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第一份"脱密期"保密责任书
2017-04-18 15:01:00 作者:张铎膑 编辑:蒋健 来源: 点击:
“王镇长,麻烦您明天回区纪委一趟,我们要和您签一份责任书。”我给已调离纪检监察系统的第一纪检监察室原主任打电话。
“小张,你在开玩笑吧,我都调离纪检部门了,还要签订责任书吗?”王镇长的话语里仿佛写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正是因为您离岗,才要签。”我再次强调。
“你越说我越糊涂了。这样吧,我明天一早过来,咱们慢慢说。”
放下电话,我又一次翻开了放在手边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第五十条清楚地写着,“纪检机关涉及监督执纪秘密人员离岗离职后,应当遵守脱密期管理规定,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相关秘密。”
“请您仔细阅读这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干部脱密期保密责任书》,有疑问可以提出来。”第二天,我把责任书交到王镇长手上,郑重地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公务员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有关规定,作为重要涉密人员,自离开涉密岗位之日起算,您需要签订这份脱密期为期3年的责任书。”
“好的,纪律规矩马虎不得,我应该自觉遵守。”王镇长边看责任书边恳切地说,“这个责任书真是及时啊,不仅让我重温党纪条规,也让我时刻谨记自己曾是纪检人的责任,体现了组织对我们的关心和爱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