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昌江黎族自治县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工作情况的通报
2016-05-03 10:31:59  作者:  编辑:于尚宾 来源:   点击: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5月7月,省委巡视三组对昌江县委进行了巡视。2016年2月,省委巡视三组向昌江县委反馈巡视意见。2月25日,受省委书记罗保铭同志委托,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马勇霞同志和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秀领同志就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抓好巡视整改,集体约谈了包括昌江县委书记在内的4个县和2个国有企业党委主要负责人。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刻认识巡视工作重大意义,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省委巡视组此次巡视,是对昌江工作的一次整体“把脉”,也是对全县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次全面“体检”,对我们更好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提高干部队伍建设水平,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省委领导同志的要求和省委巡视三组反馈意见直指问题、深刻尖锐,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完全符合昌江实际。县委诚恳接受省委领导同志和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坚决贯彻落实省委领导同志和巡视组提出的意见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整改决心。在巡视组反馈会上,县委书记林东同志代表县委表态,要高度重视巡视成果运用,正确看待和整改存在问题,把整改过程变成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让省委放心,让群众满意。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当天晚上,县委立即召开“四套”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部署,逐条逐项传达、研究巡视组反馈意见,明确整改思路和主要目标任务。第二天,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部署整改落实工作,会议强调,要把整改落实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大力支持和用好省委巡视三组的巡视成果,针对问题抓紧时间制定整改清单和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工作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同时,全文印发县委书记林东同志在省委巡视组巡视昌江反馈大会上的表态发言,表明县委整改决心,及时把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精神和县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

  (二)落实整改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县委成立了由县委书记林东同志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林安同志任副组长,相关县委常委任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面组织实施我县巡视整改工作。针对巡视组反馈的4个方面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逐一研究梳理,制定《巡视发现重点问题整改责任清单》,逐条回应省委巡视组所提出的问题,将整改工作细化为4个方面18个主要问题,其中具体问题表现51个,并逐项分解到15个县级领导、22个牵头单位,对整改任务实行菜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每项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昌江黎族自治县落实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计划用1年时间,采取135条整改措施,对巡视工作中发现的4个方面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确保各项整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为整改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在县委的统一组织下,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党组和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主动担责、对号入座、积极认领,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督促检查。县委书记林东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把整改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共召开书记办公会3次,常委(扩大)会6次,专门听取巡视整改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强调各部门各单位要实实在在地整、踏踏实实地改,一项一项地拿出解决办法,一项一项地落实工作措施,决不允许敷衍应付走过场。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8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影响大、难度大的重点整改问题,其他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也按照工作分工,多次组织相关责任单位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县委督查室建立巡视整改工作台账,每周对各牵头单位落实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通过实地走访、电话、短信等方式开展督促检查120余次,对整改工作进展较慢、整改措施不力的单位通过电话、短信、当面约谈等方式督促30余次,编制巡视整改工作《督查专报》及落实情况表3期,确保整改任务按时按量保质完成。县纪委对县农业局、县房管局、县城投公司等17个单位进行了实地督查,听取汇报6次,约谈干部35人次,查阅资料140多份,有力推动了整改落实工作。

