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三查”助推保障房建设安全提速
2015-07-30 23:41:41  作者:  编辑:hkjw_root  来源:   点击:

     寒冬来临之前,许培起老两口告别了又矮又潮的小平房,住进了吉林省通化市铁厂镇红光小区。“这回,冬天不用再烧柴火了!没有党的好政策,我们这辈子都住不进楼房啊!”许大爷笑得合不拢嘴。   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吉林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推进、全面提速。为让困难群众早日住进质量放心、居住舒心的安居房,吉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陈伦就工程监管工作深入调研,提出监督检查要注重“查进度、查质量、查分配”的明确要求。   查进度——效能监察促提速   政策支撑是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要保障。吉林省坚持政策先行,建立健全了50多项指导性强的省级政策文件及配套制度,并在资金筹措、税费减免、土地供应、征地补偿等方面给予优惠,加大扶持力度。该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时跟进,加强对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安居工程建设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   今年,吉林省纪委、监察厅会同省住建厅,以省政府文件形式制定下发了《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机制,落实工作责任。为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省纪委、监察厅还会同有关部门组成4个检查组,对全省50个市县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联合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下发督办函,对进度迟缓者约谈问责。强有力的检查督促,让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不断提速增效。   查质量——工程监管保优质   为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质量,吉林省纪委驻省住建厅纪检组定期组织相关职能处室,开展工程质量巡查、抽查,并做到了“两个结合”。一是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机结合,重点检查安全质量监管情况、招投标制度落实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给予严肃处理。二是同全省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准入制度执行相结合,重点检查相关建设责任主体执行国家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等。检查结果作为工程建设主体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对于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不仅要求立即返工,而且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通过诚信平台在全省范围内公示。   “小区配套设施完善,住得舒坦!”住在辽源市“我的家园”小区的衣桂荣老两口高兴地告诉记者。记者在该小区采访时,很多人都能讲出像他们这样由煤矿棚户区搬进“放心楼房”的故事。   查分配——阳光运作求公平   吉林省纪委、监察厅在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环节上,提前介入,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强化保障性安居工程分配使用监督检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通知》,落实了相关部门监管责任。该省全面实行了“三审两公示”制度,由住建、民政、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单位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分别做好申请人家庭住房状况审核,低保、低收入状况核查认定,收入和住房状况基础数据收集、初核,并以社区为单位张贴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核准、分配结果还在当地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切实做到阳光操作、公开透明。为保证监管到位,该省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实行了保障对象自行申报、主管部门和社区定期核查、群众监督举报等行之有效的监管办法,有效保证了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