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海南省108家被评单位向社会公开承诺(一)
2016-05-24 16:07:42  作者:  编辑:于尚宾 来源:   点击:

  编者按:根据海南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2016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方案》部署,现将21个党群工作与综合协调部门、22个行政执法与司法机关、27个经济与社会管理部门、19个公共服务单位、19个市县党委政府与开发区党工委共计108个被评单位向社会公开承诺的事项刊登如下,欢迎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使权力受公众监督、工作由群众评判。

 

  党群工作与综合协调部门公开承诺(21个)

 

  1、省纪委(省监察厅)承诺: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凝心聚力协助省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加大对生态环境损害、生产安全等问题责任追究力度。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而不息整治“四风”和“不干事、不担事”为官不为等问题。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把纪律挺在前面,用党规党纪管住大多数。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6月底前完成省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实现向省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全覆盖。完成三轮巡视,积极探索市县巡察工作。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按照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对全省360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党章》、《准则》和《条例》的全员轮训,深入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力争使纪检监察机关党员干部作风出现新转变、履职能力得到新提高、团结进取氛围呈现新气象、监督执纪问责取得新成果。

  2、省委办公厅承诺: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始终坚持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坚持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坚持极端负责的工作作风,坚持无怨无悔的奉献精神,坚持廉洁自律的道德操守。认真履行省委办公厅基本职能,不断提高“三服务”质效,全力推动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切实当好省委的坚强“前哨”和巩固“后院”,为海南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和全面建设国际旅游岛作出积极贡献。

  3、省委组织部承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相关法规,选拔任用好干部,加强换届工作指导,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带头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努力建设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党委工作部门。

  4、省委统战部承诺: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反对“四风”,持续整治“庸懒散奢贪”,着力解决“吃拿卡要拖”和“不干事、不担事”问题。二、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各类事项信息、相关政策法规和办事流程,及时受理和回复群众申请公开事项。三、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做好廉政风险防控,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四、畅通党外人士投诉和反映渠道,及时研究和解决党外人士关心和反映的问题。 五、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当好党外代表人士的贴心朋友。诚恳欢迎社会各界对我部的承诺进行监督。信访举报电话:65342190,信访举报邮箱:hnswtzbdw@163.com。

  5、省委政法委承诺: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突出政法工作在防控风险、服务改革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作用,自觉主动服务服从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创新社会治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为着力点,忠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全面提升全省政法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实现海南“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6、省委台办承诺:全面推进琼台少数民族交流和琼台在农业、旅游、海洋等领域的合作;深化保亭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和澄迈琼台交流合作基地建设,搭建两岸海洋维权沟通对话平台;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开展琼台交流与合作,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做出贡献。

  7、省直机关工委承诺:认真依法依规履职,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加大对市县工委的指导力度。建立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推行服务承诺,完善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和考核机制。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双联系”制度。推动机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抓好执纪问责,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创新方法载体,做好创先争优表彰活动。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职工人文关怀、困难帮扶,努力打造和谐机关,提升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

  8、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诺: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防范“四风”及“庸懒散奢贪”问题;加快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为实现“十三五”规划提供保障;大力倡导“马上就办”的工作作风,积极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我办将认真履行上述承诺,真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890-65306694

  9、省总工会承诺:筹资2500万元,加大金秋助学力度,资助不少于1万名在档困难职工和具有事实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子女入学;为3万户困难职工发放送温暖资金1800万元(户均600元)将送温暖资金;开展精准帮扶入户核查,为全省困难职工实现建档立卡全覆盖,实现应援尽援;财政和工会共同出资2000万元,设立省本级欠薪应急周转金,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保障机制;筹资1000万元,实现对500名在档劳模的困难帮扶、体检、休养工作全覆盖;筹资100万元,在继续扶持去年创建的10个省级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示范基地的基础上,今年再创建10个;实施职工素质工程,筹资500万元联合海南广播电视大学继续推进千名农民工圆梦行动和农民工技能培训;实施“文化惠职工•五送行动”:送培训、送报纸1300份、送书屋(电子书屋)93个、送电影100场、送文艺演出10场;筹资400万元,为万名一线职工和农民工免费体检;筹资600万元,为万名高温作业职工“送清凉”;举办百场“工会劳动法律大讲堂”,提升一线职工、农民工法律维权意识;举办“工会佳缘”联谊活动,为万名单身职工提供交友平台。

