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不按要求落实报送开展谈话提醒制度 11家单位被全区通报批评
2017-07-24 10:13:51  作者:  编辑:蒋健  来源:   点击:

      海南廉政网龙华7月21日讯 7月17日,海口市龙华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报》,对2017年上半年不按要求落实报送开展谈话提醒制度的龙泉镇、滨海街道、区卫生局、区残联等11个单位进行全区通报批评。

  《通报》指出,今年上半年,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提醒413人次。从谈话对象上看,被谈话提醒的县处级干部1人,占0.2%;乡科级干部117人次,占28.3%;一般干部295人次,占71.4%。从谈话方式上看,“咬耳扯袖”363人次,占87.9%;“红脸出汗”50人次,占12.1%。从谈话内容上看,“工作纪律”谈话提醒占绝大多数,占93.0%。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龙泉镇、滨海街道、区科工信局、区人社局、区卫生局、区残联等6家单位逾期未报送第二季度谈话提醒工作情况;区委维稳办、区园林管理局、区科协、区团委、区档案局等5家单位累计两个季度谈话提醒“零报送”。针对这些问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由分管区领导对上述不按要求落实报送开展谈话提醒制度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龙华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