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确保监督执纪权始终在制度笼子里规范运行
2015-12-08 11:49:32  作者:  编辑:陈芊亦  来源:   点击:

    近日,青海省纪委召开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交流经验,部署任务。西宁市、黄南州、海南州、国土资源厅、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地区和单位的纪委负责同志介绍了近年来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做法和经验。青海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多杰热旦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落实好各级领导的主体责任和干部监督部门的监督责任。各级纪委常委会、纪委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组长、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要履行好职责范围内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主体责任,用纪律管好全体干部。各级纪委常委会要加强对干部监督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干部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分析研判干部监督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适时调整思路对策,强化力量配置,为干部监督工作提供坚强保障。各级领导干部既要带头加强党性修养,自觉接受监督,又要高度重视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干部监督工作,督促干部秉公用权、严格自律,自觉维护纪检监察队伍的形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探索建立使纪检监察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防止“灯下黑”。加强教育,引导全体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根本宗旨和责任使命,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体系和内部监控机制,确保监督执纪权始终在制度的笼子里规范运行。建立“一案双查”制度,对因监管不严导致干部出现违纪问题,或对干部违纪问题不及时查处的,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干部所在部门主要领导和所在机关分管领导的责任。各级干部监督机构要聚焦主责主业,明确监督对象范围,突出纪律审查重点,以纪律和规矩为准绳,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纪依规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以严明纪律体现党组织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严管厚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