  10、团省委承诺:一、履行政治责任,引领青少年思想政治建设。及时把握青少年思想动态,有效利用微媒体、“青年之声”等网络互动社交平台,引导青少年践行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组织吸引和组织凝聚,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保持和增强共青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争优“两学一做”。二、树牢廉政意识,履行主体责任。“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党组一班人率先垂范,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和整治庸懒散奢贪,杜绝“吃拿卡要拖”等现象,加强内部管理监督与廉政防控,强化从严治团,把纪律挺在前,实现全年无违法违纪。三、践行群众路线,强化制度效能。畅通与群众沟通交流渠道,完善常态化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工作机制和“走进青年、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大调研、共青团省级机关干部常态化下沉基层、处级干部联系基层制度,深入基层与不同群体开展倾听、恳谈、交友活动。四、履职服务群众,完善支持基层制度。制度化向基层团组织倾斜服务资源、集中服务力量、转移服务项目,实施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大学生创业行动和农村电商培育工程,建设一批“互联网+三农服务”试点村镇;组织海南共青团三年攻坚脱贫计划,实现年内募集扶贫物资3000万元以上,精准创业帮扶、转移就业、捐资助学、关爱困难群体等活动;落实希望工程云管理计划,组织 “2016年海南省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组织海南省志愿服务项目大赛,抓好志愿者助残“阳光行动”、关爱农民工子女行动,扩大志愿服务组织覆盖与影响。热忱欢迎对我委履职服务进行监督。

  11、省妇联承诺:全面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以联系和服务广大妇女群众为根本,全面推进妇联组织和妇联工作改革创新。坚守妇联组织的政治职责和妇联工作的政治标准,推动实施海南省妇女发展规划和儿童发展规划,促进妇女创业就业,推进家庭文明建设,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加强机关作风和廉政建设,坚决反对“四风”,整治“庸懒散奢贪”。履职尽责,关爱妇女儿童,齐心尽力完成海南省妇联2016年为民办实事十大事项,把妇联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建设国际旅游岛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和妇联组织独特作用。

  12、省文联承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文艺“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不动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旗帜,继续开展“爱国、为民、崇德、尚艺”为核心的职业道德建设,着力推动“中国精神•中国梦”主题创作实践,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文艺采风和志愿服务活动,努力创作优秀精神产品。加强文艺界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政府二十条规定,以反对“四风”和整治“慵懒散奢贪”为主题,以建立党风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为目标,遵守各项规定制度,团结引导全省文艺工作者积极开展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文化活动,为实现海南科学发展和绿色崛起,促进海南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13、省侨联承诺:主动服务:主动融入并服务于大局,主动听侨言、解侨忧、化侨怨,助发展;务实服务:坚持倾力建侨胞之家不懈怠,坚持以侨为本,不空想清谈,要实干苦干;创新服务:根据侨界群众多层次多样化诉求,不断丰富侨联工作内涵,不断丰富创新侨联工作平台和方式;规范服务:完善制度,依法依章依规推进工作;高效优质服务:强化群众观念,强化责任意识,雷厉风行,务求实效;廉洁服务:自律与他律并举,守法守纪守规,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14、省社科联承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积极发挥智库作用,为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其科学决策服务,听取意见和建议;增强服务意识,加强与社科界单位、组织和专家学者的沟通联系;进一步提高省级规划课题管理、省级社科成果评奖和研究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规范化和透明度;认真组织实施全省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咨询、宣讲活动;切实履行对社科类社会组织的组织、指导、管理、协调职能,完善日常管理服务程序和规范。