  (四)强化成果运用,以巡视工作推进昌江发展。我们将巡视发现的问题作为检视我县各项工作的一面“镜子”,将落实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作为加快昌江发展的内生动力,促进全县广大干部廉洁从政,推动昌江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努力营造我县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把省委巡视三组提出的4个方面要求贯彻落实到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优生态、防风险各项工作上来,带动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实干担当、勇于碰硬,全力战胜了特大旱灾、有效应对了用水难题,征地搬迁、打违拆违、社会治安管理、环境卫生整治等老大难问题迎刃而解,“多规合一”、西环高铁、昌江核电等一批重大工作项目取得重大突破,为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强力推进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精心安排部署全年重点工作。今年2月,召开县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研究部署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县委书记林东同志对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进行了强调部署,要求认真履行好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格落实好责任清单,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健全内控机制、堵塞制度漏洞,坚持失职必究、问责必究。二是切实履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责任。县委书记和县长分别切实履行县委和县政府党组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践行者、引领者、推动者和示范者。今年以来,县委书记林东同志先后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8次,专门听取重要案件情况汇报10次,批示反腐倡廉及重大问题18件,并定期约谈县委、县政府及乡镇相关负责同志。在去年省委巡视三组巡视期间,林东书记两个月时间共批示巡视组移交信访件236件,并亲自督办我县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垄断问题,推动县政府重新修订三份相关文件。今年3月,林东书记主持召开书记办公会,针对在污水整治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等不作为行为,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早日解决问题,同时严肃查处存在的庸懒散奢贪行为,对推诿扯皮、不担责、不作为的有关工作人员依法从重从快处理。今年2月,县政府对在2015年全省“投资项目百日大会战”活动中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县水务局等单位负责同志,进行诫勉谈话并全县通报批评,用强力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地生根。三是着力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将“两个责任”落实列入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4次,集中传达学习中央“两会”精神、中央“两学一做”方案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将《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制作成册发给每位县委常委,方便日常学习。邀请省委党校常务副校长彭京宜为全县党员领导干部作《准则》和《条例》主题报告会,对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作了深度解读,努力营造学习宣传《准则》和《条例》的浓厚氛围。四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县委书记林东同志与8位县委常委、全县115个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县长与副县长、副县长与分管部门的主要领导签订目标责任书。县委派出考核组对全县87个单位执行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形成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落实格局。加强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主体责任缺失、管党治党不严等问题,督促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县农业局和农机中心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制度、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等相关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五是加强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工作。坚决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办各类职务犯罪案件,切实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零容忍态度反对腐败。2015年以来,县检察院共受理各类职务犯罪案件线索40件,经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6件8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5件6人,大案5件5人,要案6人,移送纪委5件5人,移送公安机关6件6人。重点查办了县民宗委原主任、县农机技术服务中心原主任和原副主任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等一批社会影响大的案件,为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六是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坚持边整改、边治理、边完善制度,扎紧管控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制度“笼子”,制定《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的责任界限;在全县范围内推广脸谱考勤机制,加强干部纪律作风建设;重新修订了《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加强和规范县属单位国内差旅费管理,为转变作风、遏制腐败划出“红线”、标出“雷区”、架起“高压线”。七是持续加强干部纪律教育。精心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发放《准则条例(单行本)》10000余份、《准则条例(图解)》700余份;组织参加《准则》和《条例》专题辅导报告、专题轮训班;举办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专题巡回培训讲座8期,近1000名农村“两委”干部及基层财务人员参加培训;开展乡镇财政所所长任前廉政培训,7名新任财政所所长接受教育;组织10个违纪违法问题高发的涉农单位党员干部60人到东方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八是重点惩治和查处农村基层“微腐败”。制定《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2015年以来,共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案件10件14人,严肃查处了海尾镇海农村原党支部书记严重违反财经纪律、乌烈镇乌烈村党总支部书记截留征地补偿款等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同时,督促县农业局、各乡镇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面积49.21万亩,从源头上逐步铲除滋生农村基层腐败的土壤。九是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针对机关等领域6个软弱涣散党组织,指导制定整顿方案,加强分类指导,配齐配强班子,配齐不健全班子1个,选配空缺党组织书记1人,严格督促落实“三会一课”,严格组织生活,增强党组织活力。深入开展“双争四帮”活动,选派35名机关干部到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贫困村和问题村担任第一书记,发挥第一书记引领发展作用,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帮民生、帮发展、帮稳定、帮党建,着力解决党员“双带”能力不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路子不多等问题,帮助软弱涣散村发展和牛、山猪养殖等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加强村党组织带头人和村级后备干部建设,引导优秀青年、种养大户、致富能手入党,鼓励回村大学生、退伍军人、外出经商务工人员积极参与村务管理和公益建设,培养有志于农村工作的群众参与村庄建设和发展,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储备人才。如七叉镇乙洞村工作组到任后,将表现优秀的党员刘志丁同志选举为村支部委员,充实“两委”班子力量,同时发展3名年轻致富能手为入党积极分子,为党组织增添新鲜血液。十是不断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突出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围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建立完善了《纪律审查谈话、函询工作制度》,对在监督执纪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谈话或函询核实,做到小错早提醒,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共对相关人员诫勉谈话87人,防止小错酿成大祸,小毛病演变成违法犯罪。充分发挥纪律审查的治本功能,形成16份剖析材料和整改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堵塞制度漏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2.关于纪委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一是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县委、县政府全面完成了县纪委监察局议事协调机构的调整工作,牵头的议事协调机构从原有的7个调减至4个,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原有的53个调减至9个。同时,重新调整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二是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能力建设。采取全员培训、跟班学习等多种形式,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选派24批次56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纪委、省纪委举办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选调乡镇纪委副书记12人次到委局跟班学习,选派乡镇纪检监察干部25人次参加中央纪委、省纪委举办的纪律审查业务培训。三是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2015年以来,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41件次,处置案件线索156件,初核146件,立案54件,初核、立案件数分别同比增长84%、38%;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9人,其中乡科级以上干部10人;严肃查处了卫生系统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县农机中心私设“小金库”等重大典型违纪问题。四是加强干部廉政审查。2015年以来,共出具拟提拔任用干部、评优评先的廉政鉴定193人次。五是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按照《海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对发生多起腐败案件的单位领导追究其主体责任,倒逼各级领导及班子成员切实扛起责任担当。全面排查近年来特别是2015年以来的纪律审查情况,对发现符合“一案双查”条件的,坚决启动“一案双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六是着力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效能。开展乡镇纪委履行“三转工作”情况监督检查,推动基层纪检组织聚焦主业,业务职能由“散”变“专”,履职方式由“虚”变“实”,履职能力由“弱”变“强”。加强对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增强主业意识,提升干部素质能力;进一步规范乡镇纪委信访工作,在全县各乡镇、行政村和自然村建立健全三级纪检监察信访信息员制度,全面推行乡镇纪检监察组织信访月报制度。截至目前,乡镇纪委自办案件7件,4个乡镇纪委实现查办案件“零突破”。

