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让人民捐赠放心的款物
2015-07-30 23:41:41  作者:  编辑:hkjw_root  来源:   点击:

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民高度关注。湖北全省各地急灾区人民所急、想灾区人民所想,迅速募集援川抗震救灾资金10亿元,账篷、活动板房、医药用品、蔬菜、大米及各类抗震救灾物品。这些资金物资数量之大,来源之广都是空前的。如何管好、用好这些“人民的救命钱、救命物”,全国乃至全省上下十分关注。 按照中央要求,该省对口支援四川省汉源县。这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政治任务。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如何加强对援川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使这些资金物资发挥更好的效益。成立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组长的援川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陈绪国和省审计厅厅长张永祥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分管领导组成,各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湖北省纪委下发《关于严明援川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纪律的紧急通知》,及时转发了中央五部委《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通知》,5月27日,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委托,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长陈绪国主持召开了全省援川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会议,对做好当前和下步监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公布了湖北省纪委省监察厅举报电话,民政、财政、审计、物价等相关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下发通知。省援川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组长黄先耀先后5次召开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会,多次到省红十字会、省慈善协会、省民政厅、分别派出多名援川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专员,对资金物资的接收、发放、使用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跟踪。建立健全三项制度:一是建立和完善科学的统计制度。重点对全省筹集、分配、拨付、使用情况,建立台账,详细登记,做到手续完备,专帐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帐目清楚,并向捐赠人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二是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公开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建立援川救灾款物信息披露制度,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全过程。运用互联网、张榜公布等形式,主动公开救灾款物的来源、数量、种类和去向,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切实把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置于阳光之下。三是建立和完善合理有效的拨付使用制度。按照规定,对于援川定向捐赠款物,由接收捐赠的部门和单位按照捐赠人的意愿安排使用,充分尊重和体现捐赠人的意愿,不得将捐赠款物挪作他用,并将安排使用情况书面回复捐赠人。加大了监督检查工作的力度,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点。 湖北省纪委省监察厅联合省审计厅,要求全省纪委监察、审计部门要关口前移,提前介入,对财政和社会捐赠款物的筹集、拨付、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审计,重点查处滞拨滞留、随意分配、损失浪费、弄虚作假、截留克扣、挤占挪用、贪污私分等问题;财政部门要强化财政监管,监督和指导有关部门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和捐赠资金; 对那些具有公募职能、对社会募集资金承担监管职能的社会团体,如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有关主管监管部门要支持他们依法加强对其募集款物的规范管理和合理统筹,把他们的积极性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以保证救灾款物合理使用,发挥最大效益;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执行纪律,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援川救灾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贪污、截留、挪用救灾款物的行为,对违纪违法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纪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处理,并公开曝光。 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增强做好援川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确保我们湖北捐赠资金物资不出问题,确保我们湖北人民的一片爱心完全彻底地献给灾区人民。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