  15、省科协承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深化科协系统改革,增强服务科技工作者、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公民科学素质提高、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能力;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和改进科协工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强统筹谋划,主动担当作为;强化学习教育提高,加强科协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新型服务平台建设,拓宽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的渠道;积极创新科普手段,着力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实施科协宣传工作的精品工程;加强调查研究,坚持不懈“建家交友”;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科协、学会扶持力度,把科协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16、省台联承诺: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对台讲话精神,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充分发挥亲情乡情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不断深化琼台民众交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台胞服务”思想,全面推进“台胞之家”建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高参政议政和履职能力;创新工作举措,大力推进台胞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继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切实加强机关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群众拥护、清正廉洁的台联干部队伍。以上承诺,敬请社会各界监督。监督投诉电话:65332480。

  17、省残联承诺:密切联系群众,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政务公开。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公开残疾人工作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理结果等信息,切实保障和维护残疾人权益;依法依规履职,提高办事效率。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积极主动落实各项残疾人民生工作措施;加强廉政建设,确保清正廉洁。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干部队伍加强教育、管理、监督,不失之于宽、失之于严;接受群众监督,抓好整改落实。虚心听取和接纳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抓好社会评价出的意见建议的整改,逐步提高服务效能。监督电话:65384469 65341572,电子邮箱:hnsclrx@163.com

  18、省人大办公厅承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两个责任”。继续深入开展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0条规定,不折不扣地把作风建设持之以恒地推向深入;依法履行职责,服务海南经济发展。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廉洁机关。筑牢纪律建设的思想基础,建设良好家风,构建具有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密切联系群众,处理群众诉求、排忧解难。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信访工作,带案下访,切实化解积案;加强信息公开,增强权力行使和公共服务的透明度。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监督电话:0898-65399393,监督邮箱:srdjjz65399393@163.com

  19、省政府办公厅承诺:改进文风、会风,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政务督查,推进省政府决策落实。依法公开政务信息,自觉接受监督。加强调查研究,大力倡导服务、创新、务实之风,提高服务水平。勤俭节约,力戒奢靡。改进作风,廉洁勤政,落实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意识,树立公正清廉的良好形象。

  20、省政协办公厅承诺:认真制定年度协商计划,紧扣事关我省绿色发展、改革攻坚、综合治理等重大问题和群众最为关切的热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开展协商议政。进一步推动提案办理情况网上公开,充分运用新媒体宣传报道政协工作。加强和改进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健全社情民意信息分类收集、综合分析和整理报送机制。完善委员联络工作机制,实施委员履职情况统计制度,科学安排委员履职活动,优化委员服务管理。积极探索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充分发挥委员在推动党风政风行风社会评价等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市县政协工作指导,形成履职工作合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拓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强化业务水平。

  21、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承诺:一、积极回应群众期盼。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主线,完善机关事务督查机制,紧盯干部职工关注和需求,尽职尽责解决机关事务领域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二、提高服务保障质量。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任务抓服务,建立完善服务限时办结制和满意度反馈机制,强化“一点点”服务理念,提高精细化服务保障水平。三、加大信息公开。定期发放征求意见表和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及时向省直机关干部职工公开“三重一大”事项和物业管理、会议、幼儿保教等各类服务收费标准。四、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廉洁从政监督检查制度,深入开展“四位一体”建设和特色党支部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以上承诺,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监督投诉受理电话:65372960

 

  行政执法与司法机关(22个)

 

  1、省公安厅承诺:紧紧围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总任务,切实提高应对“五大风险”的综合能力,聚焦防控风险,狠抓严打整治,突出改革创新,深化“四项建设”,进一步改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确保海南社会大局稳定。大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打击和重点整治;继续严厉打击涉枪涉赌等严重刑事犯罪活动,集中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深化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和有害信息专项行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全面推进公安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建设;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永葆公安队伍对党忠诚的政治本色。