 

  (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3.关于有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建设,涉嫌从中谋取私利问题。一是依法依规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加大对《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调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禁止领导干部以指定施工方等方式插手工程项目建设。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排查行动。开展工程项目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对50万元以下的项目进行排查,对违反法律、法规,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以指令、授意方式插手工程建设的行为,坚决给予查处。县检察院依法立案处理县职业教育中心主任、县农综办主任、县民宗委主任、县总工会主任科员等4人。三是从严把好项目审批关。坚持政府投资项目专家评议制度,进一步加强专家咨询论证和公示等工作,凡对经济、社会和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公众的意见,并严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总投资等审批关。

 

  4.关于存在官商勾结、以权谋私现象。一是开展专项清理行动。开展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行动,对6名干部参与经商办企业的问题进行清理,目前已按规定清理完毕5名,正在办理相关手续1名。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目前全县659名科级以上干部全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下步计划对全县科级领导干部报告的个人事项进行抽查,严肃查处隐瞒、虚报个人有关事项的行为。

 

  5.关于工程招投标违规问题较突出问题。一是加大项目招标公开力度。严格执行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必须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投标,加大项目招标公开力度。今年以来,在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平台,网上公开发布昌江中学教学综合楼、昌江县2016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等招投标公告26次,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公示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等内容,切实做到依法、全面、公开招标。二是严格建章立制。组织财政、审计、发改、住建等相关部门,健全完善我县工程招投标工作相关制度。三是强化项目监督管理。县发改、财政、住建、国土、审计等各职能部门严格按照相关项目管理办法,从立项、供地、规划报建、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对项目进行严格把关。四是认真调查核实问题线索。对巡视组反馈的工程招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断发挥案件审查的震慑和教育作用。

 

