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017-03-06 08:59:56 作者: 编辑:于尚宾 来源: 点击:
2016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龙华区委立场坚定,态度鲜明,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管党治党落实到“五位一体”建设的各方面,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的全过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和区委的部署要求,找准职责定位,服务中心大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正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坚决有力严惩腐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制定出台《龙华区党委(党组、工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清单》,以清单形式分别明确了党委(党组、工委)37项、纪委(纪检组、纪工委)27项责任,厘清职责界限。
深入开展“三述”工作,5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区委六届六次全会上公开述责述廉述作风,并接受区委委员现场质询和民主评议,强化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意识。
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对全区57个单位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对涉及6个部门的8个方面问题列出责任清单,逐一要求整改。
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严肃查处了《亮见》节目曝光的龙泉镇“四议三公开”执行不到位、村务公开整改不力、低保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对龙泉镇党委和龙泉镇原镇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启动问责。落实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通报典型案例14起,公开曝光32人次,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较2015年较大提升,有力保持了对干部队伍的震慑作用。
召开“好作风建设年”干部作风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公文延误办理和未及时回复12345市政府热线两起典型案例,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无小事”的责任意识;对12345政府热线办件逾期率较高问题进行问责并发出通报,发挥持续震慑作用。
开展“好作风建设年”先进典型选树活动,在《海口日报》连续3期刊登“好作风”人物事迹,运用榜样的力量,以点带面,激励和鼓舞全区党员领导干部持续发扬“四种精神”,推动干部作风更好转变。
制定《海口市龙华区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办理规范》,将监督执纪关口前移,对47名有倾向性、苗头性违纪的党员干部及时谈话提醒,在对干部严管的同时,充分体现组织对干部的关心保护。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转变执纪审理理念和方式,克服以法代纪的思维定势,全年运用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54件,占问题线索总数的19.42%;党纪轻处分69人,党纪重处分13人,移送司法机关1 人,占比分别为83.1%、 15.7%、1.2%,为8名反映不实的干部澄清是非。
针对龙桥镇2起违规办理低保案件率先在全省举办扶贫领域信访举报结果公开听证,既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让群众举报“落地有声”,又让基层党员干部从问题中得到警示。率先在全市四个区开展督查整改“四议三公开”专项行动,有力整治农村“微腐败”问题。
以铁的纪律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年共查处“微腐败”问题32件,同比增长77.8%,处分39人。严肃查处了龙桥镇村干部违规办理低保、龙泉镇村干部截留补贴款、金宇街道办工作人员违规接受请吃和金宇街道司法所原负责人索贿等一批优亲厚友、雁过拔毛、吃拿卡要的基层“蝇贪蚁腐”行为,让群众感受到身边反腐的力度和成效。
强化责任担当,层层压实“两个责任”
区委紧紧抓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坚持从领导班子做起,严格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全方位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制定出台《龙华区党委(党组、工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清单》,以清单形式分别明确了党委(党组、工委)37项、纪委(纪检组、纪工委)27项责任,厘清职责界限。
深入开展“三述”工作,5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区委六届六次全会上公开述责述廉述作风,并接受区委委员现场质询和民主评议,强化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意识。
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对全区57个单位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对涉及6个部门的8个方面问题列出责任清单,逐一要求整改。
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严肃查处了《亮见》节目曝光的龙泉镇“四议三公开”执行不到位、村务公开整改不力、低保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对龙泉镇党委和龙泉镇原镇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启动问责。落实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通报典型案例14起,公开曝光32人次,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较2015年较大提升,有力保持了对干部队伍的震慑作用。
坚持正风肃纪,持续深化作风建设
深入开展“好作风建设年”活动,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对不作为、慢作为、工作不严不实、执行力软弱等问题进行严肃问责,以刚性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全年共问责112人,同比增长166%。召开“好作风建设年”干部作风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公文延误办理和未及时回复12345市政府热线两起典型案例,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无小事”的责任意识;对12345政府热线办件逾期率较高问题进行问责并发出通报,发挥持续震慑作用。
开展“好作风建设年”先进典型选树活动,在《海口日报》连续3期刊登“好作风”人物事迹,运用榜样的力量,以点带面,激励和鼓舞全区党员领导干部持续发扬“四种精神”,推动干部作风更好转变。
分类处置线索,对干部既严管也厚爱
“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运用多种方式,层层设防,层层提醒,使干部不犯或者少犯错误,体现严管厚爱”。在全区组织开展践行“四种形态”重塑对党忠诚活动,督促有问题的干部主动报告问题,不同情况分类处理,将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具体化、规范化。全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注重抓早抓小抓常,着力用好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咬耳扯袖”提醒,对轻微性违纪问题进行“红脸出汗”告诫。2016年,共谈话提醒528人次,切实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制定《海口市龙华区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办理规范》,将监督执纪关口前移,对47名有倾向性、苗头性违纪的党员干部及时谈话提醒,在对干部严管的同时,充分体现组织对干部的关心保护。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转变执纪审理理念和方式,克服以法代纪的思维定势,全年运用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54件,占问题线索总数的19.42%;党纪轻处分69人,党纪重处分13人,移送司法机关1 人,占比分别为83.1%、 15.7%、1.2%,为8名反映不实的干部澄清是非。
严惩“微腐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开展信访公开日活动,发放宣传单3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5起54人(次),现场解决问题12起,登记批办9件,办结率100%,让纪检监察举报走进群众心坎。精选近3年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9个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及“微腐败”典型案例制作成展板在各镇(街)巡回展览,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针对龙桥镇2起违规办理低保案件率先在全省举办扶贫领域信访举报结果公开听证,既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让群众举报“落地有声”,又让基层党员干部从问题中得到警示。率先在全市四个区开展督查整改“四议三公开”专项行动,有力整治农村“微腐败”问题。
以铁的纪律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年共查处“微腐败”问题32件,同比增长77.8%,处分39人。严肃查处了龙桥镇村干部违规办理低保、龙泉镇村干部截留补贴款、金宇街道办工作人员违规接受请吃和金宇街道司法所原负责人索贿等一批优亲厚友、雁过拔毛、吃拿卡要的基层“蝇贪蚁腐”行为,让群众感受到身边反腐的力度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