  2、省司法厅承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驰而不息把作风建设一抓到底。重点整治“吃拿卡要拖”和“不干事、不担事”突出问题;积极服务和改善民生,组织实施好省委省政府2016年为民办实事事项,全省全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1.8万件,法律服务热线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不少于5.6万人次;加强律师执业的规范和管理,促进律师依法诚信执业,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加大普法宣传教育,突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加强监狱和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正确执行刑罚和戒毒执法,依法保障罪犯和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切实提高严格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3、省审计厅承诺:一、坚持从严管党治党,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加强党章、党纪党规和廉政理论学习,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法纪底线;建立健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建章立制,探索创新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深化机关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制度;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廉政关。二、继续强化质量控制,牢固树立风险意识。稳步推进“四分离”改革,建立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审计项目审理、审计执行四环节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制约的审计业务组织架构。三、强化制度建设,优化审计管理环境。以“三严三实”整改为基础,对审计系统乃至地方涉审文件进行梳理,争取各级法制机构的支持,出台一批、修订一批、废止一批,不断完善审计法制环境。四、抓好队伍自身建设,打造适应新形势的审计铁军。打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纪律严的审计铁军。

  4、省国家税务局承诺: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将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围绕抓基层、打基础,深入贯彻《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持续推进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坚决依法征税;持续简化优化纳税服务流程,扎实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加快建设服务型国税;持续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切实带好队、执好法、服好务、收好税。

  5、省地方税务局承诺:推进政务公开: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完善税收征管执法公开内容,扩大纳税服务公开范围,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税收执法管理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增强地税机关公信力、执行力。创新服务方式:实行审批事项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深化国地税合作,实现“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馈”服务模式;完善首问责任、限时办结、预约服务、延时服务、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等便民服务措施,缩短纳税人办税时间。加强能力和作风建设: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提高干部纳税服务能力;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着力整治庸懒散奢拖、敷衍塞责以及服务态度生硬等问题,建立“群众点评”机制,实现纳税人满意度评价线上线下全覆盖。

  6、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承诺:一、工商登记、办事一律不收费。二、在省工商局门户网和海南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由省政府制定并公布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三、实行企业简易注销,对符合《海南省企业简易注销试行办法》规定的简易注销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的,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四、全面落实“双告知”制度。在办理登记注册时,由各级工商部门依照省政府公布的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告知申请人需要申请审批的经营项目和相应的审批部门,并由申请人作出书面承诺在取得审批前不得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五、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新模式,加强联合惩戒,建立健全信用联动监管机制,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六、全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切实做到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举报电话:0898—66768028,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7、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承诺:一、坚决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和防范“四风”、“庸懒散奢贪”及“不干事,不担事”问题。接受社会各界对质监部门作风进行全面监督。二、在门户网站公布质监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质监工作职权项目;业务工作办事流程、时限、基本要求;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动态,为群众提供网上查询、业务咨询、政务信息公开等服务。三、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净化市场秩序、维护群众权益,坚决反对不作为和乱作为,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情况存在。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廉政教育,强化制度建设,严惩腐败行为,形成质监系统工作人员“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公开违法违纪举报投诉渠道和方式。五、通过12365平台、服务窗口评价、企业回访等各种形式,畅通社会群众反映对我系统工作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建立社会群众反映问题的处理反馈制度,明确反馈的时限、形式和所要达到的具体要求。举报投诉电话:65396479

  8、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诺: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们郑重承诺:以“两学一做”为契机,狠抓作风建设,敢于担当,真抓实干,主动作为,依法治安,狠抓预防,消除事故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欢迎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监督批评!