  6.关于滥用职权违规审批现象严重,涉嫌利益输送问题。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权力“瘦身”,为廉政“强身”,先后十轮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2项,在衔接好上级部门下放的权力后,全县保留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事项404项573小项,并对已清理出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管理服务事项目录进行公示和实行动态管理。二是全面推行网上审批。我县已有36家机关单位、8个乡镇和75个村(居)委会使用网上审批系统开始业务办公,并把办结承诺时限再压缩20%以上。截至目前,共受理办件35805件,办结34805件,办结率97.2%。三是严格行政审批规范管理。建立完善《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政务服务中心考勤管理办法》等管理规章制度,同时通过举报信箱、投诉电话等措施,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开展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通过 “一张审批网”自带的电子监察系统,对审批办件实施全程监控,对超时办件及时预警,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严格依照《海南省行政审批管理及责任追究办法》进行处理。五是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征收工作。严格执行省及县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完善内控制度,出台《昌江黎族自治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及时按标准收缴基础设施配套费及人防易地建设费,特别在规划、施工报建审批前,认真审查项目建设的缴款凭单,坚决杜绝越权缓交、免交相关费用的行为。目前缓征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福源小区人防易地建设费已全部征收到位。六是加强土地审批管理工作。组织参加省国土厅举办的业务培训班,邀请省国土厅领导开展解答辅导;建立建设用地审批会审领导小组,坚持重大项目用地的审批环节由局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对每宗用地报批项目进行严格会审;建立健全土地登记审批制度,制定土地登记行政审批办事指南,规范土地登记流程,加强审批环节管理,层层严把登记关;提高履约保证金比例,除个别较大地块收取60%左右外,其余地块项目都在90%以上,确保土地出让金如期收缴入库。鸿启实业有限公司已协助叉河水泥厂破产清算组补交了全部土地出让金,县国土局纪检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严肃责任追究。七是严格落实涉嫌违规办理少数民族成分问题整改。对涉嫌违规办理少数民族成份人员逐一进行核实,发现一个,清理一个,并联合县委组织部、人社局、公安局等部门,恢复其原来的民族成份;对所有少数民族成份证明材料进行归档,进行“一户一档”档案管理。目前已经核查出违规变更少数民族成份的家庭312户,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关于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混乱问题。一是规范建设工程验收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农发办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有关办法,对验收工程量进行现场清点和丈量,对结算清单和建设工程竣工图进行现场核对,对验收把关不严的相关责任人给予严厉处分,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确保建设工程依规依纪验收,目前已全部追回万善洋农田、光田田洋整治工程两个项目虚报的工程款约53万元。二是完善扶贫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扶贫物资采购、资金和项目管理等方面制度,严格按照《采购法》的规定进行扶贫物资采购,县纪委监察局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建立完善扶贫物资发放审批公开程序,由村委会、乡镇和扶贫办三级部门审核,并将物资发放名单在村委会进行公示,真正做到扶贫工作精准到户到人。三是依法收回财政扶持资金。对2011年以来经县农业局拨付扶持资金的合作社情况进行清理整顿,追缴3家合作社违规领取的补贴资金33.23万元,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范完善农民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四是严肃责任追究。重点查处在扶贫领域发生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突出问题,全力维护基层群众的切身利益。目前,县纪委监察局正在对乌烈镇白石村村委会副主任虚报甘蔗下水田补贴款等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8.关于基层廉政风险防控不力,“苍蝇式腐败”问题较突出。一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县乡村三级书记抓党建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基层党建工作例会。二是继续加强十星“两委”创建。继续把十星“两委”创建作为打造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重要抓手,在完善阵地建设、增加工作经费、新增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的基础上,实行十星“两委”创建与“两委”干部待遇挂钩,引导和激励“两委”干部争星、创星、追星,目前全县6星级以上的“两委”班子达95%,基层党组织不断焕发活力。三是加强基层财务管理。建立基层财务管理月例会制度,定期交流工作情况,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建立村级财务处理系统,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安全科学运行。选取16个村(社区)开展“一核两委一会”乡村治理模式试点工作,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管理。四是全面推进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完善村务公开制度,落实村务监督工作规程,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重点公开国家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移民搬迁、危房改造、低保评定等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接受群众监督,提高监督的实效性,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

 

  9.关于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一是开展常态化督促检查。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十八条实施意见。持之以恒开展整治“四风”,重点加强对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的明查暗访,截至目前,共开展明察暗访61次,对违纪问题通报曝光6批48人次。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进一步规范节假日期间我县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工作,并采取常规检查及不定期抽查等方式,积极对公务用车停放和使用等情况严格进行检查,点名道姓通报批评县林业局公车私用等顶风违纪问题。加紧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制定《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实施方案》,并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上报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批。三是认真清退和取消县级领导职务经费。今年2月,十一届县委常委会第129次会议议定,取消县级领导职务经费(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县级领导因公出差住宿差旅费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报实销。之后,针对2013年1月1日以来,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职务经费大幅增加的问题,又多次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认真学习巡视制度,动员县级领导主动清理清退职务经费,明确三项原则:根据个人实际职务开支,开展自查摸底,主动及时进行清退整改;个人未主动及时清退的,将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制定的标准予以清退;清退后未达到巡视整改要求的,纪检部门要按照程序开展调查,依法依规作出调查处理,目前已有9位县级领导主动清退了职务经费。四是严格规范公务接待。严格落实《接待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县机关办公大楼和7个乡镇都设有机关食堂,省、县领导和部门到基层调研需要用餐的都安排在当地食堂用工作餐。2016年1月至2月,全县公务接待费仅12.28万元,同比减少119.88万元,同比下降90.7%。五是严控各项经费支出。继续抓好《关于加强公务车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的落实,规范公务接待,严控出国考察活动,对全县接待费、会议费、干部职工培训费、办公设备零星购置费支出按相应比例进行压缩,节约效果逐渐凸显。2016年1月至2月,全县“三公”经费支出158.97万元,同比减少258.24万元,同比下降61.9%。六是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力度。制定《关于开展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将财政预决算、专项经费、行政事业性收费、三公经费、行政公务经费等财政经费使用信息向社会公开,逐步推动预算信息网上公示。七是积极开展联排别墅住房清退。县委专门成立联排别墅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县机关事务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等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2次,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全部清退已分配的别墅住房,并做好相关资产审核、评估和完善相关手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在此基础上,通过市场化运作向社会出售。八是坚决清退违规发放补贴。从2016年4月起,县海洋与渔业局从已领取违规发放各项补助的58名自筹工作人员的发放工资中,每人每月扣200元,抵消其已领取的违规发放补助,直到已领取的违规发放补助扣完为止。

