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5-07-30 23:41:40 作者: 编辑:hkjw_root 来源: 点击:
市政务公开协调小组把落实《条例》当作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工作,市政府办公厅突出抓好《条例》施行工作的落实。 一、周密部署《条例》施行准备工作 2007 年1 月国务院165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确保2008 年5 月1 日《条例》施行,国家进行了《条例》电视电话会议培训,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做好施行《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根据中央和省的指示精神,我们主要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全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培训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做好《条例》施行准备工作,我们转发了省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方案》,各区政府、市直属各单位做好《条例》施行准备工作做了具体要求和工作部署。 二是调整领导机构。为确保《条例》施行准备工作落到实处,我们从加强领导入手,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了海口市政务公开协调领导及成员单位。各单位也根据情况调整了组织机构。市政务公开协调小组还多次征求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 三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落实。市政务公开协调小组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条例》施行准备工作。市政府督查室2007 年11 月发文要求各单位根据公开范围把所有要公开内容进行收集并分类,由信息中心作为栏目开设在市政府网站上,以便更好地公开。市政务公开协调小组2007 年年底发文要求各单位明确本单位负责公开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了进一步的部署,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 四是做好发动宣传工作。为提高公众对《条例》的认知程度,我们把《政府信息条例》问答、《条例》宣传口号以及《条例》内容,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海口晚报》上宣传。 二、抓紧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工作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进行了规范。按照《条例》规定, 本着“经济、便民、利民、高效”的原则,将海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公开我市政府信息的主要平台,从内容、形式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同时,各项公开平台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海口市人民政府公报》及时公开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各种刊物和媒体积极配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了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了解。市政府服务中心运转良好,各区行政服务中心正在筹备中。 二是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格式。市政府门户网站组织开发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电子模块,市政务公开协调小组专门行文规范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格式及要求,将1599 项行政许可事项的目录和办事指南在市政府和各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每天都有大量群众点击查询信息。 三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市政务公开协调小组根据《条例》要求,市政府办公厅以海府办〔2008〕179 号文下发各单位,规范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把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三级17 类,同时特别规范了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开内容,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依据,规范了1599 项合法有效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具体行政行为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并按照统一固定的格式,详细公开法律依据、收费标准、办公方式、服务承诺等内容。 四是规范《条例》的考核工作。《条例》施行是长期性的工作,必须长抓不懈,市政府办公厅已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省政府工作规则》,市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将制定了《海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制度。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为了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市制定了贯彻落实《条例》的工作方案,提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建设。 一是制定各部门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督查室和市信息中心已编制指南和目录的编写要求和格式,各单位目前正在着手编写并上报。 二是我市制定了《海口市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海口市政府网站栏目责任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各单位根据《条例》规定,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部管理工作制度,保证公开工作各个环节顺畅。 四是市政府公开协调小组将组织人员编写我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加大对这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力度。 四、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一方面是组织了培训。2007 年,市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组织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同时,对《条例》、编制目录和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了培训。市信息中心的同志还对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授课,市政府督查室主任对《条例》进行了培训辅导讲座。另一方面是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为推动《条例》工作落实,我们开辟了《督查情况》。市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将组织到各单位进行督促检查,以查代帮,以考核促落实,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的落实。 五、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一)关于编制政府信息指南和目录的问题 结合实际,建议由市信息中心按照《条例》要求,提供指南和目录的统一格式。各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的政府信息指南和目录,根据需要,再统一汇编成册。 (二)关于设立公开、查询、依据公开政府信息窗口的问题,建议各区政府、市政府各单位在市政府服务中心设置的窗口内开辟专门的场所,并配置指南、目录和电脑查询工具,有利于各部门较快开展工作,及时、便捷、节约。 (三)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主要由政府各局承担,特别是窗口设在市政府服务中心,由其统一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公开工作,符合《条例》要求,而且理顺市领导和秘书长对此工作的领导和协调。