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兰区:强化责任担当 严明纪律规矩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017-03-03 14:41:57 作者: 编辑:于尚宾 来源: 点击:
2016年,美兰区委以强烈的“四个意识”,紧跟中央和省、市步调,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形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找准政治定位,服务中心大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韧劲,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是压实“两个责任”,廉政谈话提醒成为常态。区委紧紧牵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按照“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领导责任清单”等系列制度规定,明确和细化区委班子19项、区委班子成员18项主体责任和区纪委15项监督责任。区委、区人大、区政府三套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基层单位参照区三套班子的做法,逐级签订,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责任向镇、街、村居和企事业单位延伸。下级党组织负责人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成为常态,蓝天街道等5个单位“一把手”在区委全会上述责述廉述作风,接受评议。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函询工作,区三套班子主要领导与各镇街、区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63人次,区纪委主要领导与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区管干部廉政谈话51人次,全区各级各部门党组织与其下属单位“一把手”及相关人员廉政谈话238人次。加强对换届纪律的监督,成立区换届纪律宣讲团,深入农村、社区宣讲换届纪律,上廉政党课。对16个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进行整顿,着力纠正组织涣散问题。
二是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党风政风持续向好。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倡学严纪”作风整顿年活动,大力整顿庸政懒政怠政等各类违反纪律作风问题。对市纪委《亮见》问政节目曝光问题、央视“新闻30分”栏目曝光鸭尾溪水体黑臭问题、市委主要领导巡查发现问题等涉及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共问责97人次,其中,书面检查27人次,诫勉谈话30人次,通报批评21人次,调离岗位2人,停职2人,免职3人,党纪政纪处分12人。扭住“四风”不放,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抓重要节点,紧盯关键少数,严查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突出问题,对市纪委移交的上百张疑似问题公款消费发票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核查情况进行公示。全区三公经费支出逐年下降,行政开支、车辆购置等8项经费支出继续保持零增长。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监督越严的强烈信号。
三是紧扣“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的整个过程,在问题线索受理、纪律审查和执纪审理各个环节把握好“四种形态”的实践运用。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43件(次),初核130件,立案73件,处分违纪人员77人,其中,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17人,一般党员干部45人,其他人员15人。重视抓早抓小,着力用好第一种形态,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咬耳扯袖”提醒,对存在轻微性违纪问题的进行“红脸出汗”告诫,共提醒告诫213人次。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全年使用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59件,占问题线索处置总数的37.8%;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第二种形态,给予党纪政纪轻处分62人,占处分总人数的80.5%。同时继续保持从严执纪的高压态势,紧盯“三个时间节点”和“三类人”,严肃查处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局长邓某某,大致坡镇原镇委副书记、镇长冯某某违规收受他人礼金案,全年给予党纪政纪重处分15人,占处分总人数的19.5%。
四是剑指“微腐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区纪委把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问题作为以反腐败斗争实际成果取信于民,增强群众获得感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上半年成立两个调研组,集中两个月时间开展“微腐败”问题调研,撰写《美兰区基层“微腐败”问题现状及惩治对策》荣获2016年海南省纪检监察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论文评选优秀奖。印发1000份《查处基层微腐败问题公告》张贴在各村、居人口密集处,鼓励群众投诉举报;在演丰镇、白龙街道组织开展信访举报开放日活动,接访群众38批75人次。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对2015年以来反映侵害群众利益的78个信访举报件进行全面排查,对市纪委督办的12个信访件进行重点排查,从中发现一批违纪线索。充分发挥镇(街)纪(工)委在惩治“微腐败”工作中的优势,四镇九街全部消除执纪审查空白点,共立案34件,占全区立案总数的46.6%。各镇(街)纪(工)委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美兰区纪委 符岩凌 13518825700)
一是压实“两个责任”,廉政谈话提醒成为常态。区委紧紧牵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按照“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领导责任清单”等系列制度规定,明确和细化区委班子19项、区委班子成员18项主体责任和区纪委15项监督责任。区委、区人大、区政府三套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基层单位参照区三套班子的做法,逐级签订,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责任向镇、街、村居和企事业单位延伸。下级党组织负责人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成为常态,蓝天街道等5个单位“一把手”在区委全会上述责述廉述作风,接受评议。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函询工作,区三套班子主要领导与各镇街、区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63人次,区纪委主要领导与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区管干部廉政谈话51人次,全区各级各部门党组织与其下属单位“一把手”及相关人员廉政谈话238人次。加强对换届纪律的监督,成立区换届纪律宣讲团,深入农村、社区宣讲换届纪律,上廉政党课。对16个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进行整顿,着力纠正组织涣散问题。
二是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党风政风持续向好。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倡学严纪”作风整顿年活动,大力整顿庸政懒政怠政等各类违反纪律作风问题。对市纪委《亮见》问政节目曝光问题、央视“新闻30分”栏目曝光鸭尾溪水体黑臭问题、市委主要领导巡查发现问题等涉及的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共问责97人次,其中,书面检查27人次,诫勉谈话30人次,通报批评21人次,调离岗位2人,停职2人,免职3人,党纪政纪处分12人。扭住“四风”不放,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抓重要节点,紧盯关键少数,严查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突出问题,对市纪委移交的上百张疑似问题公款消费发票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核查情况进行公示。全区三公经费支出逐年下降,行政开支、车辆购置等8项经费支出继续保持零增长。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监督越严的强烈信号。
三是紧扣“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工作,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的整个过程,在问题线索受理、纪律审查和执纪审理各个环节把握好“四种形态”的实践运用。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43件(次),初核130件,立案73件,处分违纪人员77人,其中,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17人,一般党员干部45人,其他人员15人。重视抓早抓小,着力用好第一种形态,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咬耳扯袖”提醒,对存在轻微性违纪问题的进行“红脸出汗”告诫,共提醒告诫213人次。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全年使用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59件,占问题线索处置总数的37.8%;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第二种形态,给予党纪政纪轻处分62人,占处分总人数的80.5%。同时继续保持从严执纪的高压态势,紧盯“三个时间节点”和“三类人”,严肃查处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局长邓某某,大致坡镇原镇委副书记、镇长冯某某违规收受他人礼金案,全年给予党纪政纪重处分15人,占处分总人数的19.5%。
四是剑指“微腐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区纪委把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问题作为以反腐败斗争实际成果取信于民,增强群众获得感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上半年成立两个调研组,集中两个月时间开展“微腐败”问题调研,撰写《美兰区基层“微腐败”问题现状及惩治对策》荣获2016年海南省纪检监察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论文评选优秀奖。印发1000份《查处基层微腐败问题公告》张贴在各村、居人口密集处,鼓励群众投诉举报;在演丰镇、白龙街道组织开展信访举报开放日活动,接访群众38批75人次。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对2015年以来反映侵害群众利益的78个信访举报件进行全面排查,对市纪委督办的12个信访件进行重点排查,从中发现一批违纪线索。充分发挥镇(街)纪(工)委在惩治“微腐败”工作中的优势,四镇九街全部消除执纪审查空白点,共立案34件,占全区立案总数的46.6%。各镇(街)纪(工)委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美兰区纪委 符岩凌 1351882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