 

  10.关于依法行政意识不够强,乱作为现象较严重问题。一是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新组建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探索城市管理新模式,提升执法效能。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成立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专职法律顾问团,为县政府重大决策事项提供法律顾问,发挥法律参谋、助手作用,截至目前,向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协议、制度及其他事务类法律意见10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2015年以来共受理14宗行政复议,已办结12宗。二是严格处置未批先建项目。详细梳理我县政府投资、社会投资、房地产项目、待处置项目,编制昌江县未经许可擅自施工建设项目情况一览表,制定《昌江黎族自治县未批先建工程项目处置方案》,研究制定各项未批先建项目整改措施,切实强化我县工程项目建设监管,已对8个项目补办了施工报建手续。三是抓紧推进渔港整治改造项目建设。抓紧办理昌化渔港整治改造项目的项目海域使用论证、环境影响评价论证等前期工作手续,加快推进渔港建设,确保堆放的64万立方米疏浚泥沙再开发利用。同时,组织有关单位对渔港紧急疏浚相关工程进行阶段工程审计、验收和决算。四是积极开展违规建设项目搬迁工作。针对陈荣渔业专业合作社未经批准违规建设织网厂和胶丝厂问题,拟给予其一定经济补偿,收储一块土地用于安置,然后拆除并进行搬迁。目前已完成相关评估测算工作。

 

  11.关于干部责任意识不强,缺乏担当,办事敷衍,“中梗阻”现象较为突出问题。一是深入开展专题教育扎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以严的态度、实的标准,大力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通过一手抓学习教育,一手抓问题整改,促进全县领导干部扎实转变工作作风。今年1月,县委组织县“四套”领导班子、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及县直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共162人,到玉绿宝特种野猪养殖基地、宝山村田洋节水灌溉工程、霸王岭停车场项目现场,召开“三严三实”现场办公会,正反对照深入查摆有的干部在推进项目建设当中的“不严不实”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印发《关于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安排、具体措施,明确“自选动作”。4月28日,召开全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会议,对我县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全面动员部署。二是加强重点项目督促检查。制定《昌江黎族自治县2016年重点项目责任分解表》,全面落实“六个一”责任管理模式,对重点项目建设实行红黄牌警示督办,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对在去年“投资项目百日大会战”活动中,推进项目建设力度不够,致使项目进展滞后,经督办后仍不能在去年底前完成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县教育局和县水务局,发出《黄牌警示督办通知书》,责令限期作出整改。三是强化重点项目考核结果运用。落实《在完成重大工作重大项目中专项考核干部实施办法(试行)》,坚持在完成重大工作、重大项目中发现、培养和使用干部,让想干事者有机会,能干事者有平台,干成事者有地位,先后对西环高铁(昌江段)建设涌现出的11个先进集体、16个先进个人,进行全县通报表扬;对21个推进重点项目先进单位进行公开表彰;对9名在完成重大工作、重大项目专项考核中评出的优秀干部提拔重用。四是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围绕优化昌江投资发展环境深入开展作风整顿,重点整治各单位存在的“庸懒散奢贪”、“不干事、不担事”、“吃拿卡要拖”等问题。今年3月,针对在处理污水横流问题出现推诿扯皮等“不干事、不担事”问题,县委书记办公会议议定,严肃查处相关工作人员,依法依规从重从快处理,并通报全县,引起极大反响。五是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采取交流、转非、免职等方式予以调整。对于群众反映责任意识不强、缺乏担当、所负责的工作长期处于落后状态以及有违纪违法行为等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及时调整岗位。2015年7月以来,共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9人。六是加快推进未开工重点项目建设。针对2014年没有开工的18个重点项目,全面落实“六个一”责任模式,加快推进征地搬迁、规划报建等前期工作,截至目前,棋子湾希望度假酒店项目、阳光城棋子湾五星级度假酒店项目等5个项目已开工建设;正加快推进海尾休闲渔港小镇项目、叉河至霸王岭旅游公路一期工程2个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尽快动工建设;正抓紧汽车站搬迁工程、海钢休闲度假山庄等11个项目征地搬迁、招商引资等工作,解决项目存在问题,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七是着力解决项目征地搬迁问题。目前建设西路征地搬迁工作已完成,正在继续进行工程建设。八是加快推进“大水网”工程方案编制工作。成立了县“大水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目前已基本完成全县“大水网”建设方案编制工作,昌江“大水网”建设被纳入国家、省和县水务“十三五”规划。九是积极清理沉睡资金。制定工作方案,对各预算单位存量资金进行清理回收。将收回的存量资金约4.2亿元重新安排用于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乡村公路改造工程等重点领域民生项目建设和平衡财政预算。十是抓紧推进美丽乡村项目建设。编制石碌镇水头村、牙营村美丽乡村规划设计方案,加紧进行项目前期工作。十一是标本兼治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制定专门工作方案,成立县打击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2015年共清理取缔12家非法采砂点,对10名非法采砂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并移交司法处理。今年,继续对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常态化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2月26日,按照省水务厅对非法采砂的督察通知,50余名执法人员在昌化镇耐村段再次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共查扣29辆卡车、司机15人、1辆铲车、2艘抽砂铁船、1艘浮船,涉案人员将在评估被开采砂场价值后依法严肃处理。4月23日,执法人员在红林农场27队共抓获7名非法采砂涉案人员,刑事拘留1人。同时,进一步规范河砂开采秩序,新城、大安两家合法砂场挂牌出让。编制恢复治理方案,对遭破坏的非法采砂点生态环境进行生态恢复。