  9、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诺:(一)大幅度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全面排查去年基本消灭的“甲醛牛百叶、无根豆芽、走私冻肉、病死猪肉、不合格桶装水”等16种突出问题,防止死灰复燃。开展米、面、油、肉、米粉、面条等日常食品质量全省大检查,消除不合格产品,严惩违法生产经营者。(二)给超市、农贸市场已设置的蔬菜农药残留免费检测点,增配兽药残留、甲醛、硼砂等快检仪器,满足居民、餐馆、食堂的日常检测需求。(三)增加食品抽检覆盖面和数量,每周公布全部检验结果和不合格产品。(四)加大信息公开和宣传力度。及时曝光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生产经营者,宣传识别假劣食品药品知识,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消费提示。(五)在全省食药监管队伍中树立“我们早一天消灭有毒有害食品药品,公众健康就少受一分危害”的使命感,积极主动作为。严惩食药监管人员“吃、拿、卡、要”违纪行为。(六)完善“承诺审批制”。申请人按告知内容书面承诺后,予以当场办结行政许可事项。

  10、海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承诺:一、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持续整治庸懒散奢贪。二、坚持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检验检疫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时限、收费标准、结果查询方式、“权责清单”等信息;受理和回复群众申请的公开事项。 三、认真履职尽责。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提质增效,构筑国门安全防护线。四、保持清正廉洁。遵守质检系统行风建设“十不准”等有关规定,履行“权责清单”,完善电子监察系统,规范权力运行,坚决查处违纪违规问题。五、履行社会承诺。畅通群众投诉反映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作出反馈。六、做到公正执法。推动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建设,严格履行法定权限,依法办事,加强业务督察,确保公正、文明执法。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群众和媒体进行监督。监督电话:68651838。

  11、海南海事局承诺:一、24小时办理口岸查验,切实提高通关效率。二、为过往琼州海峡船舶提供助航安全信息服务,及时发布恶劣天气期间琼州海峡滚装客船开停航信息。三、在法定节假日或非正常工作时间,行政相对人因急事需要即刻办理的事项可以电话预约办理;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符合规定而急需办理的政务事项开辟绿色通道。四、公布海事权力清单,公开政务办理指南、海事法规公约、考试安排等便民信息;网上可以实时查询政务办理进度,办结后信息及时通知行政相对人。五、向社会广泛宣传水上交通安全知识,持续开展“水上安全知识进校园”、“水上环境保护”等志愿服务活动,建立“海上安全教育基地”。 监督举报电话:0898-68626039、68626099

  12、省邮政管理局承诺:紧紧围绕“抓改革、促发展、惠民生”这条主线,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等,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服务承诺、办理时限等信息,畅通群众投诉申诉渠道,对群众关心和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反馈,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坚持依法依规行政,公正文明执法,为民务实清廉,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认真履行职责,以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为主线,坚持创新引领、坚持服务民生,推进结构改革,推进合作开放,巩固发展势态,巩固安全基础,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用邮需求。

  13、省通信管理局承诺:一、认真履行职责,推动行业科学发展。全面贯彻落实省六届五次全会精神,加快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全力服务海南绿色崛起。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坚决纠正扰乱电信市场秩序的违规行为。全面公开行政职权事项,做到热情服务、及时办结。三、加强服务监管,维护用户合法权益。推动电信资费进一步下降。加大垃圾短信治理力度,认真办理用户反映的电信服务问题,不断提升电信服务质量。四、深化作风建设,提升行政效能。全面部署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继续深入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行动,切实提高政策执行力和行政效率。五、扩宽公开渠道,推进政务公开。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强化依申请公开办理,不断提高通信监管工作透明度。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改进服务水平。及时受理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及电信服务中存在问题的投诉举报,及时反馈查办结果。

  14、省烟草专卖局承诺: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 和“庸懒散奢贪”问题,接受社会各界对作风建设的监督。2.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公开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信息,提高办事效率。3.严格依法行政,公正文明执法,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情况的发生。4.严格做到诚实守信,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切实维护消费者和零售户合法权益。5.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廉政教育,强化内部监管,做到廉洁奉公、清正廉明,杜绝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发生。监督举报电话:0898— 65806096。 

  15、省高级人民法院承诺:一、公正司法。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对干预案件进行记录问责“两个规定”和海南法院“实施细则”,坚持以庭审为中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二、为民司法。全面提升审判质效,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坚持特色品牌法庭建设,推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完善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实现繁简分流,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三、廉洁司法。严格执行各项廉政制度,通过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清单,加强审判权运行监督。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严肃查处干警违纪违法行为。四、阳光司法。充分发挥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司法公开平台作用,完善案件二维码查询机制,推广互联网、微博直播庭审活动。

