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兰区:八类情形可以容错
2017-10-12 10:01:03 作者:梁瑾 编辑:国艺 来源: 点击:
近日,美兰区出台《海口市美兰区党员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下称《办法》),旨在鼓励广大党员干部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消除思想顾虑,解除后顾之忧,大胆干事创业,勇于改革创新。
《办法》明确,对党员干部以下八类情形可以容错:在推进改革创新过程中,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因缺乏经验出现失误和错误的; 在创造性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尚无明确限制的失误和错误;在推动“双创”、征地、棚改、打违控违等重点工作中,因大胆履职、攻坚克难,出现一定失误或造成影响的;依纪依规按程序办事,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影响和损失的;在处置突发事件或执行其他急难险重任务过程中,因主动揽责、临机决断,造成不良影响,事后及时履行报告程序的;在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勇于破除障碍、触及固有利益,造成一定损失或影响的;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其他符合“三个区分开来”精神的情形。《办法》指出,以下四类情形不适用容错: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其他不得进行容错的。
《办法》规定,对单位和个人容错要经过申请、核实、认定、备案等程序。《办法》提出,要建立自查自纠、纠错整改、区别对待等纠错改正机制和澄清保护机制,对反映失实的,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对确属被诬告的,要旗帜鲜明予以保护支持;对恶意中伤诬陷他人、干扰改革创新、持续无理上访的,要坚决从严查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并通报曝光。
《办法》明确,对党员干部以下八类情形可以容错:在推进改革创新过程中,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因缺乏经验出现失误和错误的; 在创造性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过程中,出现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尚无明确限制的失误和错误;在推动“双创”、征地、棚改、打违控违等重点工作中,因大胆履职、攻坚克难,出现一定失误或造成影响的;依纪依规按程序办事,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影响和损失的;在处置突发事件或执行其他急难险重任务过程中,因主动揽责、临机决断,造成不良影响,事后及时履行报告程序的;在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勇于破除障碍、触及固有利益,造成一定损失或影响的;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一定损失和影响的;其他符合“三个区分开来”精神的情形。《办法》指出,以下四类情形不适用容错: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其他不得进行容错的。
《办法》规定,对单位和个人容错要经过申请、核实、认定、备案等程序。《办法》提出,要建立自查自纠、纠错整改、区别对待等纠错改正机制和澄清保护机制,对反映失实的,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对确属被诬告的,要旗帜鲜明予以保护支持;对恶意中伤诬陷他人、干扰改革创新、持续无理上访的,要坚决从严查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并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