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引导党员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 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在全体党员心上
2015-12-17 17:17:17  作者:李磊 王玉洁  编辑:蒋健 来源:   点击:

    “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

  今天上午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会上,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贺敬平旁征博引,剖析实例,用耳熟能详的话语梳理和讲解《准则》和《条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群众纪律,坚决守住底线。

  今天一大早,宣讲大会还没开始,省政府会展楼多功能厅就坐得满满当当,不少党员干部手拿学习读本,实时对照做注解,两个多小时后,与会的260多名党员干部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守住底线的关键在于将《准则》入脑入心,外化于行、内化于心。”省住建厅机关党委主任科员高磊虽然年轻,但他明白如果能在工作中秉持公私分明,那么用公款吃喝旅游、公车私用就不会发生了,《准则》内化于心成为自觉行动了,遵守《条例》也就比较简单了。

  省委组织部科员廖向导在笔记本上认真写到:“不能在党内搞团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他认为《条例》为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划定了不可逾越的红线,其中85条负面清单对党员干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在工作中时刻提醒自己首先是一名中共党员,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

  在集中听宣讲前,省委办公厅就专门组织学习了《准则》和《条例》,省委办公厅主任科员时音平时也都在学习。她注意到,《条例》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用第二十七条至第三十四条进行规定,确立了纪法分开的原则。

  “通过这堂宣讲,我明白确立纪法分开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约束不是松了,而是更严了。”聆听了今天的宣讲再结合前期的学习,时音对《准则》、《条例》有了更加细致的梳理和解读。

  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不少与会的党员干部与时音有同样的感悟,他们认为《准则》和《条例》严格区分了法律和党纪,这对广大党员干部在平时工作和生活有着很强的指导意义。

  强化领导责任、实行民主集中制、关于请示报告的违纪、关于对抗组织的审查违纪……贺敬平在宣讲会上向党员干部列出了一个个需要引起重视的条款。

  听了贺敬平的详细介绍后,不少处级干部纷纷表示要发挥领导担当,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用“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的情怀遵循党的群众纪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