疼。” 
 
  “有些饭局完全可以不发烟,但冯世松比较喜欢讲排场,要面子,只要有饭局基本上都要发烟,往往是烟钱比饭钱还多!” 
 
  …… 
 
  随着调查的深入,灵山供销社使用虚假发票报销冲抵公款吃喝、购买烟酒用于送礼的事实逐渐浮现出来。调查组约谈了冯世松。 
 
  “用公款请客吃饭是违规的,你知道吗?”调查人员直接开门见山。 
 
  “我们是集体所有制企业,自负盈亏,超标准吃点应该没什么关系。”一开始,冯世松还很淡然。 
 
  “那过年用公款买高档烟酒送礼呢?”调查人员追问。 
 
  “那也是为了跟上级部门搞好工作关系,做个人情。”冯世松依然“振振有词”。 
 
  “用了那么多钱,你怎么报的账?具体是怎么操作的?” 
 
  “这个开支是你自己决定的,还是集体研究的?社里的干部职工同意吗?财务有没有按规定公开?”面对调查人员提出的一连串问题,冯世松开始心虚了。 
 
  “集体研究的,都是由会计找票来冲账的。”他回答。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你学习过没有?组织党员学习了吗?作为单位负责人,你更应严格要求自己、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即便你单位是自负盈亏,那也要遵守党纪国法。公款姓公,是用来办公事的,不是你想怎么花就怎么花。”调查人员严肃地说。 
 
  “我认识到错误,深刻反省。对以上行为,我后悔莫及。我对自己要求不够严格,标准不高,放松了应有的警惕,以致违反了法律法规规定。”冯世松在忏悔书中写道。(海口市纪委市监委) 
 
  案例点评: 
 
  一个小小的镇级供销社,短短3年时间,竟然挥霍掉公款十几万元。中央八项规定颁布5年多了,竟然还有人敢如此大吃大喝。本案中,冯世松等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麻木不仁,必须严肃处理。此案告诫我们,纠“四风”、转作风没有间歇期和休止符。我们绝不能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要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滴水穿石”不停歇,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锤接着一锤敲,锲而不舍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推动作风建设向基层延伸,坚决打赢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海口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冯汉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