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英区:严查党员干部违反整治违法建筑“六不准”行为
2017-03-15 09:45:20  作者:  编辑:于尚宾 来源:   点击:

       近日,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纪委对区纪委交办的扬佳村副主任陈香传参与违法建筑问题进行调查并给予党纪处分。
      据了解,2016年3月,陈香传在担任石山镇扬佳村副主任期间,在未取得报批手续的情况下,与其两个儿子擅自在村内一块土地上建房,经镇城管中队责令停止施工未果后,将其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同年7月,陈香传向石山镇规划所申请报建。经规划所核实,陈香传申请建房的地块不在村庄规划范围内,对其申请不予受理并明确告知其该地不能建房。但陈香传在没有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仍继续在原地基上建了三层楼房,建筑面积达约430平米。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经石山镇纪委讨论并报镇党委批准,决定给予陈香传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在2017年3月21日前自行拆除。陈香传表示接受处理。
      据悉,该区在违法建筑整治攻坚行动中,向社会各界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严查共产党员、各级干部和公职人员违反“六不准”行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