  16、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承诺:严格“一岗双责”,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严格实行过问案件全程留痕和遇到干扰及时报告制度,依法保障法官公正独立行使审判权;强化案件执行的强制手段和信息化运用,大力提升执行质效;严格落实错案追责制,坚决杜绝司法不公、枉法裁判等问题;建立延长和拖延审限案件台账,做到不拖延和不超审限办案;加强法官的业务培训和廉政教育,不断提高法官的业务水准和道德修养;畅通信访渠道和信息公开,努力提升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的服务质量;坚持“一案双查”,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17、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承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提高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树立司法为民理念,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以公开促公正;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保持强力惩腐态势,杜绝“六难三案”。

  18、海口海事法院承诺: 一、公正司法。严格遵守诉讼程序,维护当事人诉权;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二、廉洁司法。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坚决纠正“四风”问题,坚决杜绝 “吃拿卡要”、“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三、为民司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海事司法需求,认真落实网上立案、网上送达等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讼累,加大民生权益保护力度。四、阳光司法。拓宽公开平台、完善公开手段、构建阳光司法机制。及时公开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按规定应公开的一律公开,及时、准确公开执行信息。

  19、省人民检察院承诺:坚持把服务改革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积极履行检察职责,依法打击影响改革攻坚的犯罪活动,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创新发展环境;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完善权责统一的司法责任制,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研究探索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等试点工作;深化阳光检察,加快推进检察服务大厅建设,构建“一站式”服务平台,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整治司法不规范突出问题,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20、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承诺:一、围绕服务改革发展和脱贫攻坚,全面履行检察职责,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加大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力度,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维护公平正义。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健全完善司法责任制,细化检察人员“权力清单”,强化对检察权的监督制约,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提升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三、深化检务公开,改造、完善“一站式”检务服务中心硬件设施,依法应当公开的案件信息一律公开,年度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一律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深化司法不规范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依法保障案件当事人合法权利和律师执业权利。五、加强队伍管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21、省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承诺:立足检察职能,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严惩生态环保和涉农惠农等领域职务犯罪,严肃查办群众身边的“蝇贪”;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加强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切实做好抗诉工作,维护公平正义;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从严治检,进一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建立合理高效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检务保障科学化水平。

  22、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1.中国公民出境免填登记卡。包括内地居民、港澳居民、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在内的所有中国公民出境免填登记卡。2.在边检旅客验证台设置满意度电子评价器,主动接受监督。方便出入境旅客即时对边检服务质量作出评价。3.向入境船员发放“登陆指南”,为入境船舶船员登陆提供便利。4.实行“提前加开通道”制度,缩短客流高峰期旅客候检时间。5.实行“蓝色提示线”制度。在距离验证台适当位置标划“蓝色提示线”,当旅客候检排队超过该线时,以备勤警力及时加开查验通道,尽量减少旅客排长队,保证旅客以合理时间通关。6.设立“紧急救助通道”,解决旅客急难需求。遇有需要紧急出境、入境救治的病人或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立即开通“紧急救助通道”,尽可能提供通关便利。7.对迟到旅客实行“免排队”服务,避免交通运输工具延误。因迟到而可能延误飞机(船)的旅客,可到标有“迟到免排”标志的验证台说明情况,优先办理边防检查手续,避免旅客耽误行程或交通运输工具延误。8.提供全国联网查询本人出入境记录服务,方便中国公民(含港澳台人员)就近查询。可持本人有效出入境证件或居民身份证向全国任一边检站或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查询本人5年内的出入境记录信息,边检站、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免费提供查询结果。9.进一步简化边检查验手续,内地居民持有多次有效签注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出入境免加盖验讫章。10.取消《航行港澳船舶查验簿》,简化往来港澳小型船舶边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