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海口市纪委第十二届六次全会决议
2016-02-05 10:11:38  作者:  编辑:陈芊亦  来源:   点击:

中国共产党海口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
(2016年2月3日中国共产党海口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海口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16年2月3日召开。出席会议的市纪委委员26人,列席310人。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孙新阳同志出席全会并作重要讲话。现职市级领导同志出席会议。
    全会由中共海口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6年纪律检查工作任务,审议通过了李湖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坚持纪在法前,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地做党规党纪的忠诚捍卫者》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了孙新阳同志的重要讲话。一致认为,讲话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肯定了我市过去一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深刻分析了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上来,努力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把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高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坚持以铁腕转作风,倡导“四种精神”,培植“三种特质”,乘胜前进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好转。要紧抓不放、利剑高悬,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要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强化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推动巡查工作常态化。强调各级纪委要坚守监督执纪问责的定位,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李湖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系统回顾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2016年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主题鲜明、重点突出、任务明确。全市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2015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紧紧依靠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支持,切实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从严治党的合力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进一步凸显。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凝心聚力抓监督,坚持从严依规治党,推动“两个责任”层层落实;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问题成效明显;以问责倒逼作风转变,党员干部执行力不断增强;加大执纪审查力度,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力遏制;聚焦主业主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正风肃纪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
    全会指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是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全市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干部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决贯彻落实。要始终坚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不动摇,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不放松,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聚焦突出主业主责,坚持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利益。
    全会强调,2016年全市纪律检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六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工作部署,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聚力监督执纪问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更严的要求管好纪检监察干部,全力开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第一,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作为第一位要求,坚决遵守和维护党的“六大纪律”,时刻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25条铁律”要求规范言行,不断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坚持尊崇党章,严格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深入持久开展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要求,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准则和条例。持续发扬“四种精神”,深入挖掘我市历史廉政文化内涵,培植党员干部大海胸襟、椰树风骨、三角梅品格。
    第二,建立责任传导机制,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政治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夯实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字背书,坚持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不断构建全方位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把管党治党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下属单位、镇(街)、国有企业等基层延伸。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纠正和解决党的领导弱化问题。探索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推进市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开展巡查工作。要把责任追究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行为,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党组织责任。
    第三,狠纠“四风”,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坚持再坚持、寸土不让抓好作风建设。对中央八项规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的违纪行为,从重处理,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持以上率下,看住“关键少数”。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对“不干事、不担事”、“身边人的腐败”、公车改革后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发放补贴等隐形变异问题严肃查处。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增加《亮见》节目播出频度,加大问政问责力度。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以“零容忍”态度正风肃纪,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第四,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不断强化“不敢腐”的氛围。保持惩治腐败的决心不变、力度不减,坚决减存量、遏增量,努力实现不敢腐的目标。将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领导干部作为主要对象,同时具备这三类情形的是重中之重。严肃查处违反“六大纪律”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用纪律管住大多数。
    第五,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进“两个责任”向农村基层延伸。把执纪审查工作重心下移,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和通报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问题线索进行层层挂牌督办,重点查处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集体“三资”管理、惠民惠农资金管理、危房改造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重点处理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生冷硬推、吃拿卡要拖、雁过拔毛、优亲厚友甚至与民争利等违纪行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意识,把责任压实到区、镇(街)基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
    第六,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建设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带头尊崇党章,把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作为首要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进“三转”向基层延伸,强化基层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的责任担当。严肃基层纪委换届纪律,协助党委把好关,把政治强、作风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的干部选拔进纪委班子。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依规监督执纪意识,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打造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实干担当、锐意进取,以坚如磐石的决心和愚公移山的精神,坚信有志者事竟成,不断把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努力营造政治生态上的绿水青山,为助推“双创”工作,把我市打造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点城市、大南海开发区域中心城市和海南“首善之城”,率先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