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
2015-07-30 23:41:40 作者: 编辑:hkjw_root 来源: 点击:
近日,海南省海口市纪委、监察局在市直机关开展“排查防控廉政风险”活动。
廉政风险防控活动排查分为警示教育和动员部署、梳理权力和排查廉政风险点、建立防控措施和落实整改、总结完善等四个阶段。市直机关各部门采取“五种方法”,从“三个层次”、“六个方面”查找廉政风险点。“五种方法”即自己找、上级点、群众帮、互相查、组织审。“三个层次”包括,查找重要岗位廉政风险,即查找各级岗位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及表现形式;查找处室(站所队)领导岗位廉政风险,即根据职责定位,查找本系统、本部门各处室(站所队)在行政、管理、执纪、执法等工作中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及表现形式;查找部门(单位)领导岗位廉政风险,各部门(单位)重点查找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廉政风险及表现形式。“六个方面”指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管理环节、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六个方面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
据了解,在排查廉政风险点的基础上,各部门(单位)将制定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做到既优化权力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又加强监控规范权力运行,形成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制度体系,这是“开展排查防控廉政风险”活动的核心内容,也是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针对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点和问题,各单位要召开领导班子、各处室会议,认真研究分析廉政风险发生的原因、形式和规律,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应用电子监控手段,形成严密的内控机制。
每个廉政风险点都要明确防控责任,做到岗位责任明确、分管领导明确、主管领导明确,并签订风险防控责任状,层层抓落实。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廉政风险动态监控和定期检查分析制度,及时向有关人员发出预警信号,化解廉政风险,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化成违纪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