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兰区组织签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2016-06-03 11:31:48 作者: 编辑:于尚宾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厘清党委(党组、工委)和纪委(纪检组、纪工委)的责任界限,推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近日美兰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印发《关于组织签订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和监督责任书的通知》,要求各镇(街)党(工)委书记以及区人大、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党组书记分别与区委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各镇(街)纪委(纪工委)书记分别与区纪委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区委、区人大、区政府班子成员分别与党委(党组)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各镇(街)党(工)委书记分别与班子成员及各村(居)委会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区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分别与区分管领导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与班子成员及其下属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同时,将责任书的签订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内容,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一定要按照明责、知责、守责和签字背书的总体要求,从本单位的职能特点出发,细化分解责任制目标内容,确保责任书签订工作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