 

  12.关于有的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接“地气” 不够,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一是拓宽联系群众渠道。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打通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最后一公里”。建立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县级领导干部深入联系乡镇,与贫困户开展“一对一”帮扶。实行“驻村坐班”与定期家访制度,实施“一簿一卡”群众服务机制,建立群众“连心簿”、“民情卡”台账,按照“一户一策”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今年以来,共帮助群众解决问题554个。深入开展“百姓问政”活动,组织县海洋与渔业局等6个单位到县电视台演播室接受群众代表质询、问询和评议,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72个;继续办好“党风政风行风热线”,播出节目35期,35个单位负责人走进直播间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咨询投诉办结率100%;深入开展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发挥群众监督倒逼干部作风转变的重要作用,县纪委对评价排名末三位的15家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集体约谈。二是认真办理群众反映意见建议。各有关单位落实工作责任,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今年3月,《海南党风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走进昌江,县“四套”领导班子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现场接受听众咨询和投诉,解答群众关心的医疗卫生、教育、市政建设等热点难点问题。现场接到群众来电12个,共梳理出反馈事项14项,目前已办结9项,正在办理5项。如针对第三市场占道经营、交通拥堵问题,各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共取缔流动摊贩32处,拆除违章建筑物109.7平方米,规范跨门经营行为64起,吸纳近100个摊贩进入市场经营,成立市场巡查队加强市场内部管理,经整治,第三市场占道摆卖情况已得到遏制,目前市容整洁,交通秩序通畅。三是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县级领导轻车简从,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影响和制约昌江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民生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2016年1月至3月,县级领导下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天数共506天,同比增加21%。四是着力实施精准扶贫。制定《昌江黎族自治县三年(2016-2018年)脱贫攻坚及两年(2019-2020年)巩固提升实施方案》,明确我县减贫脱贫目标任务,大力实施精准扶贫,着力推进生态移民脱贫等十大扶贫举措,打好产业、基础、旅游、教育、“结对子”五套“组合拳”,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贫困人口核查工作,目前我县共有贫困人口4464户19797人,其中确认贫困户529户2212人,已脱贫需巩固3935户17585人。完善贫困户建档立卡信息,做到一户一档案,一户一个脱贫计划,一户一个台帐。创建扶贫产业园,组织指导贫困户成立专业合作社,发展桑蚕、山猪、和牛等产业,农户以土地或以扶贫资金等形式入股合作社,调动农民自力更生脱贫致富积极性,共投入1257万元产业扶持资金,在贫困村成立2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245户贫困户入股参加,全县入社农户实现人均年收入13800元,比全县平均水平高近30%,农民合作社成为了贫困户增收的强推器。

 

  13.关于部分干部工作纪律松懈的问题。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严肃查处乡镇干部“走读”、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对37名乡镇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对落实干部纪律管理不力的七叉镇党委等41家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同时,县纪委印发《关于全面实行在线脸谱考勤的通知》,在全县87个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推行脸谱考勤管理系统,基本杜绝乡镇干部“走读”、机关干部作风散漫等问题。

 

  (四)落实民主集中制及选人用人方面

 

