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机关绩效考评办法出台
2015-07-30 23:41:40  作者:  编辑:hkjw_root  来源:   点击:

昨天下午,我市举行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研究并通过了《海口市2008年机关绩效考评办法》等议题。 今年是我市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第一年,活动开展6个多月以来,效能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各单位效能意识明显增强,作风纪律明显好转,精神面貌有较大改观,十项办事制度初步建立,工作效率有新提高,市委、市政府各项重点工作得到了有力的推动,我市机关效能建设得到了省、市有关领导和社会各界的肯定和好评。 按照今天会议通过的《海口市2008年机关绩效考评办法》,今年机关绩效考评将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自查评分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原则;定性与定量评估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评机关带系统促基层的原则。考评对象是4个区,市政府50个职能部门或市直有关单位。考评内容包括完成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情况、社会评议和完成市效能办规定的工作任务等。 绩效考评将采取单位自查、指标考核、社会评议、效能督查等基本方法,总分实行100分制。被考评单位绩效考评总得分为指标考核得分、社会评议得分和机关效能得分的总和。总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等次”;在89分至80分为“良好等次”;在79分至60分为“一般等次”;在60分以下的为“较差等次”。考评结果将由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发文通报,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由市委、市政府授予年度机关绩效优秀单位,被评为“较差等次”的单位,列为次年重点整改对象。 市委副书记、市长徐唐先在会上充分肯定了今年机关效能建设取得的显著成效,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要对效能建设中一批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加以梳理和研究,进而予以解决,包括体制问题、机制问题等,要注意考核方式,确保今年绩效考评工作的圆满完成。 会议还听取了今年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相关情况,研究了市效能办机构设置等相关问题。 市领导张磊、官宏伟、陈宏芬、陈军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