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开展清理行动 机关干部严禁下村包租土地
2015-07-30 23:41:40 作者: 编辑:hkjw_root 来源: 点击:
从7月22日至2009年2月10日,我市将全面清理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承包、租赁农村(农、林场)土地。13日上午,我市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该项工作。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官宏伟,副市长蒙国海出席会议。
据了解,本次清理工作的范围是: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在农村承包、租赁的土地。农业院校科研机构用地、教学基地和南繁基地,以及不享受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下岗职工、国有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等在农村承包、租赁的土地不属于本次清理范围。
清理工作明确了7个方面工作措施和特殊情况处理的办法:一是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农村承包、租赁的土地,无偿全部退还发包方;二是以单位名义由干部职工集资承包、租赁的土地,予以清退;三是工作人员个人在农村承包、租赁的土地,予以清退;四是在农村承包、租赁的土地没有开发、尚未签订合同、没有履行合同约定、非法转包的无条件退还发包方,拖欠租金的要追回租金;五是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参股在农村承包、租赁的土地的,一律采取退股处理。六是在清理过程中,如果发现存在“承包时间过长、面积过大、租金过低”的“三过”问题,将依据有关规定一并处理。七是党政机关在土地开发过程中,以地上附着物在银行抵押贷款的,由银行评估拍卖给非清理对象;投入的资金作固定资产或暂付款记账的,按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在清理时,对涉及承包、租赁期间投入资金开发需要补偿的,由承包、租赁方与发包方协商处理。
市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举报电话: 66795705,并在市政府一号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立举报信箱。
官宏伟作动员讲话,他强调, 开展该项清理工作,是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民利益的具体体现,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重要举措。他指出,认真执行土地清理工作实施方案,要着重抓好调查摸底、审查核实、组织清理等三个环节。各单位要防止漏报、瞒报和弄虚作假,妥善掌握政策、周密组织清理。对弄虚作假,有意隐瞒事实真相,严重违反清理工作规定和组织纪律的要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