  14.关于重大事项科学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一是严明纪律严守规矩。县委认真学习领会《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在学习掌握科学工作方法、提高决策水平、增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上下功夫,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升领导能力和水平,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坚定不移,切实将中央、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到位。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中共昌江黎族自治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凡属县委常委会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积极支持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重视发挥人民政协服务大局汇聚力量的作用。在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和各级领导干部广泛交流、共同探讨,积极向老干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问计,使全县各项重大决策与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在制定我县“十三五规划”过程中,县委领导班子充分调研论证,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并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多次广泛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制定了《中共昌江黎族自治县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了“三地一县”的发展定位和“做优做特第一产业,提升做强第二产业,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产业调整思路,提出了实施“一线一带一中心”旅游发展战略,以及打造“山水石碌•宜居福城”、“昌化江畔景观长廊”等一系列产业发展目标,为昌江未来五年发展提供了遵循。三是干部任免前广泛征求意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对有关干部的任免事前在一定范围内采取个别谈话、电话、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征求对拟任免干部的意见。干部任免讨论决定前,县委书记或组织部长根据工作需要,在县领导层在一定范围内对拟任人选进行个别沟通和征求意见,在个别酝酿的基础上,召开县委“五人小组”会进行酝酿。对于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任免,都书面征求协管方的意见,征得同意后再作出任免决定。四是加快推进棋子湾度假区景观绿化改造工程。已编制棋子湾旅游度假区路网景观绿化改造工程初步方案,正在做进一步的修改完善。五是科学合理进行棋子湾片区路灯建设。对路灯间距进行重新设计,改为40米,转弯地方约30米,并按修改设计施工。六是抓紧推进石碌河改造项目修复工作。对亲水平台进行防洪核算,拆除了有碍行洪的张拉棚,对被“威马逊”特大台风损毁的设施进行了修复。

 

  15.关于选人用人缺乏系统考虑和科学规划的问题。一是树立鲜明用人导向。继续做好“三注重”。注重在重大工作重大项目一线培养、锻炼和使用干部。2015年以来,县委提拔9名在完成重大工作重大项目专项考核中评出的优秀干部,占提拔干部总数的17%;注重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年轻干部和党外干部等“四类干部”,2015年以来,提拔使用的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35岁以下年轻干部、党外干部分别占提拔干部总数的34%、17%、32.1%和7.5%;注重从基层一线埋头苦干、扎扎实实做事的同志中选拔干部,交流1名长期在基层工作的乡镇书记担任县直机关重要部门一把手,提拔重用1名在偏远山区任劳任怨工作多年的年轻干部担任县城附近乡镇书记,不让老实人吃亏,树立鲜明用人导向。二是调优配强领导班子。着眼于从专业、年龄、阅历和性格特点等方面不断促进班子结构优化,形成以35-50岁为主体,老中青相结合的合理年龄结构。将1名年龄55岁仍然有魄力敢担当、热心为群众办实事的驻村“第一书记”提拔担任县直单位正职,将1名有发展潜力的少数民族年轻女干部充实到偏远乡镇担任正职,不断增加岗位历练。三是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督促县住建局注重做好传帮带,强化业务学习培训,加强干部实践锻炼,不断提升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的业务素质水平。四是严格调整交流干部。加强摸底调查核实,在干部任用时认真核实家庭社会关系,避免造成直系亲属同时在政府重要部门担任主要领导职务,已经任职的按照有关规定有计划地予以调整交流。已初步掌握家属成员中同在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任领导职务的干部名单,根据工作需要,对一例两兄弟同时在政府工作部门担任主要领导的情形进行了调整。下一步将继续有计划地进行调整交流。五是严格执行相关回避规定。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干部任免《回避暂行规定》,并有计划地进行调整交流,对一例在同一单位任职的夫妻进行了岗位调整。针对有些干部二十年未轮岗问题,已整理出任职满十年以上科级领导干部名单,将在今后的县委人事安排中有计划地予以调整。

 

  16.关于超编、混编混岗、超职数配备干部现象比较严重,编外聘用人员数量大的问题。开展全县用人情况检查,摸清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取科级干部交流、到龄退休、科员级干部调出等方式逐步消化。目前已消化超编人数2人、调整事业编人员混参公岗位2人、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8人,并完成超编及编外聘用人员摸底统计工作。

 

