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类行径败露 粮仓“硕鼠”现形
2016-02-26 17:20:37  作者:  编辑:陈芊亦  来源:   点击:

 

  民以食为天,食以粮为源。粮食安全攸关国计民生、社会稳定。

  海口是全省粮食主销区,但粮食又不能自给,如果粮食安全出了纰漏,一旦发生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后果将不堪设想。然而,有一群“硕鼠”,置国家粮食安全、人民利益、党纪国法于不顾,大肆蚕食国有粮库。

  2015年以来,海口市纪委在市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有效整合检察、公安、审计等力量,严肃查办了海口市粮食系统迄今为止最大的系列腐败案件,取得了阶段性显著战果,得到了海口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

 

 

  截至目前,海口市纪委立案审查27件27人,涉及正处级干部1人,副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11人,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14人。已处理18人,其中开除党籍5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党内严重警告4人、党内警告6人;行政开除4人、行政记过4人、行政警告2人;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一年2人。

  在党纪国法面前,海口粮食系统“硕鼠”逐一现形。本报记者专访办案人员,详解他们“蚕食”粮仓的五种丑恶行径。

 

  行径一:利用职权 严重违纪

 

  这类涉案单位及相关人员利用储备粮轮换、合作经营贸易粮、仓库维修、资材买卖、人事关照提携等,大肆聚敛钱财,严重违纪。

  经查,海口市粮食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信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为父母办理丧事时,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企业支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对下属企业在储备粮轮换等业务方面监管不到位,给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海南海口粮油储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储)原董事长赵金城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粮食轮换、仓库出租等工作中,先后多次收受多人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公款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

  海口第二粮油储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储)原董事长柯圣春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对二储虚假轮换储备粮骗取国家财政补贴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海口市军粮供应管理站(以下简称军供站)原主任吴清新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粮食轮换、工程建设、设备采购等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上述4人均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行径二:违规外包储备粮轮换业务

 

  办案人员发现,海口市属粮食企业违规将储备粮轮换业务外包给一些不具备代储资质的私营企业,且当甩手掌柜,只负责向农发行贷款并将贷款转给私营企业指定的供货方,对购进和销售粮食的品种、价格及供货商选择完全交由私营企业自行决定。

  私营企业为了逐利,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轮换储备粮,而是根据市场需求和行情来有选择性地进行轮换,对不易销售不赚钱的储备粮长期不轮换,甚至购进陈粮充当储备粮,导致储备粮长期不轮换,质量下滑,最后造成重度不宜存放。

  办案人员介绍,2015年4月,海口一储库存稻谷7150吨为不宜存粮,经处理,价差0.74元/公斤,共计亏损524.84万元,给国家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

 

  行径三:虚假轮换储备粮骗补贴

 

  2012年至2014年度,海口一储、二储、红旗粮库、甲子粮库、军供站虚假轮换储备粮4.56万余吨,共计骗取国家财政轮换补贴486.75万元。

  办案人员介绍,违规企业有三招:一是通过代理轮换企业制造虚假轮换。海口市属粮食企业与海南湘韵米业有限公司、海南东银贸易有限公司等私营企业串通一气,签订虚构粮食购销合同,伪造粮食出入库单据、资金相互走账,制造交易假象,共同造假。二是国有粮库之间“空对空”虚假轮换。粮库之间相互签订虚假粮食购销合同,伪造粮食出入库单据,开具发票,但无检斤单或过磅单,两笔业务挂往来款核销,实际未产生真实货币资金流动。三是国有粮库内部通过财务处理制造虚假轮换。如:红旗粮库2012年至2014年,通过财务处理虚构购销业务总共106笔,其中虚假购进市储大米共1万余吨,金额4295.86万元,虚假销售市储大米1万余吨,金额4141.6万元。

 

  行径四:购粮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

 

  记者了解到,海口市属粮食企业购粮专项资金体外循环被挤占挪用现象普遍,概括起来有两类招数:

  一是以贷还贷。如:海口一储于2013年4月22日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琼山支行合计借款4271.3万元购买大米和稻谷,但实际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内容全额购买粮食,而是在提款当天即归还以往年度借款共计3411万余元,纯属贷新还旧,以贷还贷。

  二是购粮专项资金被私营企业长期占用。海口市属粮食企业除外包储备粮轮换业务外,还与代轮代储企业合作经营贸易粮,主要采取购粮先款后货,销粮先货后款的结算方式。而实际是粮库在私营企业没有任何担保或财产抵押的情况下,企业就先将购粮专项资金支付给私营企业,私营企业非但不履约如数购粮,且每批次的销售没有结算,资金不能及时回笼,造成货款被私营企业挪作他用。因私营企业资金链断裂,企业陷入缺库、欠贷的窘境。

  目前,海口市属7家粮食企业中有6家企业在储备粮轮换过程中被合作私营企业挤占挪用资金9034.16万元,尚未完全收回。

 

  行径五:违规安排人员“吃空饷”

 

  办案人员介绍,海口市粮食局和市属粮食企业领导利用职务上便利,违规安排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在市属粮食企业长期“吃空饷”,每年由企业发放生活费,缴纳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3项费用共计人民币约162万元,给企业造成沉重负担。

  记者了解到,海口市属7家粮食企业共有在册职工318人,其中,在职职工206人,“吃空饷”人员112名,竟占在册职工人数的35%。直至2014年12月,海口市粮食局才将112名“吃空饷”人员全部清退。

  (本报海口2月25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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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陈粮顶替新粮    东北“硕鼠”骗补贴

 

  2015年4月,中储粮位于东北的粮仓被央视曝光“以陈换新”。中储粮发表声明,称问题一经核实,将坚决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央视播出了标题为《粮仓硕鼠》的暗访报道,指出东北的国家粮仓官员,以补贴价格购买陈米或者劣质粮食,但文件显示,他们是以国家所定的收购价格,收购新米,卖出陈米。

  报道画面显示,粮库里的大米已经发芽、变色。报道指,根据相关人员举报,辽宁吉林等地一些粮库和粮商相互勾结,以陈粮顶替新粮,套取国家补贴,每吨至少可以赚取差价达到700元人民币。

  有从业10年的粮商透露,这种现象在圈内不是秘密。有粮商说:“国家给粮库的价格,假如说是每斤1.3元,其收购陈粮每斤1.1元,而收新稻每斤得花1.3元多呢,这里面1吨赚多少钱啊?人不得这么合计吗?做买卖太正常了,收新的卖新的,上哪儿赚钱啊?你不得放点(陈)的嘛。这事儿还用说啊?咱苞米还得放点好的,要不你上哪儿赚钱去啊?”

  据了解,2014年,国家收购农户新水稻的价格每斤1.55元,如果粮库收的是最低价陈水稻的话,就产生了价差。如果是2万多吨粮食,据说有每斤1.2元或1.1元进来的,平均每斤1.2元,被每斤1.55元减去,每吨中间差就约700元。同时,这种操纵手段将导致国家粮库里的粮食质量难以保证。

  央视报道指,吉林省市县三级粮食局组成的调查组,查封了吉林白依拉嘎18个稻谷粮囤,查封总量大约1.6万吨。之后,联合调查组又到松原、白城等地的粮库调查。调查组称将检验粮食质量,彻查有关企业的违规问题。(张谯星 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