  17.关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一是加强干部日常工作和生活的监督。不断完善组织系统“12380”网上举报,加大对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办理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制度及相关机制,同时充分利用审计结果,及时发现和解决领导干部在分管领域、分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领导干部的领导才能,做到干部管理工作抓早抓小抓源头。组织制定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的具体操作细则等干部管理制度。二是严格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追补干部缺失档案材料,对全县在职干部“三龄二历一身份”进行全面的排查和复查,严肃处理干部档案涂改问题,共补交缺失档案材料778份,梳理整改干部信息认定档案86卷,对26卷存在问题的档案采取干部约谈、本人写说明、调查核实、上会讨论等方式严肃、稳妥处理。三是依法依规整治二孩生育指标问题。采取交流、转非、免职等方式予以调整,对核查出涉嫌通过更改少数民族成分获得二孩生育指标的89名干部(其中科级54名,科员级35名)视情况进行岗位调整。2015年7月以来,共调整涉嫌通过更改少数民族成分获得二孩生育指标的科级干部3人。同时根据《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拟对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以示警戒。

 

  18.关于部分机构职能设置不合理、不规范,职责交叉混乱问题。一是调整理顺县农业局和县工信局职能,原县农科局负责的全县科学技术管理职责转给县工信局,县农科局更名为县农业局;将原县工信局负责的全县乡镇企业管理职能转给县农业局。二是印发《关于开展职权清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通过科学配置行政权力,依法公开权责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的政府职能体系。

 

  三、省委巡视三组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县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三组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的办理,县委书记林东同志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信访事项办理工作亲自批示、亲自督办、亲自协调、亲自审核,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包案到人、限时办结。严格督促各承办单位加快信访事项办理进度,认真进行审核复核,每日向省委巡视三组汇报办理情况,及时上报相关单位办理情况报告,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省委巡视三组巡视我县期间,共移交问题线索74件81人,截至目前,已办结73件,办结率99%。其中转立案1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人。移交信访事项236件,截至目前,已办结上报236件,办结率100%。236件信访事项中,涉及土地纠纷、民生诉求、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问题的信访事项111件;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的信访事项125件,其中移交县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事项91件,转立案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人。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有的问题整改未能“对症下药”。有的问题整改虽然明确了整改方向,但因问题复杂牵涉面大,整改措施不聚焦、不具体,仍需要加大力度深入推进解决,如关于保梅岭人行道吊桥项目取消问题,虽已多次组织协商研究,但因该项目涉及天然林地保护红线区域和安全管理,目前仍未拿出具体的解决方案。二是有的整改成效没有完全落到“末梢神经”。有的问题整改虽已取得初步成效,但仍未完全落实到位。如关于2014年县75个重点项目有18个没有开工问题,虽然已采取有力措施推动项目前期工作,目前5个项目已动工建设,但仍有13个项目存在征地搬迁、征占用林地、规划调整等问题,还需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存在问题,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三是有的问题整改还需“刮骨去毒”。有的问题整改虽已取得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还有个别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履行“一岗双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不到位。今年3月,仍有15家单位主要领导因2015年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社会评价排名末三位,被县纪委集体约谈。

 

  五、下一步整改工作思路

 

  目前,我县的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还有一些整改领域、整改成效离省委和巡视组要求、与干部群众期待还有差距。下一步,县委将继续严格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巩固整改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一)注重成果运用,全面加强我县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基本完成整改的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逐一核查整改措施是否真正落到了实处,整改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着力巩固提升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继续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务求实效,真正做到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不漏空”,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与此同时,我们将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巩固提升巡视整改成果,带动全县党员干部作风不断好转,把巡视整改工作激发的正能量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劲动力,进一步坚定信心、鼓足干劲,改革创新、奋勇前行,推动昌江“十三五”良好开局,推动“三地一县”发展战略稳步实施,推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

  (二)扛起责任担当,坚决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中共昌江黎族自治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观念,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夯实责任,严带班子、严管干部,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建立健全签字背书、约谈、廉政教育谈话、责任考核等制度,层层推进述责述廉述作风,把压力和责任真正传导到薄弱环节、传导到基层。督促各级纪委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在监督执纪问责上再聚焦、再发力,加大正风肃纪和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形成有效震慑态势。

  (三)坚持零容忍,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深入开展“庸懒散奢贪”、“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专项治理,看住一个一个节点,抓住一个一个具体问题,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问题,深化对“吃拿卡要拖”“不干事、不担事”等为官不为现象的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严肃惩治和查处农村基层“微腐败”,查处骗取和违规使用征地补偿款、虚报冒领蔬菜大棚、违规办理低保、贪占挪用扶贫资金物资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剑指“蚁贪”,清除群众身边的腐败分子,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党风政风社风的明显变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98-26699536;邮政信箱:昌江县机关办公大楼506室县委督查室,邮政编码:572700;电子邮箱:cjxwdcs@163.com

 

  中共昌江黎族自治县委员会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